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占掘施工管理方案(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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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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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道路施工管理方案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市政道路管理的通知(尊府辦發【2016】49號)要求及通知,現遵義市南部新區城管局根據建設任務重的實際情況擬定市政道路開挖及施工管理方案如下:一、主要目標規范中心城區占(掘)道路施工審批申報資料,符合市局市政府相關要求,簡化程序,服務好轄區內企業,加強道路占(掘)集中管理、集中審批。二、主要任務對轄區內需占(掘)道路的企業進行統計匯總,發放遵義市城市管理局關于中心城區市政道路占(掘)施工審批申報資料的通知,轄區城管局按此通知相關要求對占(掘)道路申報資料進行審批。審批程序如下:1、 建設單位提交占(掘)道路施工申請書、安全文明施工措2、施和承諾書;2、 轄區城管局接收到建設單位提交的合格的占(掘)資料后三個工作日內聯系相關單位一起對施工地點進行現場查勘;3、 經現場查勘,根據現場情況,查勘人員提出查勘意見,如同意開挖,則將資料上交轄區城管局。如不同意開挖,需建設單位重新選擇占(掘)地點進行申請;4、 轄區城管局同意開挖以后,如遇中心城區一二類道路需將審批表上交市城管局填寫意見、市城管局上交市政府,經市政府同意后,將此文件下發至轄區城管部門;5、 轄區城管部門收到下發審批表并經市局及市政府同意,聯系建設單位上交道路占掘賠償費用;6、 轄區城管部門收到此道路占(掘)賠償費用后,在一個工作日內應予建設單位下發道路占(掘)許可證;三3、注意事項1.各建設及施工單位在開挖施工前,需向轄區城管部門提交開挖申請,經現場查勘及上級部門領導同意后,辦理占(掘)開挖許可證。對擅自占用或挖掘道路者,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由市政部門責令整改,可以處2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同時,按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埋設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線發生故障需要緊急搶修時,可以先行破路搶修,并同時通知市政工程主管部門,但須在24小時內按照規定補辦批準手續; 2.開挖施工前,如經現場查勘存在燃氣、供水等相關管線,建設及施工單位需通知相關責任單位至現場,管線責任單位與建設及施工單位共同制定燃氣(供水)管線保護方案,并將此4、方案上交城管部門備案。燃氣單位占掘道路的需按燃氣行業相關規定進行申報相關材料; 3.道路開挖前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成立安全監督小組,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如安全帽、安全帶)、設置安全網等,現場管理人員必須執證上崗,認真巡回檢查。 4.對管網溝槽開挖時,應注意開挖的寬度、深度。按相關行業標準執行。 5.開挖施工過程中,需保護好其余管線,特別是燃氣、強電、弱電等管線。 6.對施工結束后路面塌陷的位置,必須返工,二次開挖時施工人員需注意安全,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7.對路面坑槽進行修復時,應先銑刨出殘留的路面材料,避免產生路面結構起層,銜接不上。 8.在修復開挖深度過大的道路時,回填基層應5、做好分層碾壓、分層填筑的施工工序,底基層、基層、面層要進行分層碾壓,其中底基層每層碾壓厚度不宜超過30cm,坑槽道路修復時也要進行均勻碾壓。 9.雨期施工以預防為主,道路維護雨期不應進行施工,影響路面質量,導致結構不穩定。 10.人行道開挖施工應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放置安全警示牌,設施規范的施工圍擋。 11.開挖的土石方須及時運走,不能堆放至開挖道路上或在施工前將施工區域進行圍擋。 12.對于開挖后的恢復,施工單位在開挖前需繳納保證金,確保恢復工程保質保量。四、如何保證開挖施工安全及質量問題1.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對現場施工人員加強施工安全意識。2.各參建單位組織成立安全委員會,不定期組織安全6、隱患大排查。3.督查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責任逐級劃分,出現問題逐級追查。4.對于特種作業施工,施工人員需持證上崗。5.不按要求及規范作業者,建設單位或監管部門有權下達限期整改通知,如逾期不整改者,責令停工整改,處以不高于工程造價2%的罰款。停工整改時間不得計入工期延誤理由。6.市政設施施工前,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進行圖紙會審。會審結束后7天以內由設計單位出規劃設計藍圖交由建設單位,建設單位需移交設計藍圖3份予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必須按圖施工,如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對圖紙有異議,可提出設計變更,經監理、建設單位審核后方可變更。如施工單位擅自更改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有權下7、發整改通知,如限期整改不到位,監理單位有權下發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完畢方可重新施工。情節嚴重可處以施工方不高于工程造價2%的罰款。停工整改時間不得計入工期延誤理由。7.市政設施竣工后需通知市政基礎設施主管部門參與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道路,市政主管部門可不接收管理,并扣除保證金。五、責任分工1.劉洋同志負責轄區內市政設施及道路開挖情況巡查,出現問題及時統計上報李江紅同志處;2.周小磊同志負責對轄區內建設單位占(掘)道路申請、審批資料初步審查,現場查勘由周小磊與茍建均共同負責,轄區屬地巡查組長協助查勘。3.實地查勘之后相關人員填寫相關意見,上交科室及其上級領導審批。4.占(掘)道路審批表領導審批結束后,周小磊同志通知建設或施工單位到轄區主管部門上交道路占掘破損費用。費用交錢后由伍光子同志發放道路占(掘)許可證,其相關附件由伍光子同志存檔備查。5.茍建均同志負責開挖施工過程中的開挖深度、寬度以及管溝回填、路面恢復相關質量問題。周小磊同志協助監督管理6.李江紅同志對市政工作人員統一安排調度。7.辦公室下發市政相關文件資料由李江紅同志統一接收管理,統一安排周小磊、茍建均同志處理及回復。六、具體管理措施加強組織領導,統籌管理轄區內相關責任單位,合理分工,層層把關。管理過程中能夠嚴格遵守遵義市市政基礎設施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