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淮高速公路瑯琊山隧道安全專項方案(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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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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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滁淮高速公路CDLJ-03合同段瑯琊山隧道安全專項方案中鐵建大橋工程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滁淮高速公路CDLJ-03合同段項目部 二一五年四月隧道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一、編制依據1、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范(JTG F60-2009);2、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F80/1-2004);3、公路隧道施工技術細則(JTC/T F60-2009);4、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8);5、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公路工程部分(2002);6、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B3-86);7、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8、瑯琊山隧道設計文件;9、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12、0、本單位從事公路隧道施工中積累的豐富經驗。11、爆破安全規程 GB6722-2003。二、工程概況瑯琊山隧道右線起訖樁號K13+403-K13+810,長407m,采用削竹式洞門;左線起訖樁號為ZK13+362-ZK13+840,長478m,為分離式隧道。公路等級為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設計時速為120km/h。洞內主要圍巖等級為級和級圍巖,其中級圍巖長215m,級圍巖長594m。隧道內主要地質有粉質粘土、強風化千枚狀頁巖、中風化千枚狀頁巖、強風化硅質頁巖、中風化硅質頁巖等。三、隧道施工安全措施1、一般要求 1.1. 施工場地應作出詳細的部署和安置,出碴、進料及材料堆放場地應妥善布置,棄碴場地3、應設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環境、不毀壞農田的地段。對風、水、電等設施作出統一安排,并在進洞前基本完成。 1.2.進洞前應先作好洞口工程,穩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坡,作出截水溝、排水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于交接班的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1.4. 所有進入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定配帶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1.5. 遇有不良地質地段施工時,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步前進。如設計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必要時應進行超前鉆孔4、,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 2開挖、鑿孔及爆破 2.1 開挖及鑿孔 2.1.1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并檢查支護是否牢固,拱頂和邊墻是否穩定,如有松動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 2.1.2人工開挖隧道時,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離。 2.1.3機械鑿巖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2.1.4站在碴堆上作業時,應注意碴堆的穩定,防止滑坍傷人。 2.1.5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象;濕式鑿巖機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的捕塵5、設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應予修理或更換。 2.1.6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板鉗松動拔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 2.1.7在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電鉆。 2.1.8嚴禁在殘眼中繼續鉆眼。 2.2爆破 2.2.1裝藥與鉆孔不宜平行作業。 2.2.2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長隧道施工必須在洞內加工爆破器材時,其加工硐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GB6722-86)的有關規定。 