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船舶水上作業專項安全技術方案(10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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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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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總則為了加強微山一線船閘改建B標段工程中的疏浚、運輸等施工船舶水上作業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第二章施工船舶水上作業安全管理第一條工程準備階段安全管理1工程開工前,應對施工水域的現場進行踏勘,了解施工現場的通航密度、水文、氣象、土質、障礙物等情況并詳細記錄。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同時,必須根據水域環境、水文、氣象等施工條件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3開工前15天應向當地海事部門提出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安全審核申請書并含以下有關資料:(1)有關主管部門對該項目批準的文件;(2)與通航安全有關的技術資料;(3)安全及防污染等措施計劃書;(4)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合同或協議書;(52、)施工單位的資質認證文件;(6)施工作業船舶的船舶證書和船員證書;(7)法人資格證明文書或法人委托書;(8)其它有關資料。4根據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證,施工單位應及時辦理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相關手續。5進行臨時性及零星施工作業時,同樣應辦理申請并發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6必須向參與施工的船舶及輔助作業的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第二條施工船舶作業安全管理1參與施工的船舶必須具有海事、船檢部門核發的各類有效證書,船舶操作人員應具有崗位相適應的適任證書,并接受當地執法部門的監督和檢查。2疏浚施工作業的船舶須按有關規定在明顯處晝夜顯示規定的號燈、號型。3施工船舶應按安全要求,設置必要的安全作業區或3、警戒區并設置符合有關規定的標志。4施工船舶在施工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及要求。5施工船舶應配備有效的通信設備并在指定的頻道上守聽,主動與過往的船舶聯系溝通,將本船的施工、航行動向告知他船,確保航行安全。6施工船舶的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7項目經理部、施工船舶應根據施工作業區域的實際情況和季節的變化,制定防汛、防火、防暑、防寒、防凍預案,制定霧天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報上級安全部門審核。8參與水上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穿好救生衣,嚴禁酒后上崗作業。9項目經理部及施工船舶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4、整改,并記入安全活動記錄簿。第三章挖泥船安全生產專項技術方案第一條絞吸挖泥船1.工前準備施工前,船長根據施工部門安排的施工計劃、要求和現場情況。依據現場踏勘資料、有關文件、施工圖紙等資料,仔細分析研究工地的土質、水文、氣象、船舶動態、排泥距,吹填高度對挖泥機具可能磨損的情況,各船員干部一起考慮施工機具的更換、改造、修理及備配件的安排計劃。對控制施工安全、質量關鍵的定位儀器、儀表進行校驗、檢定、必要時更新。補充油、淡水、食品、物料等。2.施工開封艙,恢復各加固部位,整理甲板面,清理纜繩。活車0-30分鐘后,試鋼樁起落、橋梁起落、橫移錨纜扒桿等處于良好的安全工作狀態。3.開工展布船長在駕駛臺指揮拖5、輪或錨艇將挖泥船拖向施工區,并根據項目經理提供的坐標位置及GPS顯示器提供的船舶軌跡,指揮拖輪或錨艇不斷修正船位。按照船長分工,帶班崗分別于船頭、船尾指揮水手墊碰墊、靠碰球以防拖船與挖泥船碰撞,并與船長保持密切的聯系。挖泥船接近施工區域時,船長指揮拖船減速并調好方向,當船位絞刀頭位置)至起點附近時,停止拖曳,調整好挖泥方向,(視GPS航跡定位點指揮錨艇、拖輪幫助挖泥船鋼樁定位在挖泥軸線上,船長通知拖船、錨艇減速,待速慢趨于安全下樁速度時,下樁)。船位基本調正,在起錨艇的配臺下,利用左右吊錨桿將橫移錨拋好。重新調整船位至規定的絞刀起始點,下放絞刀于水下。接水上管線接口,并調整水上管線、布設管子錨6、拋錨漂。水上管線布好后,通知機艙合泵吹水,合泵后觀察真空表、壓力表的變化,開始挖泥施工。