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積和計容建筑面積(3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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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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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面積計算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應按其外墻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并應符合下列劃定: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高度不足2.20m者應計算面積。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應汁算面積;凈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單層建筑物內設有局部樓層者,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而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面積。所以:建筑物不論其高度均按一層計算,其建筑面積按建筑物外墻勒角以上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2、計容建筑面積(即計算入容積率的建筑面積)一般情況下,計入容積率的建筑面積的計算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13)的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下,容積率按照下列建筑面積計算值計算:一、標準層層高超出常規指標的建筑1住宅建筑標準層層高大于等于4.5米的,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1.5倍計入容積率;住宅建筑標準層層高大于等于5.0米(2.8米2.2米)的,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2.0倍計入容積率。躍層式住宅、低層住宅等當起居室層高在戶內通高時可按其實際面積計入容積率。2辦公建筑(包括寫字樓)標準層層高大于等于4.8米的,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均按3、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1.5倍計入容積率;辦公建筑標準層層高大于等于5.8米(3.6米2.2米)的,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2.0倍計入容積率;辦公建筑標準層層高大于等于9.4米(3.6米2+2.2米)的,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3.0倍計入容積率。門廳、大堂、中庭、內廊、采光廳等可按其實際建筑面積計入容積率。3普通商業建筑標準層層高大于等于5.1米和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業建筑(如超市、大型商場、專賣店、餐飲酒店、娛樂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業用房)標準層層高大于等于6.1米的,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1.5倍計入容積率;普通商業建筑標4、準層層高大于6.1米(3.9米2.2米)的,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2.0倍計入容積率;普通商業建筑標準層層高大于10米(3.9米22.2米)的,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3.0倍計入容積率。門廳、大堂、中庭、內廊、采光廳等可按其實際建筑面積計入容積率。二、地下、半地下空間建筑物地下、半地下空間不用于經營性使用的,其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建筑底層、層高小于2.2米、不用于經營性使用的,其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地下室作為商場或其他營業性公共場所的(用于經營性使用的停車場、庫除外),應計算建筑面積,并計入容積率。三、架空層、設備層1建筑底層設架空層,空間開敞,無特5、定功能,只作為通道、停車、布置綠化小品、居民休閑設施等公共開敞空間使用,其建筑面積可不計入容積率,但電梯井、門廳、過道等部分建筑面積應計入容積率。2層高高度不超過2.2米的設備層,其建筑面積可不計入容積率。四、坡屋頂、屋頂層住宅建筑坡屋頂部分不作為單獨套型而是和其下面一層通過戶內樓梯連為一體作為躍層式套型使用的,可按坡屋頂部分建筑面積的計入容積率。附:詳細規劃總圖上應注明計入容積率的總建筑面積,并分別注明每一棟建筑計入容積率的建筑面積。3.5.6工業類、倉儲類、文化體育類、教育類等類建筑暫不按本規則計算容積率,其計入容積率的建筑面積計算分別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13)及河南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規定執行。(學習的目的是增長知識,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獲,努力就一定可以獲得應有的回報)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