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建筑和永久建筑區別(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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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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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什么是臨時建筑 臨時建筑是指單位和個人因生產、生活需要臨時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結構簡易并在規定期限內必須拆除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比如:鐵皮房、油氈房、窩棚、遮陽棚、房頂棚屋、棚架、工棚、菜農、果農搭建的臨時棚屋等,總之臨時性建筑不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結構形式。臨時建筑還應當有規定的使用期限,按照城市規劃法第33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必須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拆除”山東省實施規劃法辦法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 禁止在批準臨時使用的土地上建設永久性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濟南市規劃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 臨時建(構)筑物不得超過兩層。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兩年。臨時建筑的2、特征是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層數不超過2層、材料不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結構形式。臨時建(構)筑物不予確權發證。臨時建(構)筑物不得改變使用性質,使用期滿或因城市建設需要時,必須拆除。 對于取得臨時建筑規劃許可證的臨時建筑,其有效期也不得超過兩年,期滿后即自行失效。即使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使用的,建設單位應在期滿前兩個月申請延期,且延期申請只能一次。已超過兩年期限而未獲準延期,那么它在性質上屬于違法建筑。 三、永久性建筑 是指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在公路兩側建筑紅線控制范圍內的地面或地下,采用耐久性建筑材料(如鋼、鋼筋混泥土、水泥、磚、木、石等其它材料)構筑的、使用期限在半年以上的各種構造物或設施(3、不包括公路設施) 建設的永久性建筑工程。永久性建筑的特征是使用期限長(最短都是在半年以上),是樓房的沒有層數要求,使用的材料是鋼、鋼筋混泥土、水泥、磚、木、石等其它耐久性材料。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認定永久性建筑,除了要弄清其準確定義外,還要明確其與臨時建筑的區別。在我們的執法實踐中,永久性建筑的認定標準一般看該構造物或設施是否采用鋼、鋼筋混泥土、水泥、磚、木、石等其它材料耐久性建筑材料進行構筑、使用期限是否在半年以上等。 而臨時建筑一般是因生產、生活需要臨時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結4、構簡易并在規定期限內必須拆除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其外在形式有:鐵皮房、油氈房、窩棚、遮陽棚、房頂棚屋、棚架、工棚、菜農、果農搭建的臨時棚屋等,總之臨時性建筑不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結構形式。 根據城市規劃法中“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必須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拆除”及有關規定,臨時建筑的特征是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層數不超過2層、材料不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結構形式。第三十二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持有關批準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的規劃設計要求,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和其他有關批準文件后,方可申請辦理開工手續。 第三十三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必須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拆除。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的具體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