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天鴻建筑安裝工程公司“”高(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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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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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山市天鴻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429”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2014年4月29日16時30分,唐山市天鴻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唐山鋼鐵集團高強汽車板有限公司2區建設工地屋面系統點焊偶撐螺絲時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80萬元。事故發生后,唐山市天鴻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北鋼鐵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因忙于組織事故善后處理,未及時將事故情況向當地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直到5月7日15時50分,才將事故情況上報唐山市開平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造成事故遲報。接到事故報告后,開平區政府高度重視,要求依法依規調查,嚴肅處理事故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深刻剖析事故2、原因,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切實用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5月9日,開平區政府成立了由區安監局、區監察局、區公安分局和區總工會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的唐山市天鴻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429”高處墜落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對事故展開全面調查。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技術分析、調查取證、詢問有關人員,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及防范整改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3、一、事故相關單位概況及合同簽訂情況(一)事故相關單位概況。1唐山市天鴻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2河北鋼鐵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現有員工1050人,其中管理人員280人。3xx鋼鐵集團xx汽車板有限公司。(二)合同簽訂情況。12013年10月23日,唐山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冷軋部與河北鋼鐵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唐山鋼鐵集團高強汽車板技術改造項目合同,唐山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冷軋部將位于唐山市開平區唐山現代裝備制造工業園區內唐山鋼鐵集團高強汽車板技術改造項目承包給河北鋼鐵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及責任。2.2013年10月16日,河北鋼鐵建設集團有4、限責任公司將唐山鋼鐵集團高強汽車板技術改造項目廠房建筑工程分包給唐山市天鴻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并簽訂分包合同,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合同所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及責任。3.河北鋼鐵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總承包方)在與唐山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冷軋部(以下簡稱發包方)簽訂安全協議前需要向發包方提供總承包方的單位資質、營業執照、施工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環境因素的評價和危險因素的辨別、事故應急預案、進場施工人數、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證復印件等資料。上述資料需要唐山市天鴻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分包方)先行為總承包方提供。為確保分包方能夠及時準確的提供資料,分包方需要先行進場開展現場實地考察5、和資料準備工作,所以總承包方在未與發包方簽訂安全協議前,于2013年10月16日與分包方簽訂了環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協議。二、事故發生及救援經過(一)事故發生經過。2014年4月29日7時30分,唐山市天鴻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唐山鋼鐵集團高強汽車板技術改造項目部帶班班長趙偉安排姜春山和陳緯林2人乘坐自制高空吊筐點焊唐山鋼鐵集團高強汽車板有限公司2區建設工地屋面系統(距地面高度20米)的偶撐螺絲,其中姜春山為普工,未取得焊工特種作業證。姜春山認為用吊筐作業又累又慢,便要求使用高空作業平臺點焊偶撐螺絲,趙偉于是安排姜春山獨自使用高空作業平臺(型號GKH40)進行作業,安排陳緯林去拼裝屋面檁條。16時6、30分,姜春山站在高空作業平臺大臂前端平臺上(距地面約18米,高空作業平臺大臂伸出約26米)作業時,違反高空作業平臺作業規程,在高空作業平臺大臂未收臂的情況下,擅自操縱操作桿移動高空作業平臺,致使作業平臺重量失衡發生傾覆,姜春山隨大臂前端平臺一起墜落至地面受傷。(二)事故救援經過。事故發生后,趙偉趕到事發現場,發現姜春山與高空作業平臺大臂前端平臺一起墜落至地面,立即打電話通知項目部負責人石永峰并組織鄰近的施工人員把姜春山抬出施工現場,16時45分,石永峰駕駛皮卡車趕到,趙偉等人把姜春山抬上石永峰的皮卡車,由石永峰駕車將姜春山送往唐山鋼鐵公司醫院搶救,4月29日18時,姜春山經搶救無效死亡。三、7、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一)直接原因。姜春山未取得焊工特種作業證,擅自進行焊接作業,違反高空作業平臺作業規程,在高空作業平臺大臂未收臂的情況下,擅自操縱操作桿移動高空作業平臺,致使作業平臺重量失衡發生傾覆,姜春山隨大臂前端平臺一起墜落至地面受傷。(二)間接原因。1.安全管理不到位。(1)唐山市天鴻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未盡到安全管理職責,安全檢查走過場,隱患排查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并制止施工人員的違章行為。(2)河北鋼鐵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未盡到安全管理職責,未能履行其在分包合同中的權利,且安全檢查走過場,隱患排查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并制止分包單8、位施工人員的違章行為。2教育培訓不到位。(1)唐山市天鴻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對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未教育和督促施工人員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導致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未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違章作業的危險性認識不足,自我防范意識不強。(2)河北鋼鐵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未正確履行其在分包合同中的義務,施工前,未向唐山市天鴻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未告知施工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和應采取的措施及要求,導致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對存在的危險因素認識不足。(三)事故性質。經調查認定,唐山市天鴻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429”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四、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一)免于追究責任人員。1.姜春山,男,唐山市天鴻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普工。未取得焊工特種作業證,擅自進行焊接作業,違反高空作業平臺安全作業規程,在高空作業平臺大臂未收臂的情況下,擅自操縱操作桿移動高空作業平臺,致使作業平臺重量失衡發生傾覆,導致事故發生,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于其在此次事故中已經死亡,建議不再追究其責任。 4 / 4
合同表格
上傳時間: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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