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地方鐵路敘永至大村線站前線下工程爆破作業安全專項方案(33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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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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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錄第一章 編制目的、范圍、依據11.1編制目的11.2適用范圍11.3編制依據1第二章 工程概況22.1地理位置及工程范圍22.2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2第三章 危險源識別與監控33.1爆破危險源類型33.2引發事故的主要原因53.3危險源監控項目5第四章 施工要求64.1施工準備64.2爆破器材、起爆方法74.3起爆網路84.4裝藥114.5填塞124.6爆破警戒和信號134.7爆后檢查134.8盲炮處理144.9爆破總結154.10露天深孔爆破16第五章 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185.1一般規定185.2爆破器材的購買185.3爆破器材的運輸18第六章 管理制度及人員職責236.1制度管理2362、.2爆破作業人員24爆破作業安全專項方案第一章 編制目的、范圍、依據1.1編制目的為了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切實落實,加強建筑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009】87號)要求,編制的爆破安全專項施工方案。1.2適用范圍本專項施工方案適用于敘大鐵路B標段大村車站路基土石方工程。1.3編制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00987號)客貨共線鐵路橋涵工3、程施工技術指南(TZ203-2008)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036)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03)新建敘大鐵路B標段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第二章 工程概況2.1地理位置及工程范圍本工程為新建地方鐵路敘永至大村線站前線下工程B標,位于古藺縣大村境內,起訖里程為:DK85+125DK86+580,全長約2km,工程項目為施工圖范圍內的路基工程、站場土石方工程。2.2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本標段位于四川盆地南緣山地與云貴高原過渡帶,為中低山地貌,總的地勢為北低南東高,山體呈東西走向,與構造線基本一致,地勢起伏,海拔高程350m-2000m,相對高4、差200m-500m,溝深坡陡,溝谷呈V形。石灰巖區巖溶地貌明顯,表面溶蝕嚴重,巖溶、溶洞、暗河較多。山坡植被茂盛。本區屬亞熱帶高溫多雨的濕潤氣候區,四季分明。年平均氣溫17.7-17.9度,年極端最高溫度41.9度,年極端最低溫度-13.度。年平均降雨753.8 mm,集中在5-8月。本線工程地質復雜,不良地質和特殊地質發育,主要不良地質為順層、巖溶、地面沉陷與山體崩塌、巖堆、煤層及采空區。路基填料取自DK85+500路基右側石質山體,需爆破開挖取料。 區內基本地震烈度為度。區內水系發育,地下暗線與地表水相互貫通,河流、溪流多呈V或U型。第三章 危險源識別與監控3.1爆破危險源類型3.1.15、電效應源電效應源事故指的是各種電流的作用使電雷管非正常起爆的現象。其產生原因有:1)靜電2)雜散電流3)雷電4)射頻感應電流3.1.2爆破器材源爆破器材質量不良,往往引起早爆、遲爆或拒爆,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或質量事故。其產生原因有:1)雷管和炸藥的過期、變質或質量不良。2)起爆能量不足。3)傳爆器材的速燃和斷燃。3.1.3違章作業源爆破工作人員違反爆破作業安全規律及其安全規程規定進行作業,是產生爆破事故的主要原因。