2.2.3爆破作業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著化纖衣物。 2.2.4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離現場,其安全6、距離為: 獨頭巷道不少于200m; 相鄰的上下坑道內不少于100m; 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m; 2.2.5洞內每天放炮次數應有明確的規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 2.2.6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發現流砂、泥流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2.2.7洞內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藥。 2.7.8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燃的根數不宜超過5根。如一個點炮超過5根或多人點炮時,應先點燃計時導火索,計時導火索的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當計時導火7、索燃燒完畢,無論導火索點完與否,所有爆破工必須撤離工作面。 2.2.9為防止點炮時發生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2.2.10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GB6722-86)的有關規定進行,并應加強洞內電源的管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的間距必須大于1m。 2.2.11爆破后必須經過15min通風排煙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現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工作人員才可進入工作面。 2.2.12當發現“盲炮”時8、,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定處理。 2.2.13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種。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 2.2.14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系與統一指揮。巖石隧道兩工作面距離接近15m(軟巖為20m),一端裝藥放炮時,另一端人員應協調放炮時間。放炮前要加強聯系和警戒,嚴防對方人員誤入危險區。 3.洞內運輸 3.1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載。 3.2進洞的各類機械與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不得進洞(如通風良好,可以達到本章“通風及防塵”要求者除外)。 3.3所有運載車輛均不準超載、超寬、超高運輸。運裝大體積或超長料具時9、,應有專人指揮,專車運輸,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 3.4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3.5裝碴 3.5.1人工裝碴,應將車輛停穩制動。漏斗裝碴時,應有聯絡信號,裝滿時應發出停漏信號,并及時蓋好漏碴口。接碴時,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過。 3.5.2人工卸碴,應將車輛停穩制動,嚴禁站在斗車內扒碴。 3.5.3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碴機上的電纜或高壓膠管應有專人收放,裝碴機械操作時,其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通過。 3.6洞內運輸 洞內無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定: 洞內運輸的車速不得超過:人力車5km/h;機動車在施工作業地段單車10km10、/h,有牽引車時15km/h;機動車在非作業地段單車20km/h,有牽引車時15km/h,會車時10km/h; 車輛行駛中嚴禁超車; 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狹窄地段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應設專人指揮交通; 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起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組成顯示界限,以防運輸車輛碰撞; 在洞內倒車與轉向時,必須開燈鳴號或有專人指揮; 洞外卸碴地段應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邊緣內0.8m處設置擋木; 路面應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設專人養護; 洞內車輛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時,應關閉大燈光,改有近光或小燈光。 