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習]施工方案審批程序(7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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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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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練習 施工方案審批程序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批程序1、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項目負責人主持編制,封面有編制、審核、批準人三方簽字,技術處蓋章。2、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后,分公司技術經理或直屬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核,送總公司相關處室會簽 ( 附件一) ,同意后總工程師批準。封面及審批表( 省資料TJ1.4 表) 中審核意見欄簽分公司技術負責人或直屬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及總公司技術處審核人員名字。3、施工方案編制后,分公司技術經理或直屬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核蓋章后總工程師批準。4、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專項方案(內容見附件二、附件三 ) ,編制內容統一為: (1) 工程概況 :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2、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依據: 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及圖紙( 國標圖集 ) 、(2)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等。(3) 施工計劃 : 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 (4) 施工工藝技術 : 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等。(5) 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 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應急預案、監測監控等。(6) 勞動力計劃 :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7) 計算書及相關圖紙。專項方案編制完整由分公司技術經理或直屬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核符合要求,送總公司技術、安全、質量處審核,在審批表(省資料 TJ1.4 表) 審核意見欄簽署意見,經審核合格的,總3、工程師簽字。附錄二方案不需要專家論證; 附錄三方案需專家論證 ( 常州地區深基坑支護設計方案需由業主送審圖中心審核可行后才能編制專項方案 )。5、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總工程師及相關專業承建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專家論證會由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參加專家論證的人員見附件四。施工單位根據專家論證意見修改完善專項方案,并經施工單位總工程師、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組織施工( 總承包的工程同時也應有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6、由專業單位施工的分部(分項 ) 工程或專項工程 ( 在中標通知書、合同范圍內)的施工方案,應由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4、權的技術人員審批,再由分包單位報方案,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核蓋章后,送總公司質量處審核登記( 提供分包單位資質、分包合同、安全協議、必要時人員上崗證等資料) ,對于外墻保溫、門窗、幕墻等易滲漏的作業,若是甲方直接分包的需甲方提供承諾給我公司。對于危險性較大的臨時用電方案,非龍騰公司安裝的垂直運輸機械方案等經安全處審核同意,蓋章后報總工程師批準。、主意事項 :(1) 項目經理的名字不能出現在審批表中;(2) 如分公司技術經 7 理兼任項目經理,則可以授權其他專門人員履行審核只能并簽字;(3) 編制日期與批準日期不能為同一天。xxxx 公司年 月 日附件一 : 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會簽表工程名稱編制人 5、編制時間年 月 日 審核意見 公司/ 項目部技術負責人 : 年 月 日市場開發部意見 : 總 會簽人 : 年 月 日 公質量處意見 : 司會簽人 : 年 月 日 會 安全處意見 : 簽 會簽人 : 年 月 日意 技術發展處意見 : 見會簽人 : 年 月 日附件二 :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一、基坑支護、降水工程開挖深度超過 3m(含 3m)或雖未超過 3m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 槽)支護、降水工程。二、土方開挖工程開挖深度超過 3m(含 3m)的基坑 ( 槽) 的土方開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一)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 :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飛模等工程。( 二) 6、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 : 搭設高度 5m及以上 ; 搭設跨度 10m及以上 ; 2 施工總荷載 10kN/m及以上 ; 集中線荷載 15kN/m及以上 ; 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 三) 承重支撐體系 : 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四、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 一) 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二) 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三) 起重機械設備自身的安裝、拆卸。五、腳手架工程( 一) 搭設高度 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二) 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三) 懸挑式腳手架工7、程。( 四) 吊籃腳手架工程。( 五) 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 六) 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 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工程。( 二)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它( 一) 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二) 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三) 人工挖擴孔樁工程。( 四) 地下暗挖、頂管及水下作業工程。( 五) 預應力工程。( 六) 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附件三 :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一、深基坑工程( 一) 開挖深度超過 5m(含 5m)的基坑 (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8、) 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 ,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 ( 構筑)物安全的基坑 ( 槽) 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一) 工具式模板工程 : 包括滑模、爬模、飛模工程。( 二) 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 : 搭設高度 8m及以上 ; 搭設跨度 18m及以上 ; 2 施工總荷載 15kN/m及以上 ; 集中線荷載 20kN/m及以上。( 三) 承重支撐體系 : 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 一) 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二) 起重量 39、00kN及以上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 高度 200m及以上內爬起重設備的拆除工程。四、腳手架工程( 一) 搭設高度 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二) 提升高度 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三) 架體高度 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 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 液) 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 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 文物保護建筑、優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控制范圍的拆除工程。六、10、其它( 一) 施工高度 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二) 跨度大于 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 ; 跨度大于 60m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三) 開挖深度超過 16m的人工挖孔樁工程。( 四) 地下暗挖工程、頂管工程、水下作業工程。( 五) 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附件四 :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家論證會簽到表工程名稱 : 分部項名稱 : 論證地點 : 論證時間 : 年 月 日姓名 單位名稱職稱/ 職務專 家 組 成 員安全分管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施工 項目技術負責人單 專職安全員位 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建設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監理 單位姓名 單位名稱職稱/ 職務安全分管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專業 項目經理分包 項目技術負責人單位 專職安全員項目技術負責人勘察設計單位其它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