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涉路施工通交組織保暢方案及安全標志擺放(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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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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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公路建控區基站施工交通保暢方案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分公司2015年5月5日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疏導方案一、 編制依據1、 高速公路建控區基站施工設計圖及相關設計文件:2、 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J041-2000)、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0400);3、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二、 工程概況為改善黔南境內高速公路信號覆蓋,更好的服務客戶,黔南州鐵塔分公司擬在都勻高速公路管理處轄區高速公路建控區內新建移動通信基站,以滿足乘客及高速公路管理部門的通信需求。三、 安全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結構,2、完善安全的生產保證體系,杜絕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失。四、 交通組織方案1. 準備工作1) 強有力的組織和人員保證項目經理部成立“交通保通小組”,由項目經理直接領導,配備交通協管員2名,安全員2名,負責施工期間的安全保障工作,交通協管員和安全員統一著裝,穿戴統一的反光背心戴安全帽上崗指揮、疏導交通。在施工路段的起止點,設置交通協管員,負責指揮車輛,疏導交通。安全員對整個施工現場進行巡視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2) 施工前,對所有上路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從思想上重視安全施工。2、 施工過程安全保障措施1) 按照貴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0403、0)規定,設置規范的交通標志,設置工程作業的交通控制區,建立相應的交通管理組織。預告區(提示前方道路施工,使行車者注意交通變化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措施)。警告區長度不得小于1600M,如遇長下坡彎道等,視實際情況延長警告區。警告區內每隔一段距離設置有關標志,第一個警告標志到下一個警告標志的間距不得超過400M(S/4)。最后一個標志離上游過渡區的第一個渠化裝置的間距不得小于150M,其余各標志的距離在100M-400M之間。警告區內設置限制速度標志、禁止超車標志、前方施工標志、前方道路變窄標志等。上游過渡區(起導流作用,引導車輛改變行駛方向,變換車道),當車輛行駛至上游過渡區時,行駛速度應小于44、0km/h。該長度為100M。緩沖區(引導車輛有序進行,嚴禁超車),緩沖區的長度應大于100m,其與上游過渡區之間設置路障。緩沖區內不準停放器具、車輛、材料,禁止工作人員停留。以避免車輛失控出現的事故。作業區(作業區的養護施工人員活動和工作的地方,車道與作業區之間必須設置隔離裝置,作業區還應為工程車輛提供安全的進出口),其長度根據施工的需要而定。施工全過程用錐形的交通標志與通行車道進行隔離。下游過渡區(起導流作用,引導車輛改變行駛方向,變換車道,進入正常的行駛車道),下游過渡區的長度應大于30m。終止區(表示施工區的結束和施工限速的解除,位于施工區的末端)。終止區的長度不應小于30m。2) 安5、全設施布設順序。一是安全設施的布設必須從上游開始順車流方向布置。其中錐形交通標志的布設間距為4m-5m。二是安全設施的撤除應從施工區的末端開始逆車流方向撤除。若為半幅封閉施工的,則應先開放施工封閉區交通后再進行安全設施的撤除3) 交通控制區內交通標志的位置設置作業區在右道車道時,應將交通標志設置在公路右側肩上和作業區邊界的左側。作業區在左道車道時,除施工預告標志設在右側硬路肩上外,其他交通標志應設在作業區邊界的右側及施工區后方?,F場用于設置交通安全設施的施工用車,車身顏色應為醒目的枯黃色,車上應備有黃色頻閃燈及報警器,車位朝著車流方向,在設置或撤除交通安全設施時應鳴工程警報并打開頻閃燈。4) 6、施工時,應通過公路管理部門利用高速公路可變情報板等手段發布道路施工消息,提醒過路車輛注意施工情況。5) 在高速公路上和高速公路用地范圍以內,所有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反光標志服,作業機械必須按照標準涂以枯黃色,并按標準安裝黃色警示燈。施工區與通行區采用移動式隔離護欄、圍擋板以及錐形標進行嚴格分離,擺放防撞桶,防止車輛不慎誤入,保證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夜間設置頻閃燈,以示警告。6) 提供充足的夜間照明,為確保施工期間的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我單位將在施工現場準備充足的照明,為過往車輛提供充足的行駛照都,并采取防眩處理,保證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7) 當出現交通事故或交通嚴重堵塞時,出現事故及時通知交警大隊7、和路政大隊,與他們共同疏導交通,注意防止非施工車輛進去施工封閉區。疏導交通時考慮小車的靈活性特點,指揮小車先行,火車大車后行,根據工作面情況,亦可臨時收縮封閉車道空間,包括減少封閉長度和寬度。交通堵塞嚴重時,應采取應急疏導措施,包括地方道路分流交通、收費站人口控制等。8) 全體施工人員上路前進行施工安全教育,從思想上重視安全教育,施工作業時,施工人員身穿黃色的反光背心;注重安全作業,不在作業區外,特別是越過安全交通設施外的未封閉道路上流動。9) 施工車輛在施工區內應按規定地點有序停放,進出施工區域時應服從專職交通協管員管理,不得擅自進出;避免施工車輛任何一部位在上空跨越安全設施上方進入未封閉車道,造成危險。10) 對施工機械的轉移應確保前后安全指導車和壓后,同時運輸機械車輛本身也應配備反光警示燈。安全設施轉移,首先是在已完工的作業區內逆向倒退收取安全設施。到標志牌時,須在標志牌前面放置安全錐,最后快速撤走反光錐,并由專職的安全員親自完成。進入下個作業區的擺放原則,從警告區開始放置,在上游過渡區、緩沖區應加強反光錐及警示標志牌的放置,并派專人在前指揮,必要時請交警現場協助,然后按車流方向依次擺放其余安全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