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開發犧牲古建筑南通文廟遭蠶食(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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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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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業開發犧牲古建筑 南通文廟遭蠶食當商業開發與文物保護存在矛盾沖突時,孰輕孰重呢? 南通文廟,古稱通州孔廟,始建于宋,現有構件多為明清遺存,被列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從2004年3月,文廟部分地皮被用于商業開發以來,南通一批有責任心的文化義士為之奔走呼吁多月,最終以失敗告終。 被毀壞的古碑石刻,令熱愛它的人一直耿耿在懷。而最近南通當地媒體稱,文廟前期的改造大大改善了它的人文景觀,此語一出,風波又起。 “再這樣改造下去,過不了幾年,后人將看不到文廟了!”近日,南通文化界一幫老前輩在接受江南時報采訪時,憤懣、擔憂之情溢于言表。 “呼吁信”呼而無應 南通文廟,始建于宋。現有構件多為明清遺存,彌足珍貴。2、年,它被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省文物專家認為,它的歷史價值還應更高一層。南通正在申報列為歷史文化名城,“高山仰止”的文廟,無疑是一座閃光的“硬件”。然而令人不敢相信的是,主管文物的部門和借駐文廟的單位居然打起了利用文廟地皮“搞錢”的主意,去年月某日,他們作出決定:拆除文廟圍墻,搬掉文廟碑廊,拍賣圍墻內“儒學道”(土地),供開發商砌樓房開店。消息傳出,百姓嘩然。文化館的全體干群和文化局機關的廣大干部無不為之驚愕。從去年月開始至今,我們群藝館(現名文化館)多名離退休老同志不停地向市文化局和相關的規劃局、國土局、建設局、信訪局等政府部門發出呼吁;同時,市內諸多學者、專家、教授寫出一系3、列專文,呼吁、請求立即停止實施這一破壞文物的決定。然而一切努力均遭拒絕。由于商業樓的橫空出世,南通人世世代代仰慕的文廟大殿飛檐翹角,也從此在視野中消失了。如今許多老同志不敢去文廟,不忍看文廟,看了心痛,看了流淚。我們相信,正直的學者、專家和新聞媒體以及有責任感的執政官員定會給以關注,違法、違規、違章的建筑定會被拆除。 南通市文化館離退休干部職工人:陳校光、張錫光、孫杰、陸敏、肖桂生、蔣惠泉、施漢如、姚國順、季庠男、黃勻、蔣瑜、殷寶琦、姜淡英、李桂榮、陳純俊、紀兆祥、任錦泉、姚錦順、李秀祥、王國治。 這是一封發布于中國文物信息網的公開呼吁信(選節)。至今已逾一年。現實情況是,讓位南通文化人士痛心4、疾首、大聲疾呼的南通文廟,迄今仍在遭受蠶食。 月日,本報記者根據讀者來信的指引來到了文廟。大門前,是各式的小地攤,賣舊書的、瓦罐、銅錢、玉鐲等等,而進入文廟大院,更像進入了菜市場,金、銀、銅、鐵、玉、壇壇罐罐在各個攤位擺放著,人與人擦肩而行;院子地上布滿了煙頭、紙屑;兩祠、兩廡也租給了做古玩生意的商人。大成殿上的琉璃瓦已沒有了光澤,斑駁的痕跡,讓人疑心風一吹就會掉下來。 東側的儒學道及碑廊已成歷史,取而代之的是咖啡館及各個小店。據一古玩生意人介紹,文廟的明倫堂早在年代就被改造成電影院了,當初里面有很多石碑無處置放,后來專門在文廟東側建了一條碑廊,本來石碑是放在圍墻之內的碑廊,但是在年那次商業開5、發中,儒學道及碑廊的地段都給轉讓出去了,這些石碑現在都被鑲嵌到文廟圍墻的外面了。 