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營改增”對中小型建筑企業的影響(3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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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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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淺析“營改增”對中小型建筑企業的影響淺析“營改增”對中小型建筑企業的影響:未知 【摘要】隨著財稅【2016】36號文的發布,營業稅正式退出我國稅收舞臺,我國進入到一個以增值稅為主稅種的稅收時代,營業稅正式退出稅收舞臺。建筑企業一直以來都是以營業稅為主的企業,在全面“營改增”的大環境下,全面“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的生產經營產生了哪些影響,建筑企業在生產經營、企業管理上要如何適應并做出改變,是建筑企業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問題。【關鍵詞】“營改增” 建筑企業 稅負一、“營改增”的概述“營改增”顧名思義就是之前征收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為征收增值稅,營業稅是對應稅項目的營業額征收稅費,屬于價內稅,會出現重復征稅2、的現象;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只是對應稅項目的增值額部分征稅,這就避免了企業一個應稅項目重復征稅的困擾,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稅負,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與稅收負擔。有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二、“營改增”對中小型建筑企業的影響“營改增”政策的基本原理是降低企業的稅負,促進企業良好有序的發展,其對建筑企業的影響簡單來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對企業稅負和成本的影響建筑企業之前是按3%征收營業稅,現在建筑企業征收增值稅,由于增值稅屬于價外稅,當建筑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時,相對于企業的營業額企業的增值稅征收率為2.91%,相當于較之前征收營業稅時降低了0.09%;當建筑企業為一般納稅人時,企業的增值稅率為11%,當3、企業進項稅額充足的情況下,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可能遠低于2.91%,相應的附加稅費也會隨之降低,這為企業帶來的節稅優惠不止是0.09%,同時政府考慮到建筑企業行業生產周期長的特點,在全面實施“營改增”時很多老項目無法取得充足進項稅額的情況下,允許企業選擇簡易征收,這就保證了建筑企業不會為“營改增”政策的實施而造成建筑企業的稅負大幅增高,進而影響到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同時也實現了“營改增”為企業降低稅負的目的,保證企業較之營業稅至少可以得到0.09%的稅收優惠。但同時我們也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就是,建筑企業很難充足的進項稅票的事實,當老項目選擇簡易征收的紅利消失時,建筑企業要如何來保證能取得充足的進4、項稅票,為降低成本,建筑企業在選擇供應商時會優先考慮小規模或個體戶,這些供應商是很難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即使取得也只是3%或5%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用于抵扣的金額沒有一般納稅人的力度大,另外一方面,建筑企業的人工成本一般占到25%左右,這部分也是很難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這兩個方面的問題都是建筑企業不得不面對的問題,而且是當務之急。(二)對會計實務的影響建筑企業在實行營業稅時,會計核算只涉及收入、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但是在改征增值稅后,企業在會計核算方面需要涉及的科目除了收入、成本、稅金及附加外,還增加了銷項稅、進項稅、簡易征收、預繳稅款、已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等科目,這就需要會計人員5、在核算時對業務的要求提高了,另外還要對項目業務有充分了解。比如,在營業稅時,會計人員取得一張發票,只需根據業務內容記錄為成本或費用即可,但是在征收增值稅時,會計人員取得一張增值稅發票時,首要先區分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如果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除了要區分成本與稅金外,還要注意這項成本是用在一般計稅還是說與簡易計稅的工程共用的,有一些費用,既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用于項目抵扣,比如用于招待的餐飲、住宿費用發票等,企業取得會議發票需要有哪些證據來支撐才能做到合法合規,公司進行設備更新時,充分考慮“營改增”后取得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的優惠政策,從資金和進項稅額兩個方面來考慮衡量,6、是采用租賃還是購買對企業來說更有優勢,這就對會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對合同管理的影響建筑企業在征收營業稅時稅率為3%,所以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時,不需要考慮在征收增值稅時?