1)炸藥庫(站)的火花或熱源引起的爆炸;2)加工起爆具時機械撞擊爆炸;以及鑿巖時打殘眼、多人或一人超規定點火炮、看回頭炮和爆破后安全檢查不嚴,遺漏盲炮等造成的爆破事故;3)鉆孔機械6、施工時,沒有留足施工作業空間,造成滑塌事故。4)警戒不嚴,信號不明。3.1.4爆破效應源爆破效應源是炸藥爆炸破碎巖石的同時,所衍生的爆破公害。主要有以下幾種破壞類型:1)地面振動效應:是爆破無功能量在爆破遠區產生的地面振動,對鄰近建筑物、設施的穩定性及使用性能產生不良影響,為工程爆破的重要危害。2)空氣沖擊波效應和噪音:炸藥包爆炸形成的高溫高壓氣體對附近空氣產生的振動現象,有時能夠影響人員和建筑物、設施的安全。3)飛石:主要是爆破設計不周、裝藥量過大、抵抗線掌握不準或防護質量差等原因。4)有毒氣體:是炸藥爆炸產生的對人體有害的氣體物質,如一氧化碳、氧化氮等。這主要是由于炸藥質量不良、受潮或爆破7、介質性質所致,抑或通風不良、過早進入爆破工作面而引起炮煙。3.2引發事故的主要原因1)在施工準備階段,爆破器材的選用不符合實際施工情況或使用過期、變質的起爆器材。2)在設計階段,選用的巖土物理力學指標有誤或設計方法、工藝流程有誤,考慮不周全,沒有進行安全檢算。3)在施工階段,未按安全規范和工藝施工,管理不善,勞動組織不合理、警戒不嚴、缺乏必要的現場技術指導與檢查,缺乏對爆破人員必要的培訓以及爆破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不完整等。3.3危險源監控項目1)爆破器材質量。2)地震效應(邊坡穩定、結構物安全)。3)飛石。4)空氣沖擊波。5)有害氣體。6)雜散電流、靜電、感應電流。第四章 施工要求4.1施工8、準備1)現場規劃現場施工劃分一個爆破作業區段,裝藥爆破時,其他部位的鉆孔及出碴工作應暫停;現場施工機械在爆破時應撤離至安全防護距離以外,撤離困難的機械根據實際情況采用鋼板防護或木板防護;施工現場附近均設有炸藥庫,需要爆破作業時,現取現用;配備爆破器材運輸專用車;施工現場在安全防護距離以外設置安全警戒崗哨、避炮防護設施與工地警衛值班設施布置;警戒崗哨設于高處或視野開闊點,工地各出入口臨時封閉;2)通訊聯絡爆破指揮應與爆破施工現場、起爆站、主要警戒哨建立并保持通訊聯絡。通訊聯絡制度、聯絡方法應由爆破工作領導人決定。通訊聯絡可使用無線電話或便攜式對講機。3)驗收裝藥前應對炮孔逐個測量驗收,并保存驗收9、記錄。對驗收不合格的炮孔,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糾正,或報告爆破工作領導人進行設計修改。4) 炮孔開孔深度、間距 由于取料場屬陡巖爆破取料,臨空面基本垂直于水平面,高218米,每次爆破方量控制在300m,炮孔采用自動風鉆臺車開孔,孔徑1015cm,空壓機提供壓縮氣體,自料場頂垂直向下開炮孔,每孔間距1.5m,成直線單排(或雙排)布置,每排孔錯開0.8m,孔深8m。5) 每孔裝藥量:根據孔深,每孔裝乳化炸藥控制在12kg以內,(普通硝銨巖石炸藥適量減少用量)。孤石爆破根據孤石大小確定炮孔間距、深度及裝藥量。4.2爆破器材、起爆方法1)一般規定各種爆破作業均應使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爆破器材。210、)爆破器材的現場測試、檢驗在實施爆破作業前,應對所使用的爆破器材進行外觀檢查;對電雷管進行電阻值測定;對使用的儀表、電線、電源進行必要的性能檢驗。3)爆破器材外觀檢查項目應包括:雷管管體不應壓扁、破損、銹蝕,加強帽不應歪斜;導爆索表面要均勻且無折傷、壓痕、變形、霉斑、油污;導爆管管內無斷藥,無異物或堵塞,無折傷、油污、穿孔,端頭封口;粉狀硝銨類炸藥不應吸濕結塊,乳化和水膠炸藥不應稀化或變硬。4)起爆電源及儀表的檢驗包括:起爆器的充電電壓、外殼絕緣性能;采用交流電起爆時,應測定交流電壓,并檢查開關、電源及輸電線路是否符合要求;各種連接線、區域線、主線的材質、規格、電阻值和絕緣性能;爆破專用電橋、11、歐姆表和導通器的輸出電流及絕緣性能。4.3起爆網路1)一般規定各種起爆網路,均應使用現場檢驗合格的起爆器材。起爆網路應嚴格按設計進行聯接。在可能對起爆網路造成損害的部位,應采取措施保護穿過該部位的網路。敷設起爆網路應由有經驗的爆破員或爆破技術人員實施并實行雙人作業制。2)導爆索起爆網路切割導爆索應使用鋒利刀具,不應用剪刀剪斷導爆索。導爆索起爆網路應采用搭接、水手結等方法聯接;搭接時兩根導爆索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5cm,中間不得夾有導師物和炸藥卷,捆扎應牢固,支線與主線傳爆方向的夾角應小于90。連接導爆索中間不應出現打結或打圈;交叉敷設時,應在兩根交叉導爆索之間設置厚度不小于10cm的木質墊塊。