3.7爆破器材運輸 3.7.1在隧道工程外部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中11、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 3.7.2在任何情況下,雷管與炸藥必須放置在帶蓋的容器內分別運送。人力運送時雷管與炸藥不得由一人同時運送;汽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裝在二輛車內運送,其間距應相隔50m以上;有軌機動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不宜在同一列車上運送,如必須用同一列車運送時,裝雷管與炸藥的車輛必須用三個空車廂隔開。 3.7.3人力運送爆破器材時必須有專人護送,并應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運送的炸藥數量不得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 3.7.4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汽車排氣口應加裝防火罩,運行中應顯示紅燈。器材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護送,其他人員嚴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裝載高度不得12、超過車廂邊緣,雷管或硝化甘油類炸藥的裝載不得超過二層。 嚴禁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和皮帶運輸機運送爆破器材。 4.支護 4.1隧道各部(包括豎井、斜井、橫洞及平行導洞)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以及設計文件中規定的不需支護者外,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護。 4.2施工期間,現場施工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進行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段每班應設專人隨時檢查,當發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和加固;當變形或損壞情況嚴重時,應先將施工人員撤離現場,再行加固。 4.3洞內支護,宜隨挖隨支護,支護至開挖面的距離一般不得超過1m;如13、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應盡量縮小支護工作面。當短期停工時,應將支撐直抵工作面。 4.4不得將支撐立柱置于廢碴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的立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塞緊。 4.5鋼支架安裝,宜選用小型機具進行吊裝,并應遵守本規程“起重吊裝”的規定。 4.6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配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注漿管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4.7 當發現已噴錨區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應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現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宜用鋼支架支護。 414、.8當發現測量數據有不正常變化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許位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裂縫以及噴層以及噴層出現異常裂縫時,均應視危險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待制定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施工。 5.通風及防塵 5.1隧道作業環境標準 5.1.1粉塵允許濃度: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在2mg以下。 5.1.2氧氣不得低于20%(按體積計,下同)。 5.1.3瓦斯(沼氣)或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 5.1.4一氧化碳不得超過30mg/m3。 5.1.5氮氧化物(換算成二氧化氮)濃度應在5 mg/m3以下。 5.1.6二氧化硫濃度不得超過15 mg/m3 。 5.115、.7硫化氫濃度不得超過10 mg/m3 。 5.1.8氨的濃度不得超過30 mg/m3 。 5.1.9隧道內的氣溫不宜超過28 。 5.2隧道內空氣成分每月應至少取樣分析一次;風速、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 5.3隧道施工時的通風,應設專人管理。應保證每人每分鐘供給新鮮空氣1.53m3。 5.4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停留,通風機停止運轉進任何人員不得靠近通風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 5.5在鑿巖和裝碴工作面上應做好下列防塵工作: 放炮前后應進行噴霧與灑水; 出碴前應用水淋透渣堆和噴濕巖壁; 在吹如式的出風口,宜放噴霧器。 5.6防塵用水16、的固體含量不應超過50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1。水池應保持清潔,并有沉淀或過濾設施。 6.