費是一定的,但是在建筑企業改征增值稅時,由于小規模企業適用的是3%的征收率,所以影響不大,但是對于一般納稅人企業來說,增值稅的影響就很大了,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率為11%,如果項目適用于簡易計稅,可以選擇3%的征收率,但實際情況是很多甲方出于自身增值稅負的影響,會要求建筑企業提供11%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就要求在與甲方恰談業務時,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增值稅對企業的影響,首先,企業在參與招投標時要充7、分考慮增值稅對報價的影響,報價過高企業很難拿到業務,報價過低企業很難有盈利說不定虧損,不符合企業存在的意義;注意具體的項目所在地與企業的機構所在地是否在同一轄區?甲方的招投標文件中要求服務類型是包工包料,還是甲供材、清包工?付款要求是先款再票,還是先票再款?完工結算時,是全額發票還是按實際支付金額開具發票?其次,企業在選擇供應商時需要考慮,一個項目采購形為是選擇一般納稅人還是選擇小規模納稅對企業的稅負和成本有利?從成本與資金流兩個方面考慮,付款方式是現付還是月結對企業更有利?采用月結時,月結的最長期限可以是多久?在與供應商恰談付款細節時,供應商何時提供發票,是先款后票還是先票后款,先款后票后,8、供應商多久可以提供相應的發票?供應商對發票質量的保證程度,都需要企業在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時做好充分考慮。三、中小型建筑企業應對“營改增”的建議“營改增”是順應時代需求的變革,建筑企業如果想要生存下來,必須將企業的管理方式由之前粗放型向精細化轉變,盡快適應增值稅形式下的稅收規則才能生存來下。具體對中小型建筑企業的建議如下:其一,由于中小型建筑企業在參與招投標、與甲方簽訂合同時多屬于格式條款,所持話語權較少,但是企業還是可以自主選擇跟什么樣的企業合作,所以企業在選擇客戶時,應盡量選擇誠信度高的企業來承接業務。誠信度高的企業對建筑企業來講,資金的回收有保障,降低企業壞帳風險,誠信度高的企業一般都是定期9、給付款項,可以減少企業運營資金壓力,企業可以根據客戶給付款項的期間對自己的資金做計劃,有利于增加企業的資金流動性,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 其二,企業在選擇供應商時,同等條件下,盡可能的選擇一般納稅人企業,一方面可以盡可能的為企業爭取到足夠的進項稅額,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稅負和資金占用,增值稅雖然屬于價外稅,但是他是城建、教育等附加稅費的計稅依據,當期交納的增值稅金額直接影響到企業當期的稅負,即使企業在后期可以取得足夠的進項稅額降低增值稅金額,但是前期已經交納的稅費已經形成了對企業資金的占用,會影響到企業的資金流,另一方面一般納稅人的產品質量及售后服務有保障,有利于企業產品的整體質量形象;建筑企業的客10、戶(甲方)拖延支付款項是經常發生的事情,為了盡量減輕企業的資金壓力,在與供應商恰談付款方式上盡可能的選擇月結,充分考慮企業成本的前提下,盡可能的爭取到較長的付款期限,在恰談付款條件上要盡量要求先票后款,這樣就避免了在企業支付了相應的進項款后,供應商遲遲不提供發票,造成企業在開出發票當期無進項或進項不足的情況,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另外,由于多種原因,可能企業取得的進項發票會在后期變成失控發票,為盡可能的降低企業的稅務風險,在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時,要特別注明,如后期出現因供應商發票的問題,造成公司的稅務風險和損失,供應商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約束供應商的形為,將企業的稅務風險盡量降至11、最低。其三,加強對企業會計人員專業知識的培訓,由于“營改增”的政策進入到實施階段的時間不長,很多操作上的細節需要在實際操作中慢慢磨合,國家稅務總局也會跟著出臺一系列的實施細則性的文件,企業應為會計人員創造必要的學習和培訓機會,比如參加一些關于“營改增”實務方面的培訓講座,企業的會計人員也要主動的加強自身知識的學習與儲備,多多關注相關的細則性文件的學習,時時更新自己的專業知識,及時地把相關的政策解讀傳遞到企業中,提高企業全體人員的稅收法規意識。四、結論全面“營改增”給建筑企業帶來的影響是巨大的,機遇與危機并存,在這個大數據時代,信息透明度?高,建筑企業如果想要得到長足的發展,必須要轉變經營觀念;從之前的粗放式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轉變,從之前埋頭苦干向事前有計劃、事中有監督管理,事后總結改進轉變;充分利用現有的稅收政策,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加強自身的學習能力,提高企業全體人員的綜合素質,力求使自身在競爭全球化的在環境下得到良好有序的發展。參考文獻1何華芬,孫東祥.建筑企業“營改增”后的稅負影響與對策分析J.會計之友.2017(23):104-108.2楊公翔,張敏莉.“營改增”對中小型建筑企業的影響及對策研究J.工程經濟.2017(11):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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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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