起12、爆導爆索的雷管與導爆索捆扎端端頭的距離應不小于15cm,雷管的聚能穴應朝向導爆索的傳爆方向。3)導爆管起爆網路導爆管網路應嚴格按設計進行聯接,導爆管網路中不應有死結,炮孔內不應有接頭,孔外相鄰傳爆雷管之間應留有足夠的距離。用雷管起爆導管網路時,起爆導爆管的雷管與導爆管捆扎端端頭的距離應不小于15cm,應有防止雷管聚能穴炸斷導爆管和延時雷管的氣孔燒壞導爆管的措施,導爆管應均勻地敷設在雷管周圍并有膠布等捆扎牢固。用導爆索起爆導爆管時,宜采用垂直聯接。考慮到一次起爆排數較多,為了確保起爆網路的準爆可靠,除了鋪設網路時認真細致外,為防止個別雷管或導爆管拒爆,在深孔松動控制爆破實際采取導爆管非電起爆時,13、在每個炮孔中安放兩個非電雷管,相應地從炮孔或藥包中引出兩根導爆管與兩根主導爆管連接,即“復式并串聯網路”。采用傳爆雷管作為連接元件,或孔(洞)外綁扎的毫秒雷管,簇聯導爆管時雷管的聚能穴應背向導爆管的傳爆方向,這樣安置,雷管的聚能射流不會把從炮孔或藥包中引出的導爆管過早炸斷,保證導爆管正常傳爆。此外,從炮孔或藥包中引出的導爆管簇聯在雷管周圍時,應留有約10cm的余長。對于孔外等間隔微差和同段位高段別微差起爆網路,網路連接人員要精少;從起爆方向的最終點倒著連線到起爆網路的開始端;孔外連接好的雷管要有明顯的標志;最后檢查網路是否連接完好時,要先抬頭看,后邁步走。導爆管傳爆網路不能采用環形傳爆網路。414、)起爆網路檢查起爆網路檢查,應由有經驗的爆破員組成的檢查組擔任,檢查組不得少于兩人。有無漏接或中斷、破損;有無打結或打圈,支路拐角是否符合規定;雷管捆扎是否符合要求;線路連接方式是否正確、雷管段數是否與設計相符;網路保護措施是否可靠。4.4裝藥1)裝藥前應對作業場地、爆破器材堆放場地進行清理,裝藥人員應對準備裝藥的全部炮孔進行檢查。2)從炸藥運入現場開始,應劃定裝運警戒區,警戒區內應禁止煙火;搬運爆破器材應輕拿輕放,不應沖撞起爆藥包。3)在銨油、重銨油炸藥與導爆索直接接觸的情況下,應采取隔油措施或采用耐油型的導爆索。4)各種爆破作業都應做好裝藥原始記錄。記錄應包括裝藥基本情況、出現的問題及處理15、措施。5)在黃昏和夜間等能見度差的條件下,不宜進行地面爆破的裝藥工作。6)在上述條件下,如確需進行裝藥作業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保證作業安全。7)爆破裝藥現場不應用明火照明。8)爆破裝藥用電燈照明時,在離爆破器材20 m以外可裝220 V的照明器材,在作業現場內使用電壓不高于36 V的照明器材。9)從帶有電雷管的起爆藥包或起爆體進入裝藥警戒區開始,裝藥警戒區內應停電,可采用安全蓄電池燈、安全燈或絕緣手電筒照明。10)人工裝藥炮孔裝藥應使用木質或竹制炮棍。不應投擲起爆藥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藥,起爆藥包裝入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后續藥卷直接沖擊起爆藥包。裝藥發生卡塞時,若在雷管和起爆藥包放入之前,可用16、非金屬長桿處理。裝入起爆藥包后,不應用任何工具沖擊、擠壓。在裝藥過程中,不應拔出或硬拉起爆藥包中的導爆管、導爆索和電雷管腳線。4.5填塞爆破裝藥后都應進行填塞,不應使用無填塞爆破。不應使用石塊和易燃材料填寒炮孔。用水袋填塞時,孔口應用不小于0.15m炮泥將炮孔填滿堵嚴。不應搗鼓直接接觸藥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沖擊起爆藥包。分段裝藥的炮孔,其間隔填塞長度應按設計要求執行。發現有填塞物卡孔應及時進行處理(可用非金屬桿或高壓風處理)。4.6爆破警戒和信號1)爆破警戒裝藥警戒范圍由爆破工作領導人確定,裝藥時應在警戒區邊界設置明示標志交派出崗哨。爆破警戒范圍由設計確定。在危險區邊界,應設有明顯標志,并17、派出崗哨。執行警戒任務的人員,應按指令到達指定地點并堅守工作崗位。2)信號預警信號:該信號發出后爆破警戒范圍內開始清場工作。起爆信號:起爆信號應在確認人員、設備等全部撤離爆破警戒區,所有警戒人員到位,具備安全起爆條件時發出。起爆信號發出后,準許負責起爆的人員起爆。解除信號:安全等待時間過后,檢查人員進入爆破警戒范圍內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發出解除爆破警戒信號。在此之前,崗哨不得撤離,不允許非檢查人員進入爆破警戒范圍。各類信號均應使爆破警戒區域及附近人員能清楚地聽到或看到。4.7爆后檢查1)爆后檢查等待時間露天淺孔爆破,爆后應超過5min,方準許檢查人員進入爆破作業地點;如不能確認有無盲炮,應經18、15min后才能進入爆區檢查。