照明、排水及防火 6.1照明 6.1.1隧道內的照明燈光應保持亮度充足、均勻及不閃爍,應根據開挖斷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選用不同的高度。 6.1.2隧道內用電線路,均應使用防潮絕緣導線,并按規定的高度用瓷瓶懸掛牢固。不得將電線掛在鐵釘和其他鐵件上、或捆扎在一起。開關外應加木箱蓋,采用封閉式保險盒。如使用電纜亦應牢固地懸掛在高處,不得放在地上。 6.1.3隧道內各部的照明電壓應為: 開挖、支撐及襯砌作業地段為12-36v; 成洞地段為110-220v; 手提作業燈為12-36v。 6.1.4隧道17、內的用電線路和照明設備必須設專人負責檢修管理,檢修電路與照明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6.1.5在潮濕及漏水隧道中的電燈應使用防水燈口。 6.2排水 6.2.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須挖鑿排水溝,當下坡開挖時應根據涌水量的大小,設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機具予以排出。抽水機械的安裝地點應在導坑的一側或另開偏洞安裝,并用柵欄與隧道隔離。 6.2.2抽水設備宜采用電力機械,不得在隧道內使用內燃抽水機。抽水機械應有一定的備用臺數。 6.2.3隧道開挖中如預計要穿過涌水地層,宜采用超前鉆孔探水,查清含水層厚度、巖性、水量、水壓等,為防治涌水提供依據。 6.2.4如發現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時,應即令工人停止工作18、,撤至安全地點。 6.3防火 6.3.1各洞、井口施工區,洞內機電硐室、料庫、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置有效而數量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明顯的標志,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做他用。 6.3.2洞口20m范圍內的雜草必須清除。火源應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庫房20m范圍內嚴禁煙火。洞內嚴禁明火作業與取暖。 6.3.3洞內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應在專用硐室內,并設置外開的防火門。 五、隧道施工危險源辨識及安全措施 、隧道施工主要危險源有:開挖爆破、隧道塌方、涌水突泥、高處墜落、機電設備、交通運輸等。1、開挖爆破在隧道開挖過程中,盲炮、瞎炮處理不到位;施工人員躲19、避的安全距離不夠而引起的飛石傷人等,都易造成事故。盲炮處理不到位或沒有發現就進行鉆孔施工很容易引起意外爆炸; 洞內爆破時施工人員躲避的距離不夠,沒有超出飛石的范圍。2、隧道塌方隧道硬巖,節理裂隙發育,有時存在多組傾斜節理,節理面有軟夾層,基巖裂隙水滲透對節理面有軟化作用,具有突然性的坍塌掉塊特性,瞬間滑落。軟弱圍巖,整體性差,結構疏松,加上裂隙水的作用,自穩性差,緩慢變形,支護能力不足時,易坍塌。3、涌水突泥該隧道位于巖溶區,地下水較豐富,隧道開挖中,揭露填充溶洞、水囊或暗河易發生涌水突泥。4、高處墜落(1)人員墜落噴錨作業、襯砌作業均處于高空作業,施工人員在高空作業平臺上,走動時踩空、絆、滑20、跌;操作時彎腰、轉身不慎碰撞桿件等身體失去平衡;操作層下沒有鋪設安全防護層。高空作業立足面狹小,作業用力過猛,身體失控,重心超出立足面;腳底打滑或不慎踩空;隨重物墜落;沒有系安全帶或沒有正確使用,或在走動時取下。(2)物件墜落在隧道開挖平臺、噴錨平臺及襯砌臺車上的作業工具及小型機具等物件易墜落,操作層平臺沒有鋪設安全網,小型機具(如電焊機等)沒有連接或綁扎好或人員操作時滑落;隨身沒有攜帶工具袋,將操作工具隨手亂仍導致其墜落;工具沒有用安全繩將其系在手腕上或腰間,使其在操作時從手中滑落等。5、機電設備本工程機電設備主要包括:空壓機、電焊機、注漿機、拌合機等,施工時可能會因為設備漏電、觸電、剎車21、失靈、提升設備故障、操作不當等引起的機電設備燒毀、墜落、事故傷人等。6、交通運輸洞內狹窄,出碴車輛較多,加之作業平臺布置頻繁,易發生交通事故。本工程因場地有限,山勢陡峭,施工便道坡陡彎急,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場內運輸車輛應經常檢查車況是否良好、剎車是否靈活有效,以防發生翻車等交通安全事故。、隧道施工現場危險源安全措施 危險源1:高空墜落、落物傷人。 安全措施: 1)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精神病、深度近視等一切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不能參加高空作業。 2)制定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從事高空作業人員不得酒后作業和疲勞作業。 3)施工人員要配戴齊全安全帶、工具包、防滑鞋22、,防滑手套等高空作業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的材料要準放穩妥,工具隨手放入工具包,防止墜落傷人。 4)在高空處電焊、氣焊作業時,在施工部位鋪設防護措施,防止電焊、氣焊殘留物落下傷人。 危險源2:觸電 安全措施: 1)采用TN-S 三相五線系統,接地與接零要符合要求,高壓設備要采取屏蔽措施 2)配電嚴格按照“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原則進行。 總配電箱設在近電源處,分箱裝在近用電設備或用電區內,配電箱采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制作,配電箱內分別設置工作零線端子板和保護零線端子板,金屬箱體和金屬底座及外殼,做保護接零。配電箱有防雨和防潮措施。配電箱的漏電保護器,每臺用電設備有各自專23、用的開關箱,設備與照明分閘,實行經常檢查、檢修制度。