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黃三楊莊漢代農田和庭院建筑遺址簡介(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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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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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內黃三楊莊漢代農田和庭院建筑遺址簡介三楊莊漢代遺址位于河南省內黃縣梁莊鎮三楊莊北,東北距內黃縣城約公里,東距濮陽市區約公里,西與二帝(五帝中的顓頊、帝嚳)陵緊鄰。因當地實施硝河疏浚工程,于年月下旬先后在三楊莊村北的一段約米的開挖河道范圍內(距現地表深米左右)發現了處漢代瓦頂建筑遺存。在河南省文物局的組織下,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年月對其中的西部處遺存進行了部分(位于已開挖的河道內部分)初步清理。清理后確認,這些遺存均為漢代庭院建筑遺址,因黃河的一次大規模洪水泛濫而被整體淹沒。去年初,為就地保護已清理的處庭院建筑遺存,當地水利部門在原開挖渠道南約米開挖新的渠道,在新挖的渠道內又發現了一處明顯的瓦2、頂建筑遺存及部分漢代墓葬。去年月,河南省文物部門又對新發現的該處漢代庭院遺存進行了發掘清理,同時,對以前的第二處庭院遺存的尚未清理區域進行了補充清理。次清理面積總計約平方米,獲得了豐富而重要的考古成果。這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迄今只是對這處庭院遺存的坍塌原貌進行了平面揭露,尚未作單體或局部解剖工作。現把初步的考古發掘等情況簡單概要如下:第一處庭院建筑遺存(按發掘時間先后排序)位于三楊莊村北約米。本區域目前勘探面積為平方米。在鉆探范圍內,南、北部均發現有較大面積的夯土遺存,南部發現有古道路遺跡,寬約米左右。這些遺跡均位于同一地層深度(距現地表深米左右)。在本區域內,對已暴露于河道內的庭院遺存部分進3、行了初步發掘清理,清理面積余平方米。在本次發掘的范圍內,清理出的庭院建筑遺跡有庭院圍墻,正房的瓦屋頂、墻體磚基礎、坍塌的夯土墻、未使用的板瓦和筒瓦、建筑廢棄物堆積、拌泥池、灶、灰坑等。出土有一些輪盤、盆、甕等陶器。該庭院的其他部分目前仍未揭露。從已清理部分的情況看,應當為整座庭院(應為二進庭院)的第二進院落的一部分,其中有一部分尚未使用的板瓦、筒瓦仍被整齊地疊摞在第二進院落的天井內。結合主房東北側有一堆筒板瓦碎塊(為建筑廢棄物),西南側有一小的拌泥池,故推測,主房正在維修過程中洪水來臨,維修工作沒能完成。由于洪水過后這里成了黃河河道的一部分,所以維修時的原狀得以保存下來。第二處庭院遺存位于三楊4、莊村西北,東距第一處庭院遺存約米,西北距二帝陵也大約為米。該處庭院遺址揭露較為完整,遺址總面積近平方米。庭院的平面布局從南向北依次為:第一進院南墻及南大門、東廂房、西門房,第二進院南墻、南門、西廂房、正房等。南大門外偏東南約米處還有一眼水井及通往水井的用碎瓦鋪設的便道,水井壁系小磚(與房基用磚相同)圈砌,井口周圍用同樣的磚鋪砌成近方形的低井臺;水井的周圍還分布有較多的水槽、盆、甕等陶器(有的可能因殘破而廢棄),石磨等石器;水井西側約米處,有一處特殊的編織遺存,遺跡四角為塊磚摞成的個分布呈長方形的磚垛,磚垛內堆積有較多的長寬為厘米的磚塊,磚塊的中部刻有可以纏線(或細繩)的凹槽,故此,推測該處可能5、為編制竹席或草席類物品的遺跡。庭院西北角有一帶瓦頂的廁所。在庭院的西側,還清理出一座形狀規范的圓形水池。