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有關的臨河、跨河、過河、攔河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設施(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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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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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與通航有關的臨河、跨河、過河、攔河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設施 【建設與通航有關的臨河、跨河、過河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設施】許可主體(1)在京杭運河蘇北段航道上:建設橋梁、建設或設置甲類設施,經蘇北航務管理處審核后報省航道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建設或設置乙類設施,由蘇北航務管理處審查同意。蘇北航務管理處下屬的邳州、徐州、寶應或邵伯航道站可作為窗口單位受理許可申請。(2)在一至四級航道上:建設橋梁、建設或設置甲類設施,經設區的市級航道管理機構審核后,報省航道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建設或設置乙類設施,經縣級航道管理機構審核后報設區的市級航道管理機構審查同意。(3)在五、六級航道上:建設橋梁、建設或設置甲類、乙類設2、施,經縣級航道管理機構審核后,報設區的市級航道管理機構審查同意。(3)在七級航道上:建設橋梁、建設或設置甲類、乙類設施,由縣級航道管理機構審查同意。(4)在等外級航道上:建設橋梁,由縣級航道管理機構審查同意。注:甲類設施指專用航道交叉口、隧道、渡槽;乙類設施指跨河或者過河纜線、管道、碼頭、水上服務區、駁岸、護坡、取排水口、棧橋、躉船、航道邊坡、邊坡外側十米以及航標周圍二十米范圍內的船塢、滑道、裝卸設施。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江蘇省航道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許可條件1.確需建設與通航有關的臨河、跨河、過河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設施;2.符合航道規劃、內河通航標準、港口工程技術3、規范的要求及其他有關技術要求,不降低航道通航條件,并符合江蘇省航道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3.已履行相關工程項目批準手續(未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的項目除外);4.具有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及其設施安全的措施;5.具有清除施工遺留物的方案和措施;6.在限制性航道上,建設橋梁應當一孔跨過通航水域。提交材料目錄臨河碼頭、水上服務區、駁岸、護坡、取排水口、棧橋、躉船、船塢、滑道、裝卸設施、航道交叉口等:1.有效身份證明材料;2.申請書(表):申請理由、地點(航道名稱、里程樁號、岸別)、涉及通航標準的技術尺度等;3.工程建設項目批準材料(含用地、規劃手續等);4.碼頭、水上服務區:平面位置圖、護岸結構圖、航4、道平面圖、航道斷面圖、碼頭斷面圖;取排水口:平面位置圖、航道斷面圖、取排水設計橫向流速;航道交叉口:航道平面圖及航道交叉口的位置、航道斷面圖、專用航道斷面圖、專用航道護岸斷面圖;船塢、滑道、駁岸、護坡、棧橋、躉船及裝卸設施:航道平面圖(設施位置);5.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及其設施安全的措施;6.清除施工遺留物的方案(含清除期限、廢棄物棄置地點等);7.護岸、綠化恢復或補償方案。跨河橋梁、渡槽、纜線、管道:1.有效身份證明材料;2.申請書(表):申請理由、地點(航道名稱、里程樁號)、跨徑、通航凈空、墩樁承臺高程等;3.工程建設項目批準材料(含用地、規劃手續等);4.航道平面(設施的位置)圖、斷5、面圖;5.立面圖;6.通航孔兩側墩柱防護設施的設置方案;7.橋梁、管道、渡槽凈高提示牌、橋(管道、渡槽)名牌、(非一跨過河的橋梁)橋涵標設置、維護、管理方案;8.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及其設施安全的措施(包括施工期間橋區、管道、渡槽臨時航標設置、維護、管理方案);9.清除施工遺留物的方案(含清除期限、廢棄物棄置地點等);10.護岸、綠化恢復或補償方案。過河纜線、管道、隧道:1.有效身份證明材料;2.申請書(表)(申請理由、地點(航道名稱、里程樁號)、涉及通航標準的技術尺度等);3.工程建設項目批準材料(含用地、規劃手續等);4.作業具體地點的航道平面圖、埋設過河纜線、管道、隧道的航道斷面圖、過6、河纜線、管道、隧道立面圖;5.專用標志的設置、維護、管理方案;6.保障航道正常通行和航道及其設施安全的措施文本;7.清除施工遺留物的方案文本(含清除期限、廢棄物棄置地點等);8.護岸、綠化恢復或補償方案。許可程序1.當事人申請;2.形式審查:申請主體是否適格,材料是否齊全或者符合法定形式;3.作出是否受理決定;4.實質審查:條件是否符合,根據需要進行實地勘察、核實,征詢利害關系人意見,根據需要組織專家論證、評審,必要時組織聽證;5.作出是否許可決定;6.送達。辦理期限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除可以當場作出許可決定的外,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不能在上述期限內作7、出許可決定的,經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依法應當先經下級航道管理機構核查后報上級航道管理機構決定的行政許可,下級航道管理機構應當自其受理行政許可之日起20日內核查完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需要聽證、檢驗、檢測、鑒定或者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期限內。需要頒發許可證件的,自作出許可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頒發、送達許可證件。其他事項涉及其他部門許可的,需依法辦理相關手續。辦理部門江蘇省交通廳航道局航政科辦理地點南京市七家灣29號辦理電話025-52855842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示范文本1.許可申請表(碼頭、水上服務區)2. 許可申請表(取排水口、裝卸設施航道交叉口等其他設施)3. 許可申請表(橋梁)4. 許可申請表(架空管道、渡槽)5.許可申請表(架空纜線)6. 許可申請表(過河纜線、管道、隧道)下載推薦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5.0 以上版本2006-2007 江蘇省交通廳版權所有,未經授權禁止復制或建立鏡像網站維護:江蘇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蘇ICP備-010651Produced By 大漢網絡 大漢版通發布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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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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