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建筑渣土科學處置的若干對策(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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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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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討建筑渣土科學處置的若干對策近年來, 江蘇省江陰市始終將建筑渣土管理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積極開展調查研究,研究制定實施意見、管理辦法,推動建筑渣土管理社會化、專業化、標準化和資源化進程,不斷加強巡查和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亂傾亂倒行為,取締各類非法堆場,逐步清理城區建筑渣土。2016 年,江陰共辦理特種垃圾處置證12057 張,辦理門店裝潢許可349 件,收取特種垃圾處置費 200 萬元,處罰各類違反建筑渣土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65 起,罰款5.2 萬元。加強巡查管控,全面清理城區暴露垃圾,共清理暴露垃圾五萬多噸。通過整合公安的視頻監控,建筑渣土運輸車輛電子化監管平臺已基本建成并開始運行。存在問2、題建筑渣土是指對各類建筑物和構筑物及其輔助設施等進行建設、 改造、裝修、拆除、鋪設等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據統計,江陰每年主城區建筑渣土產生量基本穩居在 300 萬噸左右,并以每年 8% 的速度增長。其中以回填等方式自主消化 100 萬噸左右,納入市城管局統一消納管理 50 萬噸左右,運輸企業自行處置 150 萬噸左右。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法定堆場缺失,占用大量土地江陰市近 70% 的建筑渣土采取棄置填埋的方式,專業、法定的建筑渣土棄置填埋場較為缺乏。棄置填埋場的缺乏,促使一些村或個人在經濟利益驅使下, 擅自許可把集體閑置土地、 已征用待開發土地出租。同時,這些回填點(填埋場)既不符3、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劃要求,也無法滿足行業標準,管理上的缺位還混雜生活垃圾、工業垃圾,成為嚴重影響城市生態環境的不穩定因素。.二是綜合管控乏力, 管理環節脫節 建筑渣土綜合管理涉及建筑渣土回填點、填埋場、資源化處理廠的規劃選址; 涉及建筑渣土運輸車輛運輸管理; 涉及工地及建設施工單位管理; 涉及處置許可、 收費標準及違法行為查處等方方面面, 牽扯部門較多。由于部門之間協作配合還不夠深入,管理合力尚未形成。三是管理基礎薄弱, 運輸專業程度低 目前江陰登記在冊的工程渣土、建筑渣土運輸單位大小共有 20 多家企業、 360 輛運輸車輛,運輸市場幾近飽和。其中絕大多數運輸車輛采取個體掛靠單位的形式參與4、運輸,且多為臨時性的零星作業,導致建筑渣土運輸市場較為混亂。2010 年,江陰曾對全市 325 輛建筑渣土運輸車輛加裝GPS ,2011 年對全市 360輛建設垃圾(渣土)運輸車輛實施密閉化改裝,隨著技術標準更迭,設計缺陷及逐年損耗,完好率不足 20。2016 年,江陰市完成對全市從事建筑渣土運輸的車輛實施密閉化改裝和 GPS 衛星定位系統的安裝工作。原因分析當前城市建筑渣土管理中的問題, 就其表現形式看, 仍集中為拋灑滴漏、 偷倒亂倒等違章行為,但從深層次看,建筑渣土管理還處于自發、無序的狀態。其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利益固化 江陰市渣土大致可分為用于綠化種植的黃土、 用于低沆洼地夯填的黑土和利5、用率極低的沙土等。黃土、黑土是 “香餑餑 ”,不僅節省處置、運輸費用,更可以通過倒賣牟取暴利;沙土是 “燙手山芋 ”,毫無利用價值,利潤空間很低。常年以來一直由運輸企業直接辦理建筑渣土處置許可, 利益兩極化導致市場競爭激烈,畸形發展。二是權屬復雜 城區現存的規模化棄置填埋場、非法棄置填埋場(點)均存在產權關系(土地性質)問題,集體土地、存量土地、儲備土地性質交叉,土地性質和物權關系的混亂大大增加整治難度和成本。.三是統籌層次低 目前建筑渣土管理屬松散型, 實施統籌管理是對建筑渣土市場的秩序再規范、利益再分配、資源再整合,涉及整合運輸企業(車輛)、資源流轉市場、行業監管、資源綜合利用等多個方面,6、但長期積淀的歷史原因、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導致推進難度很大。四是管理粗放 江陰建筑渣土仍側重 “末端 ”管理,由于建筑渣土管理部門與建設部門之間信息不對稱, 管治不同步, 難以及時掌握建筑渣土產生總量、 運輸企業等情況,容易產生管理過程中 “一腳踢 ”的情況,出現 “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基礎不配套 ”的現象,導致滯后管理、被動管理、粗放管理。若干對策建筑渣土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加強建筑渣土管理是解決管理難點、破解 “垃圾圍城 ”現象的現實需要,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實現節能減排、促進循環經濟的重要舉措。 要重點解決源頭管理缺位、 運輸轉運混亂、處置消納隨意、再生利用匱乏等核心環節問題,著7、力構建 “全程許可管理、綜合資源利用、統一平衡消納 ”的建筑渣土收運處置體系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行業管理、屬地負責的管理體系。一、源頭減量化 減量化的核心是資源化,借助利益杠桿和市場力量,倒逼自我消納、規范消納,要盡快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的建筑渣土減量化排放和資源化利用的長期規劃及意見。二、管理前置化 根據 “誰產生、誰承擔處理責任 ”的原則,要實行由工程建設單位實施源頭申報制度,辦理處置許可、交納處置費、簽訂責任書,并提供準運許可和消納處置許可證明,證件不齊全、前置條件不滿足時,不得準予開工。三、監管全程化積極發揮職能部門、屬地管理和社會監督等方面作用,切實做到 “全覆蓋管理、全過程監管、全方8、位執法 ”。要通過 GPS 系統定位等技術手段、部門聯合現場執法等措施, 從建筑渣土來源、 運輸過程、 消納渠道等各個環節實施管控。.四、運輸專業化 淘汰整合個體運輸車輛,主城區建筑渣土清運由 2-3 家專業公司負責,對運輸公司實行資質管理, 統一車輛、統一標識、統一標準、統一管理,采用 100% 密閉式運輸工具,按照規定的時間、線路,送到指定的處置場所,同時對違規違法運輸行為實行嚴厲打擊。五、填埋場法定化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行業標準及環境衛生專項規劃要求,優先選擇具有自然低洼地勢的山坳、 采石場廢坑等地點, 完善基礎設施及環保本底數據,配套循環產業園建設一并考慮資源化利用工廠。六、資源再生化 按照住建部建筑渣土處理技術規范行業標準,我國建筑渣土理論回收利用率可達 95% 。但我市實際循環利用率不足 30% ,建議由政府主導,盡快實施建筑渣土再生資源利用項目, 可參照其它城市經驗, 將建筑渣土作為城市公共資源實行市場化運作,實施 “特許經營 ”,引進專業公司,政府投資項目在技術和經濟許可的范圍內, 100% 采用建筑渣土再生利用產品,逐步提高建筑渣土資源化利用水平,最終實現政府管理和企業經營 “雙贏 ”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