記者走出文廟,在其東外側,看到了新起的碑廊,正對馬路,長度不及過去的,這些古代石碑密密麻麻排列著。走廊上除了灰塵與瓜子外,還有隱隱的臊味。路邊還有四塊碑首被插入混凝土團中。一路上偶有行人歇腳。 記者專訪寫信人士 談及文廟現在的格局,張錫光(曾任文化館館長)這位多歲的老人痛心不已。他說,文化館是用來保護文物的,而不是帶頭來破壞的。 同樣也是高齡的王國治老人(曾任該館時政組組長),在對方施工幾天后,他給有關的部門信中這樣寫道:我個人愿意捐助萬元作為虧損補貼,希望施工方停工。我不富裕,靠的是退休金過日子,自己省一點,子6、女摳一點,兩萬元是湊得到的。但是,這封信發出之后,上級部門的回復意見是:現在停工會影響到方方面面,很不好,這個事到此為止,不要再提了。 市文化局原文管會主任徐振國老人說:“都是這么大歲數的人了,大家這樣做,都是為了保護文物,沒有個人利益在里面。” 他說:“有人說我們思想落后了,不講潮流,現在西方文化是主潮流,那我們是不是要放棄民族文化、傳統文化去追隨西方文化呢?文化是多元的,保護文物、保護孔廟就是在保護我們的文化。” 關于施工對石碑的破壞,南通大學教授秦劍在他的一篇沒有發表的文章文廟碑石事增記中寫道:“我在碑身離墻后,到過工地,此時碑座還在墻根中,我特意反復請求工頭和工人用撬棒等先行除去周圍磚7、頭,再細心挖出碑座。但幾天之后再去,發現個碑座有個存在著被重砸后崩缺石面的情況月底再去參觀時,有四塊碑首被擱于地,其中一塊刻著云卷圖,反面鐫刻有云鶴之中的篆書“唐公修學碑記”,因施工的人不認識篆書而棄置一旁,現四碑首已被插入混凝土團中今日新碑廊上的塊碑中,不僅有碑首與碑身、碑座完全不配套的現象,而且禿頭之碑多達塊,這樣的后果為本地文物的保護和文史研究留下了諸多問題。 張錫光老人說,現在的碑廊是朝外的,汽車的尾氣、潮氣都會對石碑有影響。 “拆廟”已經觸犯刑法 對于“拆廟”事件,王國治老人給文化館列舉了多條罪狀,他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下簡稱保護法)第條規定:“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得轉讓抵8、押。”而文化與國土主管的當事人竟在當地媒體年月日的廣告欄內大登“拍賣”儒學道地皮的廣告。這不是對法律的踐踏又是什么?另外,保護法第條規定:對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地域必須劃定一個“保護范圍”;保護法第規定:“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 他氣憤地說道:“我們面對的現實是:拆建當事人已經拆除了歷史遺存的文廟圍墻,已經損害了文廟古碑,已經拍賣了文廟的“儒學道”,已將樓房建到了文廟“本體以內”。其行為已經損害了文物“本體”,其性質已經觸犯了刑律。 對此,現任文化館館長沈愛明的說法是,這些問題都是老生常談了,“這些地方不是我們的,是國有土地”。 當記者問及文廟能不能恢復到以前的景貌時,他表示,這個要看市政府了,要經得市政府的同意。 有識之士提出對策 “本來這件事情是過去快兩年了,但近日的媒體把這個事情拿出來吹噓,我氣得半夜爬起來。”王國治老人說。“當時準備走法律途徑的,訴訟法規定,必須是受侵害者本人才能作為訴訟主體;而文廟并不屬于我們當中任何人所有。” 他認為,在公共利益受到損害時,任何公民都可以作為訴訟主體對不良行為的責任人提起法律訴訟。 “快了,現在有媒體透露,下屆人大將對訴訟法作出一定的修改,這也是我們的希望啊。”張錫光老人表示,文廟商業氣息太濃,文化氣息太弱,“我們真正的希望是全面恢復文廟,將文化館辦公室遷出文廟。”(楊夢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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