露天深孔爆破,爆后應超過15min,方準檢查人員進入爆區。露天爆破經檢查確認爆破點安全后,經當班爆破班長同意,方準許作業人員進入爆區。2)爆后檢查內容確認有無盲炮;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穩定,有無危坡、危石;3)處理檢查人員發現盲炮及其他險情,應及時上報或處理;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無關人員不應接近。發現殘余爆破器材應收集上繳,集中銷毀。4.8盲炮處理1)一般規定處理盲炮前應由爆破領導人定出警戒范圍,并在該區域邊界設置警戒,處理盲炮時無關人員不準許進入警戒區。應派有經驗的爆破員處理盲炮。導爆索和導爆管起爆網路發生盲炮時,應首先檢查導爆管是否有19、破損或斷裂,發現有破損或斷裂的應修復后重新起爆。不應接出或掏出炮孔中起爆藥包。盲炮處理后,應仔細檢查爆堆,將殘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來銷毀;在不能確認爆堆無殘留的爆破器材之前,應采取預防措施。盲炮處理后應由處理者填寫登記卡片或提交報告,說明產生盲炮的原因、處理的方法和結果、預防措施。2)深孔爆破的盲炮處理爆破網路未受破壞,且最小抵抗線無變化者,可重新聯線起爆;最小抵抗線有變化者,應驗算安全距離,并加大警戒范圍后,再聯線起爆。可在距盲炮孔口不少于10倍炮孔直徑處另打平行孔裝藥起爆。爆破參數由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確定并經爆破領導人批準。所用炸藥為非抗水硝銨類炸藥,且孔壁完好時,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向灌水使20、之失效,然后做進一步處理。4.9爆破總結1)每次爆破后,爆破員應填寫爆破記錄。2)每年度或一個較大爆破工程結束后,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應提交爆破總結。爆破總結應包括:設計方案、參數、評述。提出改進設計的意見;施工概況、爆破效果及安全分析,提出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隱患以及防范辦法,提出改善施工工藝的措施;經驗和教訓3)爆破記錄及爆破總結,應整理歸檔。4.10露天深孔爆破1)松軟巖土爆破后,應在爆區設置明顯標志,并對空穴、陷坑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塌陷危險后,方準許恢復作業。2)露天爆破需設避炮掩體時,掩體應設在沖擊波危險范圍之外并構筑堅固緊密,位置和方向應能防止飛石和炮煙的危害;通達避炮掩體的道路不應21、有任何障礙。3)驗孔時,應將孔口周圍0.5m范圍內的碎石、雜物清除干凈,孔口巖壁不穩者,應進行維護。4)深孔驗收標準是:孔深為0.5m,間距為0.3m,方位角和傾角為130;發現不合格時應酌情采取補孔、補鉆、清孔、填塞孔等處理措施。5)應采用電雷管、非電導爆管雷管或導爆索起爆。采用電爆網路時,應將各聯接點導通并對地絕緣,防止多點接地;采用地表延時非電導爆管網路時,孔內宜裝高段位雷管,地表用低段位雷管。6)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在裝藥前應對第一排各鉆孔的最小抵抗線進行測定,對形成反坡或有大裂隙的部位應考慮調整藥量或間隔填塞。底盤抵抗線過大的部位,應進行清理,使其符合設計要求。7)爆破員應按爆破設計說明22、書的規定進行操作,不應自行增減藥量或改變填塞長度;如確需調整,應征得現場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并作好變更記錄。8)在裝藥和填塞過程中,應保護好起爆網路;如發生裝藥阻塞,不應用鉆桿搗捅藥包。9)臨近永久邊坡和塹溝、基坑、基槽爆破,應采用預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技術,并在主炮孔和預裂孔(光面孔)之間布設緩沖孔,運用該技術時,驗孔、裝藥等應在現場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指導監督下由熟練爆破員操作。10)預裂孔、光面孔應按設計圖紙鉆鑿在一個布孔面上,鉆孔偏斜誤差不超過1。11)布置在同一平面上的預裂孔、光面孔,宜用導爆索聯接并同時起爆,如環境限制單段藥量時,也可也分段起爆。12)預裂爆破、光面爆破場應采用不耦合裝藥,23、緩沖炮孔可采用不耦合裝藥和間隔裝藥。