4.開工注意事項船長根據新工地的土質、水流、潮位、管線長度等情況,按照施工任務書下達的規格、方法,結合以往的經驗,指揮操作員下放絞刀至泥面。船長視絞刀深度、管線、長度、土質、水流因素選用不同的絞刀模移速度,泵數,使挖掘能力、濃度達到最佳平穩效果為目的。經過試驗性挖泥,參合各種因素選用最安全、最效率的絞刀供移速度,泥泵最經濟、合理的轉數。給各崗駕駛員下達指令及挖泥操作注意事項(工程需要時可建議改泵施工如水下加一艙內泵等)。操作崗人員應按照船長對施工的要求,謹慎操作,控制好前移尺度、下放深度、絞刀橫移速度,密7、切注意觀察真空表、壓力表情況并保持一定的濃度。操作中發現壓力表壓力逐漸增大時(堵管跡象),適時調整橫移速度或提高絞刀下放深度,使壓力恢復正常再下放絞刀繼續挖泥。定位樁升降操作時,要注意樁下水深及土質情況。起樁時要注意主甲板限起落位置,起落鋼樁時要注意鋼樁運行的狀態。淺水作業時,鋼樁提升高度應以樁尖不碰泥面為安全。深水區施工,鋼尖入土深度,應以在最高潮位時仍能在甲板以上保持一定有效高度為好。鋼樁入土深度大于鋼樁一個提升行程(液壓缸提升)時,可采用分段提升將鋼樁提到所需高度。視土質情況及挖深情況謹慎操作,防止漏樁出現安全事故。對于不同土質絞刀橫移速度的快慢,是施工安全、質量、效率保證的關鍵之一。不8、同土質正刀、反刀挖泥效果截然不同,橫移速度一定要控制好。有關水手注意了望,巡查水上浮筒、管線、管錨等情況,要保證施工的正常,必要時在施工間隙更換、修理。5吹泥前要通知泥塘當班人員,浮管兩側及出泥口不應有非生產人員停留,并設立“停留危險”等警示性標牌。6絞吸挖泥船作業人員及排泥口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施工技術方案作業,嚴禁違章作業。7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意外情況,應立即向船長報告,緊急情況下可先停機后報告,處理故障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懸掛“禁止啟動”等警示性標志牌,并設專人監護。8當班人員應認真做好施工記錄。第二條抓斗挖泥船作業1.作業前安全準備仔細閱讀抓斗船相關使用說9、明材料,熟悉所操作船舶的使用和保養狀況;詳細了解施工現場任務情況,檢查抓斗船定位處土壤的堅實性和平穩性,嚴禁任何機械在作業區內停留;檢查抓斗船液壓系統、發動機、傳動裝置、制動裝置、回轉裝置以及儀器、儀表,在經試運轉并確認正常后才可以工作。2、作業與行駛中安全操作操作開始前應發出信號;作業時,要注意選擇和創造合理的工作面,嚴禁掏洞、留梗挖掘;嚴禁將抓斗船布置在兩個挖掘面內同時作業;嚴禁在電線等高空架設物下作業;作業時,禁止隨便調節發動機、調速器以及液壓系統、電器系統;禁止用抓斗擊碎或用回轉機械方式破碎堅固物體;禁止用抓斗桿頂起抓斗船;禁止用抓斗船動臂拖拉位于側面重物;抓斗船應在泥駁停穩,并固定好10、帶纜樁后再進行裝泥。3、作業后安全要求抓斗船移位時,應有專人指揮,且與高壓線距離不得少于5米。工作結束后,應將機身轉正,將鏟斗放到船舶平臺上,并將所有操作桿置于空擋位置。各部位制動器制動,關好機械門窗后,駕駛員方可離開。4在抓斗挖泥船作業全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施工技術方案,精心操作,嚴禁違章作業。5.施工中發現意外情況,應立即向船長報告,處理故障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懸掛“禁止啟動”等警示性標志牌,并設專人監護。6當班人員應認真做好施工記錄。第三條泥駁船作業1作業前,當班人員應對主機、絞動鏈及閘閥等設備和控制系統進行全面檢查,同時對駁船系帶進行安全檢查,認真做好交接11、班。2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施工技術方案,精心操作,嚴禁違章作業。3泥駁運輸過程中,應對航道有細致了解,在危險地方設置警示標志。到達拋泥區后,必須對拋泥區用測桿現場摸底,預先排除淺船的危險。4當班人員應認真做好施工記錄。第四章高處、舷外作業第一條凡在墜落高度2米及以上所進行的作業,為高處作業;船舷外部工作為舷外作業。第二條遇風力6級以上強風時應停止高處作業,特殊情況急需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航行時不準舷外作業;舷外作業應掛慢車信號,要求過往船只慢速通過。第三條高處、舷外作業必須配戴安全帽、救生衣、保險繩等相應的防護用品,現場要備救生圈。第四條高處、舷外作業應有專人12、指揮、監護,確保安全。第五條作業前應對滑車、座板、腳手板、繩索、直梯等作業器材,嚴格檢查,確認完好方可使用。第六條高處作業時,禁止一手攜物,一手扶梯上下,使用的工具、拆裝的零部件,應用吊桶、吊袋裝妥后用繩索傳送,嚴禁下擲上拋,作業現場下方一定范圍內禁止人員停留。第七條舷外作業時應關閉舷邊出水閥。第八條上下煙囪、桅桿應事先向有關人員通報作業時間、內容,作業時禁止排發蒸氣、拉汽笛及使用高壓天線,以免燙傷、觸電。第九條檢查排泥浮管時,必須有兩人以上同往,并報告值班人員,挖泥作業時,不準在浮管上行走。第十條在艇、筏等與他船配合作業時,必須系緊纜繩,嚴禁腳踩兩船作業。