在該庭院遺址內及南大門外、水池內,清理出個大石臼、個小石臼、石磨、石磙等石器,陶水槽、碗、甑、盆、罐、豆、甕、輪盤等陶器,鐵犁、釜、刀等鐵器;主房瓦頂東側表層還初步清理出帶有“益壽萬歲”字樣瓦當的筒瓦數件;二進院內西部地面初步清出枚“貨泉”銅錢。第三處庭院建筑遺存位于三楊莊村北,東北距第一處庭院遺存近米。該庭院建筑遺存揭露得也較為完整,面積大致為平方米,庭院的平面布局從南向北依次為:第一進院南墻及南大門、南廂房,第二進院墻、正房等,庭院東西兩側有墻。庭院東西墻外分別有一條寬窄、長度大致相同的6、水溝,西側水溝分為南北兩段。南門外西側有水井一眼,井壁的用磚及砌法與第二處庭院的水井相同,只是沒有磚鋪的井臺。庭院后有一小的建筑遺存,目前推測可能為廁所。正房后還發現有排樹木殘存遺跡,從清理出的殘存的樹葉痕跡初步判斷,多為桑樹,也有榆樹。南廂房版筑夯土南墻(也為整個庭院的南墻,已經倒塌)的塊狀大小清晰可辨。特別是在該庭院的東西兩側水溝外和后面(北側)清理出有排列整齊的十分明晰的高低相間的田壟遺跡,田壟的走向有東西向的,但多為南北向,田壟的寬度大致在厘米左右。有跡象表明,在南門外不大的活動場地南側,也為農田,且有一條不寬的南北向與外界相通的道路。在庭院內外的地面上散落有石碓、小石臼、陶甕、陶盆等7、遺物,同時還發現有半枚“貨泉”銅錢。第四處庭院建筑遺存位于第三處庭院遺存東米,大致東西并列,尚未完整清理與揭露。平面布局接近第三處庭院遺存,只是西側未有邊溝,代之的是一行南北向的樹木;院后有一附屬遺跡,與第三處庭院遺存類似,可能為廁所。廁所后也種植有樹木,并有一方形坑。第三與第四處庭院之間沒有發現明顯的相通道路,也為有田壟的農田,田地內發現有車轍痕跡及牛蹄痕跡,田壟高低相比不如第三處庭院西側和北側的清晰。另外,在第一處庭院遺存與第二處庭院遺址之間的原開挖渠道內,還發現有處漢代建筑遺存。在第一處庭院遺存東約米的渠道內另外發現有一處建筑遺存。經過上半年在遺址區域內沿現在的田間土路所進行的考古鉆探,8、發現有若干條漢代道路和遺跡。從目前已經得到清理的組庭院的情況看,它們均為坐北朝南,方向一致(南偏西約),顯系統一規定所致;均為二進院布局,南門外為小范圍的經常活動場地,且各有自己的水井;庭院之間互不相連,四周由農田相隔;所有房屋頂部均使用筒板瓦,主房屋頂更是全部用筒板扣合,由于房屋系洪水浸泡而坍塌(非沖毀),故所有瓦頂均不同程度地保留了板瓦與筒瓦扣合時的原狀。綜合現在已經清理的情況初步判斷,這是一處屬西漢晚期的較大規模的聚落遺址。其是否為一處漢代的村落或城鎮,大的布局如何等情況,尚有待于進一步的考古勘探和發掘才能確定。因這里地處當時的黃河附近,該遺址因黃河的某一次(結合漢書有關記載,推測為新莽9、時期)大規模洪水泛濫而被淤沙淹沒深埋,而且,洪水過后這里又成了后來河道的一部分,因而,整個聚落遺址內的各類遺跡現象,包括庭院的布局、道路、耕作中的農田及各類建筑的墻體、瓦屋頂等的坍塌原狀能夠得以原貌保存下來,并且不為后人活動所擾亂,這實為目前全國漢代考古中所僅見。這就可以為完整揭示漢代中原地區村鎮或莊園的規模、布局,農田的分配與耕作制度,一般民居的庭院環境與庭院布局、組成等情況,以及各類單體房屋建筑結構與工程技術特點等的研究提供彌足珍貴的實物資料。同時,來不及搬走的種類眾多的當時社會和家庭生活實用物得以在遺址內原地保留,如目前清理出的一些石器、陶器、鐵器等遺物,也為復原當時的社會和家庭實際生活、生產狀況提供了難得一見的豐富實物。另外,該遺址的地層堆積狀況等信息,也會為黃河河道變遷等黃河水文史方面的研究提供重要的考古資料。總之,三楊莊漢代聚落遺址包含了中原地區當時作為社會基礎的單個家庭的居住環境與條件、房屋建筑技術及思想意識、農業生產、社會生活等多方面的實物信息,同時,也包含有當時社會最基層組織(如若干個家庭、族群組成的村鎮等)的許多方面的豐富信息。通過對該遺址的研究,可以首次真實地復原漢代的莊園或村落布局,可以真實地復原一個庭院(家庭)的建筑布局和生活場景,可以真實了解各類單體建筑實體的建筑結構與建筑工程技術方法等情況。無疑,該遺址具有多學科、多方面的價值。 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