若采用藥串結構藥包,在加工和裝藥過程中應防止藥卷滑落;若設計要求藥包裝于孔軸線,則應使用專門的定型產品。13)預裂爆破、光面爆破都應按設計進行填塞。第五章 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5.1一般規定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由擁有爆破器材單位的主要領導人負責,組織制定爆破器材的發放、使用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建立崗位安全責任制,教育從業人員嚴格遵守。5.2爆破器材的購買爆破器材應持證購買。5.3爆破器材的運輸1)一般規定爆破器材的運輸,應憑有效許可證明運輸。并在有效期間內,按指定線路運輸。爆破器材運達目的地后,收貨單位應指派專人領取,認真檢查爆破器材的包裝、24、數量和質量;如果包裝破損,數量與質量不符,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和當地縣(市)公安局,并在有關代表參加下編制報告書,分送有關部門。不應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自行車、摩托車和畜力車運輸爆破器材。爆破器材運輸車應符合以下技術要求:符合國家有關運輸安全的技術要求;結構可靠、機械電器性能良好;具有防盜、防火、防熱、防雨、防潮和防靜電等安全性能。裝卸爆破器材,應遵守下列規定:認真檢查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清除運輸工具內一切雜物;有專人在場監督;設置警衛,無關人員不允許在場;爆破器材和其他貨物不應混裝;雷管等起爆器材不應與炸藥在同時同地進行裝卸;遇暴風雨或雷雨時,不應裝卸爆破器材;裝卸爆破器材的地點,應遠離25、人口稠密區,并設明顯的標志,白天應懸掛紅旗和警標,夜晚應有足夠的照明并懸掛紅燈;裝卸搬運應輕拿輕放,裝好、碼平、卡牢、捆緊,不得磨擦、撞擊、拋擲、翻滾、側置及倒置器材;裝載爆破器材應做到不超高、不超寬、不超載;分層裝載爆破器材時,不應站在下層箱(袋)上裝載另一層,雷管或硝化甘油類炸藥分層裝載時不應超過二層。爆破器材從庫房運出時,包裝箱(袋)及鉛封應保持完整無損。箱子應緊固于運輸工具的前部。炸藥箱(袋)不應放在裝雷管的保險箱上。待運雷管箱未裝滿雷管時,其空隙部分應用不產生靜電的柔軟材料塞滿。裝卸和運輸爆破器材時,不應攜帶煙火和發火物品。裝運爆破器材的車,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下列規定:押運人員應熟悉所26、運爆破器材性能;非押運人員不應乘坐;按指定路線行駛;車用帆布覆蓋,并設明顯的標志;不準在人員聚集的地點、交叉路口、橋梁上(下)及火源附近停留;中途停留時,應有專人看管,不準吸煙、用火,開車(船)前應檢查碼放和捆綁有無異常;氣溫低于10時運輸易凍的硝化甘油炸藥或氣溫低于-15時運輸難凍的硝化甘油炸藥時,應采取防凍措施;運輸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等感度高的爆破器材時,車廂和船艙底部應鋪軟墊;車完成運輸后應打掃干凈,清出的藥粉、藥渣應運至指定地點,定期進行銷毀。個人不應隨身攜帶爆破器材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允許在托運行李及郵寄包裹中夾帶爆破器材。2)道路運輸用汽車運輸爆破器材,應遵守下列規定:車廂的黑色27、金屬部分應用木板或膠皮襯墊(用木箱或紙箱包裝者除外),汽車排氣管宜設在車前下側,并應配帶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出車前,車庫主任(或隊長)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具有安全駕駛經驗的司機駕駛;汽車行駛速度:能見度良好時應符合所行駛道路規定的車速下限,在揚塵、起霧、大雨、暴風雪天氣時速度酌減;在平坦道路上行駛時,前后兩部汽車距離不應小于50 m,上山或下山不小于300 m;遇有雷雨時,車輛應停在遠離建筑物的空曠地方;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駛時,應采取防滑安全措施;車上應配備滅火器材,并按規定配掛明顯的危險標志;公路運輸爆破器材途中避免停留住宿,禁止在居民點、行人稠密的鬧市區、名勝古跡、28、風景游覽區、重要建筑設施等附近停留。確需停留住宿必須報告投宿地公安機關。