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違法土地上的建筑物的辦理(3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443127
2022-07-11
3頁
17KB
1、 辦理土地違法案件中沒收違法建筑的相關規定的參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規程、重慶市查處違法建筑若干規定(282號令)、重慶市罰款和沒收財物管理條例、國土資源部國土聽證規定、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 1. 所稱違法用地建筑物,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依法沒收的當事人在違法使用土地上新建,且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以下簡稱違法用地建筑物)。2可以處沒收所占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違法占地行為和處罰依據如下: (一)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但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 2、, 沒收在非法轉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并處罰款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二)非法占用土地 責令退還土地;限期拆除或沒收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設施;可并處罰款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 3,履行的程序和履行程序的依據根據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規程 1,受理案件,2符合查處條件的立案查處3,調查勘測清楚具體違法事實違法主體違法責任4,行政處罰意見的審批,5,下達行政處罰決定.6,聽證:對做出沒收的處罰按照職權或者根據當事人在收到告知書之日起三日(遇節假日順延)內按3、照國土資源部國土聽證規定組織聽證7. 被處罰人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遇節假日順延)自行履行本處罰決定履行沒收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處罰的程序8、 履行處罰程序不受行政訴訟或者行政復議的影響,如果對行政處罰不服,被處罰人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和萬盛經開區管委會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向綦江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既不申請復議又不起訴,也不履行本處罰決定,我局將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9、對違法沒收的財物和撤銷、變更的行政處罰需要退賠的,按國家賠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退賠。4,履行沒收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處罰的程序的詳細程序和依據:根據行政處罰法和重慶市罰款和沒4、收財物管理條例(1)當事人在行政處罰決定書限定的期限內自動騰空違法用地建筑物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其封存,并自封存之日起5日內將其移交區財政局,行政機關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必須向當事人開具規定的專用收據(該收據是行政機關依據其實施罰款和沒收財物的法律、法規、規章向同級財政部門領取的專用收據),不開具專用收據或專用收據不符合規定的,當事人有權拒交。 (2)當事人在行政處罰決定書限定的期限內未自動騰空違法用地建筑物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當事人發出騰房通知書;在騰房通知書限定的期限屆滿仍不騰房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5、制執行(3) 移交沒收的違法建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五十三條,重慶市罰款和沒收財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 除依法可以由行政機關直接處理的物資外,行政機關應當自沒收之日起五日內將沒收物資交同級財政部門處理。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移交違法用地建筑物,應當制作移交通知書及清單,并將移交通知書及清單、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強制執行法律文書、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文書一并移交。 移交清單應當注明違法用地建筑物的建設單位或個人、建筑物的位置、數量、建筑面積、占地面積、建筑物結構和移交時間等。移交清單一式兩份,由移交單位和接收單位雙方簽字蓋章。違法用地建筑物處置后所得款項全額上繳同6、級政府財政主管部門。處置違法用地所需經費,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后由同級人民政府另行撥付。 依法沒收的非法財物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必須全部上繳國庫,任何行政機關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財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返還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返還沒收非法財物的拍賣款項。根據 根據重慶市罰款和沒收財物管理條例 財政部門對行政機關沒收的物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委托該行政機關保管或處理。行政機關對受委托保管的沒收物資不得使用、調換和擅自處理,并確保其安全、完整。行政機關對受委托處理7、的沒收物資應到財政部門指定的場所處理。財政部門的工作對行政機關上交的沒收物資必須委托管委會指定的拍賣機構公開拍賣。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財政部門對接收的違法用地建筑物應當登記造冊。應當委托房屋安全鑒定和消防部門對違法用地建筑物進行鑒定;對于可以保留使用的違法用地建筑物由具有合格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以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作為登記造冊和處置的依據。 財政部門對行政機關沒收的物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委托該行政機關保管或處理 在接受委托后,行政機關應當將依法直接處理或受委托處理的沒收物資的變價款,自處理之日起二日內繳付財政局代收機構。 財政局依法處理的物資需要辦理入戶、過戶、登記手續8、的,有關部門應依法辦理。5.關于處置中的合法化問題的建議對于可以保留使用的違法用地建筑物按以下方式處置:(一)對于經營性用地上的建筑物,在依法補辦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后,連同土地一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拍賣;(二)對于非經營性用地上的建筑物,在依法補辦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后,可以由原違法用地的當事人申請回購;(三)對于政府出資的公益事業的建筑物,由當地區縣政府報經市政府同意,依法補辦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后,可以無償返還。對原違法用地當事人要求回購非經營性用地上的建筑物的,應由當事人提出申請,財政局按評估報告確定的價格與當事人辦理回購手續。違法用地當事人不回購的,可由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其他人購買。處置違法用地建筑物后,當事人憑拍賣成交書或回購協議書、繳款憑證到違法用地建筑物所在地的土地與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土地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相關稅費由當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