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砂采石場特種作業許可控制程(2頁).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444069
2022-07-11
2頁
21.03KB
1、序一、本礦區特種作業的界定該礦現有特種作業為企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二、特種作業xx制度1、人員要求:(1)年滿18周歲;(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身體健康,無與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生理缺陷和相關禁忌癥;(4)經過安全培訓,持有相關特種作業操作證件;(5)與本廠簽訂勞動合同。2、作業要求(1)特種作業須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申請,必須由執行單位領導下達檢修與危險作業指令。操作者有權拒絕沒有正式作業指令的特種作業活動。(2)作業前,單位領導或危險作業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由針對性地對全體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3)檢修與危險作業使用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2、,危險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做到配備齊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4)檢修與危險作業現場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要求。作業現場內應整潔,道路暢通,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5)檢修與危險作業過程中實施單位負責人應指定一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由安全意識和豐富時間經驗的人作為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6)檢修與危險作業單位領導和作業負責人應對現場進行監督檢查。(7)對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時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8)作業人員由檢修與危險作業單位領導指定,由作業禁忌癥、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3、態等人員,不準直接從事危險作業。(9)檢修與危險作業完工后,應對現場進行整理。3、作業審批要求(1)報請審批的危險作業應屬于生產中必須進行的作業。進行危險作業前,應由實施部門報生產主管領導審批。(2)如生產工作情況特別緊急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時,生產主管領導應召集有關部門在現場共同審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實現場指揮人員。實施單位必須在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下進行施工,并馬上補辦審批手續。(3)從事檢修與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制定與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報請生產主管領導審批。(4)礦山、班組組織的設備檢修作業,由礦山有關主管部門負責人、班組負責安全管理和工作票審批。(5)檢修與危險作業工作票、安全措施及記錄管理由審批部門負責管理、保存。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