本工程運輸車輛及人員安排3)人工搬運在夜間,應隨身攜帶完好的礦用蓄電池燈、安全燈或絕緣電筒;不應一人同時攜帶雷管和炸藥;雷管和炸藥應分別放在專用背包(木箱)內,不應放在衣袋里;領到爆破器材后,應直接送到爆破地點,不應亂丟亂放;不應提前班次領取爆破器材,不應攜帶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人一次運送的爆破器材數量不超過:雷管,5000發拆箱(袋)運搬炸藥,20 kg背運原包裝炸藥一箱(袋)挑運原包裝炸藥二箱(袋)用手推車運輸爆破器材時,載重量不應超過300 kg,運輸過程中應采取防滑、防磨擦和防止產生火花等安全措施。4)爆29、破器材的領用材料管理員應做好爆破器材領用及退庫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領取及退庫器材類型、人員、時間、地點、數量。次日使用的爆破器材用量經認真統計,提前向炸材庫上報,做到不超報,不超領。第六章 管理制度及人員職責6.1制度管理爆破架子隊長負責安全措施的實施施工員落實安全措施工地技術員制定安全作業方案案工地安全員作業安全控制、防護工地材料員安全裝備的配備、火供品監控、備案項目經理安全總負責項目副經理安全設施總工程師安全技術爆破專業工程師制定安全措施安全質量工程師安全措施檢查設備工程師安全裝備的檢查1)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體系。圖6-1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框圖2)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嚴格執30、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未經安全操作規程教育的人員不準上崗作業,各級管理人員要以對作業人員生命負責的態度去嚴格要求、嚴格管理,抓好安全生產,搞好安全生產設施。3)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制度。施工前,現場負責人和技術人員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避免因為操作不當或不按規范施工發生安全質量事故。4)除防護員外,每個基坑設一名安全質量監督員,隨時檢查基坑情況,監控基坑周圍與基坑內人員安全。5)爆破作業人員的配備、任職條件及職責見“7.2.5、爆破作業人員的任職條件與職責“。6.2爆破作業人員6.2.1一般規定爆破作業人員應參加培訓經考核并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和作業范圍、級別的安全作業證、持證上崗。631、.2.2爆破施工企業1)爆破施工企業應取得“爆破施工企業資質證書”,或在其施工資質證書中標有爆破施工內容。該證書應標明允許承接爆破工程的范圍和等級,資質未標明者只能從事一般巖土爆破。2)從事爆破施工的企業,應設有爆破工作領導人、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爆破段(班)長、安全員、爆破員;應持有由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公安機關頒發的“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設立爆破器材庫的,還應設有爆破器材庫主任、保管員、押運員,并持有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簽發的“爆炸物品安全貯存在許可證”。6.2.3施工企業的安全職責管理本企業的爆破作業人員,發現不適合繼續從事爆破作業者和因工作調動不再從事爆破作業者,均應收回其安全作業證32、,交回原發證部門。異地施工應辦理有關證件的登記及簽證手續;負責本單位爆破器材購買、運輸、貯存、使用,并承擔安全責任;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預防事故的安全措施并組織實施;處理本企業爆破事故。