第五章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第一條現場的供13、電線路、設備安裝維護以及拆除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第二條對于移動機具以及照明的使用應實行二級漏電保護,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第三條工程船舶有自備的發電供配電設備供應,嚴格執行船舶發電電機安全操作規程。第四條作業船舶按章顯示信號,并設置足夠的施工照明設施。第五條做好船舶電氣設備的防潮、防漏電措施,確保安全作業。第六章應急預案針對水上作業特點,主要的易發生事故為船舶進水、船舶碰撞及人員落水這三種,特制定如下水上作業應急預案。第一條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現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14、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應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微山一線船閘B標段施工工程全部生產活動中的水上作業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第二條水上作業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與職責項目經理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成員分別由專職安全員、項目總工、項目經理部其他成員及施工班組負責人組成。2應急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1)搶救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成員由項目總工、項目總工和項目領導班子及施工班組負責人組成。15、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搶險行動方案,協調有關部門的搶險行動;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搶險進展情況。(2)安全保衛組:組長由專職安全員擔任,成員由各施工班組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阻止非搶險救援人員進入現場,負責現場車輛疏通,維持治安秩序,負責保護搶險人員的人身安全。(3)后勤保障部:組長由公司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項目綜合辦公室、食堂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調集搶險器材、設備;負責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工作人員的食宿問題。(4)善后處理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成員項目領導班子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保護和圖紙的測繪,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件的性質,提出應對措施,如確定為事故,提出16、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第三條水上作業的應急處理1處理原則:現場處理要從以“以人為本”為原則,首先要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其次要盡量減少財產損失。2.船舶進水的應急處理船長立即向上級報告,并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按規定發出船舶進水搶險警報信號,全體船員進入船舶堵漏應急狀態,按船舶進水堵漏搶險部署實施堵漏作業,并根據船體破洞進水和堵漏情況采用最有效的方法,以挽救危局。對船舶進水堵漏搶險過程做好詳細的記錄。3船舶碰撞的應急處理施工船舶嚴格遵守內河避碰規章等有關規定,認真執行海事主管部門對施工船舶提出的具體安全要求。船舶如屬在航狀態,當兩船發生緊迫局面,船長或當班駕駛員按避碰技術措施要求進行部署和正確操縱,17、務需避免人員傷亡和減輕碰撞損失。如在固定位施工狀態有被其它船碰撞危險時,應立即告知有關人員緊急快速撤往安全區域,不要站在船邊,避免人員被撞落水。當碰撞發生后,立即檢查,確定船舶受損情況和本船人員情況,以確定進一步需要采取的措施。第一時間須搶救因碰撞而導致落水的人員和轉移受傷人員。對于船舶受損,待正確評估后視情況可選擇就地處理、待救援、或棄船等措施。值班人員必須記清對方船名、船型、船籍及航行情況。將碰撞事故全過程情況立即報告應急指揮小組、上級主管部門及海事部門。4人員落水的應急處理凡工程船舶人員一旦落水,發現者立即向落水者附近拋出救生圈,并大聲呼喊:“某船舷或某側有人落水”,發現者必須監視落水者18、的動態,并隨時報告。現場報告主要內容:落水地點、時間、落水人姓名、是否穿戴救生衣及目前的處境;當時的氣象、水流情況及需要何種援助。第四條應急計劃的建立1應急行動的資源配置應急計劃確立后,根據船舶進行區所在位置的具體條件以及周邊應急可用資源情況,按半小時自救的應急能力,配置合理的應急行動物資資源和人力資源,報項目部備案。