13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方案(6頁).pdf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436661
2022-07-07
6頁
14.39KB
1、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方案1. 目的:為確保施工現場安全,實現公司年度安全目標和指標。2. 職責: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公司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安全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和指導。各工程處成立質量安全科(部),負責本處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監督、 檢查、指導工作。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工程師,具體負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班組設立安全員,跟班作業,確保施工安全。3. 施工現場安全指導性管理方案總要求3.1 各級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工程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及行車安全,預防事故發生。 施工現場應針對實際情況進行危險源的調查、評價,并發布重大危險源清單。制定安全管理方案。針對潛在的重大事故2、原因制定應急與相應預案。3.2 各級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堅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 ,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地方政府、上級的規章制度。3.3 施工項目開工前,必須按規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組中必須明確施工項目的安全目標和指標,明確管理職責, 制定安全生產的技術措施,施組經批準后貫徹執行。 對重要和復雜的工序應編制安全作業指導書;每項工序開工前,應制定安全操作細則,并向施工人員交底。3.4 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3.5 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在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傷亡事故的有關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和考3、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準上崗。3.6 施工作業場所應根據作業的條件與危險程度,選用符合國家、專業標準并具有產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的防護用品。3.7 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應按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3.8 施工所用各種機械設備應定期進行檢驗,不合格者嚴禁使用。3.9 施工現場應有安全標志。在懸崖、陡坎、溝、槽、坑、井等危險部位必須設有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3.10在臨街、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時,必須設安全圍擋和警示牌,實行封閉管理。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4.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方案4.1 臨時油庫設置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規定。庫區應設圍欄,使用中應配4、足消防設備并設專人看守,嚴禁在庫區內存放易燃物品。4.2 爆破器材庫必須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等要求,應有良好的通風和防爆照明設備。庫房距廠礦、村鎮、人口稠密處所、交通要道及其它建筑物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爆破安全規程(GB6722)的有關規定。4.3 各種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應分庫存放。需臨時存放在施工現場時,互相間距不得小于30 米,距其它建筑物不得小于25 米。4.4 爆破作業管理方案4.4.1 爆破作業必須編制爆破作業設計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4.4.2 雷雨天嚴禁進行爆破作業。強電場區爆破作業不得使用電雷管。4.4.3 裝藥應在所有炮眼打成以后進行。4.4.4 5、不得用金屬器皿盛藥。4.4.5 裝藥完畢應檢查核對并記錄裝炮個數、地點。4.4.6 人工點炮必須按先遠后近、先內后外、先長后短的順序進行。嚴禁用明火點炮。4.4.7 瞎炮應由原裝炮人員當時組織處理,嚴禁交由其他人員處理。4.4.8 危險品貯存保管應符合下列要求。4.4.8.1庫房必須建立相應的安全制度。 庫房門口必須設置“嚴禁煙火”警告標志。4.4.8.2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單獨存放,分別保管。4.4.8.3 有毒物品及放射性物品分別存放在與普通倉庫隔離的專用庫房內。酒精、汽油、油漆必須密封存放。4.4.8.4炸藥、雷管應分庫存放,兩庫距離不小于4 米,庫房遠離人煙處,并有避雷裝置。距庫房16、00 米內嚴禁吸煙。4.4.8.5 爆炸材料庫內,嚴禁使用明火照明和安設普通電源導線及開關、燈頭等電器。5.即有線施工安全管理方案5.1 施工單位應在鐵路運輸和設計單位的配合下,認真編制施工過度實施方案,尤其應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力求科學合理、安全可靠。5.2 施工中應嚴格按設計文件和施工過渡方案進行作業,工程必須達到施工規范和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的要求,做到科學組織、 精心施工、確保質量。5.3 施工中需線路封鎖的,應在施工前向鐵路運輸部門報施工計劃。登記要點申請手續。施工中設置防護,設立標志和防護、加強與車站聯系。特快列車到達施工地點前10 分鐘停止施工。5.4 即有線工程建設項目7、,必須建立嚴格的驗收交接制度,要準備好必要的竣工資料, 不合格的工程和未經驗收的工程不得開通使用。軌道輕型車上道應經車站批準、輕型車有制動裝置、有防護、距列車尾部不小于 500 米。5.5 不得在鐵路建筑界限內坐、臥和休息。不得鉆車、扒車、跳車。鐵路線附近堆放的器材、工具必須牢固,嚴禁侵線。5.6 設備檢修時,設備工作電壓為220 伏及其以上時,應切斷電源。設備工作電壓大于36 伏時,應使用帶絕緣柄的工具。6.吊裝作業安全管理方案6.1 重大起重作業應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 作業前,應對起重機械設備、 現場環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及其他建筑物和吊重8、物情況進行了解,確定吊裝方法。6.2 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起吊:6.2.1 當風力大于 6 級或大風、大雪、雷雨天氣停止作業;6.2.2 爆炸品、危險品不得采用吊裝方式進行裝卸和搬運;6.2.3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時;6.2.4 吊索和附件綁捆不牢時;6.2.5 重量不明、無指揮或信號不清時;6.3 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距限值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齊全完整,靈活可靠,不得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進行停機。6.4 不得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起吊重物時,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6.5 起重吊裝物件時,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機,不得帶9、荷自由下落。6.6 起重吊裝用的鋼絲繩,其安全系數必須符合國家規定。7.施工用電管理方案7.1 施工臨時用電應根據當地供電部門批準的供電設計方案進行變、配電室及用電設施的建設。施工現場用電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系統,且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 歐姆;供電線路始端、末端必須作重復接地。7.2 用電設備應實行一機一閘一漏(漏電保護器)一箱(配電箱);漏電保護裝置應與設備相匹配。 不得用一個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以上的用電設備。嚴禁將電線直接鉤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座內使用。7.3 發電機的周圍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并應配備消防器材。8.高處作業施工安全方案8.1 施工單位對高處作業項目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8.2 高處作業的平臺、過道、斜坡應設1.05 米高防護欄桿和 1.8 米高擋腳板。8.3 遇有 6 級及以上大風時,停止露天作業。8.4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于人體上方牢固可靠處。8.5 進行高處作業的平臺、過道、腳手架上不得堆放超過容許荷載的物品。中鐵十三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