6.2.4爆破作業人員的任職條件與職責1)爆破工作領導人,應由從事過3年以上爆破工作,無重大責任事故,熟悉爆破事故預防、分析和處理并持有安全作業證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其職責是: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組織爆破業務、爆破安全的培訓工作和審查爆破作業人員的資質;監督爆破作業人員的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組織領導安全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組織領導爆破工作的設計、施工和總結工作;主持制定重大或特33、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細則及相應的管理規章制度;參加爆破事故的調查和處理2)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應持有安全作業證。其職責是:負責爆破工程的設計和總結,指導施工,檢查質量;制定爆破安全技術措施,檢查實施情況;負責制定盲炮處理的技術措施,并指導實施;參加爆破事故的調查和處理。3)爆破段(班)長應由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或有三年以上爆破工作經驗的爆破員擔任。其職責是:領導爆破員進行爆破工作;監督爆破員切實遵守爆破安全規程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運制度;制止無安全作業證的人員進行爆破作業;檢查爆破器材的現場使用情況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時退庫情況。4)爆破員、安全員、保管員和押運員應符合以下條件:年滿18周歲,身體34、健康,無妨礙從事爆破作業的生理缺陷和疾病;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嗜好和劣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相應的安全作業證。5)爆破員的職責:保管所領取的爆破器材,不應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應擅自銷毀和挪作它用;按照爆破指令單和爆破設計規定進行爆破作業;嚴格遵守本規程和安全操作細則;爆破后檢查工作面,發現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或處理;爆破結束后,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爆破器材庫。6)取得爆破員安全作業證的新爆破員,應在有經驗有爆破員指導下實習3個月,方準獨立進行爆破工作。7)安全員應由經驗豐富的爆破員或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其職責是:負責本單位爆破器材購買、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35、;督促爆破員、保管員、押運員以及其他作業人員按照本規程和安全操作細則的要求進行作業,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糾正錯誤的操作方法;經常檢查爆破工作面,發現隱患應及時上報或處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時有權制止爆破作業;經常檢查本單位爆破器材倉庫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運制度的實施情況;有權制止無爆破員安全作業證的人員進行爆破工作;檢查爆破器材的現場使用情況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時退庫情況。8)爆破器材保管員的職責:負責驗收、保管、發放和統計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備的記錄;對無爆破員安全作業證和領取手續不完備的人員,不得發放爆破器材;及時統計、報告質量有問題及過期變質失效的爆破器材;參加過期、失效、變質爆破器材的銷毀工作。9)爆破器材押運員的職責:負責核對所押運的爆破器材的品種和數量;監督運輸工具及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確認運輸工具及其所裝運爆破器材符合標準和環境要求,包括:幾何尺寸、質量、溫度、防震等;負責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丟失、被盜或發生其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