現場應配備的應急物資主要有:搶救工具:配備航政艇一艘隨時待命;救生衣,救生圈諾干;照明器材:手電筒十個、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交通工具:工地常備一輛值班汽車,該車輪值班時不應跑長途;抽水工具:水泵十只2建立危險辨識體系根據船舶特點確19、定危險源的清單,并根據危險源的分布情況建立落實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的危險辨識體系,定時、定向、定人、交叉進行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危險源的凸顯特征。(1)應急報警機制應急報警機制由應急上報機制、內部應急報警機制、外部應急報警機制和匯報程序四部分組成。形式為由下而上、由內到外,形成有序的網絡應急報警機制、應急上報機制。通過危險源辨識體系獲取危險源突顯特征后,船長第一時間報告項目經理部施工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向項目經理匯報,由項目經理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2)內部應急報警機制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組織進入應急預案及應急計劃實施狀態。(3)外部應急報警機制內部報警機制啟動的同時,按應急小組組長的部20、署,立即啟動外部應急報警機制,向已經確定的現場施工場區外部公司內部的臨近項目經理部上報相關情況,周邊建立外部應急協作。(4)匯報程序按地方政府的事故上報規定和行業事故上報制度,依照程序向上級相關主管部門匯報。3通訊體系應急預案中心須確定有效的可能使用的通訊系統,以保證應急救援系統的各個機構之間有效地聯系。建立有效的通訊體系,確保以下有關人員的通訊聯絡暢通:(1)應急人員之間;(2)事故指揮者與應急人員之間;(3)應急救援系統各機構之間;(4)應急指揮機構與外部應急組織之間;(5)應急指揮機構與傷員家庭之間;(6)應急指揮機構與上級行政主管部門之間;(7)應急指揮機構與新聞媒體之間;(8)應急指21、揮機構與認為必要的有關人員和部門之間。4.交通管制機制交通管制機制由事故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兩部分構成。(1)警戒事故發生后,對場區周邊必須進行隔離。其任務和作用是: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防止外來干擾、盡力保護事故現場人員的安全等。(2)交通管制事故發生后,及時通知海事部門,對事故發生地的周邊航道實施有效的管制,其主要目的是為救援工作提供暢通的道路。第五條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后的恢復工作1應急終止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1)、險情排除;(2)、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處置、危險隱患排除等)已經結束;(3)、被困人員安全離開突發事故危險區并得到良好安置。2應急預案實施終22、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轉移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3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為進一步處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4對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后的預案建立、制訂提供經驗和完善依據。依據項目經理部的勞動獎罰制度,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行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盡快組織恢復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第七章水上作業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處理后,要作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或險情發生及搶救救援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采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汲取的經驗教訓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負責人的處理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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