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多層建筑塔吊防碰撞措施(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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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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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多層建筑塔吊防碰撞措施位于安徽省馬鞍山市*路與*路交匯處的馬鞍山*商業中心程由馬鞍山市*商業置業有限公司興建,深圳市*建筑設計有限公司設計,馬鞍山*監理有限公司監理,江蘇*集團有限公司總承包施工。本工程是多層普通商業建筑,結構類型為框架結構,建筑面積40215m2,地上3層,局部4層,建筑總高度23.7m,地塊平面呈L型,東西長181.0m,南北寬149.0m,根據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安排本工程擬投入3臺塔吊,決定將塔吊安裝在1213軸/A軸外側、78軸/K軸外側、HJ軸/20軸外側,基礎將結合室外地坪標高進行埋設,即塔吊基礎的十字鋼梁頂標高按-0.50m考慮,底標高為-2.06m(絕對標高132、.74m)。具體位置詳見塔吊基礎平面位置圖(見附圖)。相鄰工地塔吊安裝好后,我項目部發現其中有兩臺塔吊離我工地2#塔吊位置比較近(見附圖),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塔吊防碰撞措施如下:1、塔與塔之間處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塔吊中處于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少于一個標準節(一個標準為2.5M),即我項目部2#塔吊安裝好后升高超過相鄰工地兩臺塔吊5m以上,升高至塔吊需用高度36m,待相鄰塔吊需要隨建筑物高度頂升時,返超我項目部塔吊5m以上。2、相鄰塔吊塔臂旋轉限位為180度,塔吊通過旋轉限位控制,保證塔吊塔塔臂不能交叉作用。3、塔吊在頂升過程中嚴禁回轉起重3、臂,并在使用過程中嚴禁塔吊間及塔吊與建筑物之間發生碰撞。4、塔吊應由專職人員操作和管理,嚴禁違章作業和超載使用,機械出現故障或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予以解決。5、塔臂前端設置明顯標志,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塔與塔之間回轉方向必須錯開,嚴格控制樓和樓之間的操作高度和作業時間。6、從施工流水段上考慮兩塔作業時間盡量錯開,避免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兩塔同時使用時發生意外碰撞。7、塔吊同時作業必須照顧相鄰塔吊作業情況,其吊運方向、塔臂轉動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業半徑內的交叉作業,并由專業信號工設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轉動位置及角度,同時控制器具的水平吊運。8、禁止相鄰塔吊同時向同一方向吊運作業,嚴4、防吊運物體及吊繩相碰,確保交叉作業安全。9、作業中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能隨風轉動,應將起重臂落下并與塔身結構鎖緊在一起。10、作業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縱室,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11、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成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12、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停在空中,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13、指揮、司機必須執行防碰撞的要求。14、注意收聽天氣預報,有特殊天氣情況安排專人值班。15、夜晚使用塔吊必須有足夠的施工照明。16、由兩施工單位安全員組織定期召開協調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