配電箱要上鎖,凡是進行電氣操作及施工均需專職電工進行作業。 3)從事電工工種的人員需持證上崗,進行電工操作時,需配備絕緣鞋、絕緣手套、帶絕緣把手的工具、電筆等電工專用工具;混凝土泵、水泵、電焊機等用電機械的操作手操作機械時要配帶絕緣手套。 4)電纜干線應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或介質腐蝕。 危險源3:火災 安全措施: 1)現場管理有序,道路暢通,材料堆放整齊。施工現場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消防器材有專人保管,組成業余消防隊,定期訓練,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熟悉并掌握消防設備性能和24、使用方法。 3)電弧焊渣要進行及時處理防護,焊接格柵或鋼架時,要有防火設施。 4)禁止隨處吸煙或亂擲煙蒂,禁止冬季施工現場明火取暖或使用碘鎢燈取暖。 危險源4:機械傷害、交通事故 安全措施: 1)隧道施工夜間施工應保證照明良好,道路平順暢通、燈光保證亮度充足均勻及不閃爍。設置好運輸線路安全信號標志,確保施工運輸安全。 2)車輛和設備有專人管理和操作,做到“三定”(定人、定機、定崗位),“三好”(管好、用好、維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四懂”(懂管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車輛、設備按有關規定進行保養,確保其性能處于完成好狀態,符合安全技術要求,滿足施工需要。25、 3)加強對機動車司機的培訓和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堅持酒后不駕駛,疲勞不駕駛,不超載,不超速。嚴格定期對機械設備進行檢修保養,不得帶故障上路行駛。 5)嚴禁無證駕駛機動車輛上路行駛。 6)在施工場區出入口設置規范、醒目的交通標志。 7)雨天行駛的車輛應設置防滑裝置,并限制行駛速度,防止路滑造成行車事故。 8) 車輛行駛中嚴禁超車。 9) 在平交道口及施工狹窄地段應設置“慢行”標志,必要時應設專人指揮交通。危險源5:坍塌安全措施:1、防止坍塌擴大范圍坍方發生后,首先應防止坍方繼續擴大:(1)在坍方范圍頂部、側壁上的危石及大裂縫,應先行清除或錨固;(2)對坍方范圍前后原有的支護26、進行加固,以防止坍方擴大;(3)在坍方范圍內架設支撐或噴射混凝土,必要時加設錨桿;(4)加快襯砌。對坍方兩端應盡快做好局部襯砌,以保證坍方不再擴大。2、處理坍塌措施(1)如坍塌體積較小,且坍塌范圍內進行了噴錨,或已架設好較為牢固的構件支撐,可由兩端或一端先上后下的逐漸清除坍渣,隨挖隨噴射混凝土,隨架設臨時支撐支頂;(2)如坍塌體積較大,或地表已經下沉,或因坍塌體堵塞,無法進入坍方范圍進行支護時,則可注漿加固坍體,然后用“穿”的辦法在坍體內進行開挖、襯砌;(3)處理坍塌的同時,應加強排水,即“治坍先治水”。3、處理坍塌方常用支護形式A、噴錨處理采用噴錨處理較大型坍方,較之采用架設支撐,更加安全快27、速,且省工省料。(1)由外向內、由上而下,逐段隨清坍渣隨向巖壁先噴射一薄層砂漿,然后再噴射混凝土。混凝土宜分層厚5cm 左右;(2)噴射12 層混凝土后,可隨即加設錨桿在噴射混凝土上;(3)坍渣清除后,隨即做好襯砌。B、構件支撐處理(1)在坍體不太高、坍穴略呈錐形、坍壁不太松散的情況下,使用人字架支撐 。(2)當坍體較高,但坍體兩側壁形狀比較整齊,且側向不大時,可按垂直于隧道中線的方向架設橫向排架。現將坍體頂的石渣扒平,鋪上橫梁,再在其上架設排架。排架間距根據坍穴圍巖情況而定,一般為12m 左右。須注意在排架間用剪刀撐撐穩,下部橫梁要隨坍渣的清除隨時倒換撐穩 。(3)當坍塌方較大,且圍巖壓力也28、較大時,宜在坍方范圍內全部用縱向棚架支撐。現將坍渣頂部適當扒平,沿隧道中線方向平行設置縱地梁數根(地梁下預鋪橫梁),于縱地梁上按照導坑支撐的形式以1m 左右的間距架設箱形棚架。以后逐層向上架設至坍方頂部,用填塞木塞緊。隨著坍渣的清除,加設立柱,并以縱撐撐好 。(4)當坍塌方直至地表而深度不大時(小于10m),可設置井箍。由地面向下逐步清除坍渣,隨即架設箍架支撐。箍架的形式可為多邊形、矩形或方形,視坍穴的形狀而定,架距不大于1m。當坍方較深時,則可先將井口至坍渣頂面一段箍好,不進行清理坍渣,而在洞內采用穿過坍方的施工方法。如坍井較大,宜采用噴錨支護井壁的方法。(5)當坍塌穴成斜孔時,處理方法根據29、斜度而定,傾角小于等于 30 度,可按斜井的施工方法進行出渣及支撐;傾角大于35 度時,運用井箍支撐及由上而下地清渣。 六、隧道安全步距的有關規定 1 、仰拱:級圍巖90m;級、級及以上圍巖35m(級及以上軟巖30m)。 2、 二襯:、級圍巖90m;級及以上圍巖70m。 3、 個別特殊地質(如風積沙等)的隧道仰拱和二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縮短與開挖掌子面距離,緊跟仰拱和二襯,確保安全。七、安保體系及保證措施1、安全保證體系1.1項目部在工程施工前按DBJ08-903-98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要求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認真地編制安全生產保證計劃和各項施工組織設計,并嚴格按保證計劃和專項施組的30、要求進行管理、實施。1.2安全保證體系組成要素: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方針和實現安全目標,針對本項目的具體情況并結合我公司以往類似工程的經驗,從安全生產管理的思想組織保證、工作保證、制度保證及經濟保證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體系。1.3建立以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總工程師、安檢負責人員組成的項目經理部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和組織實施本項目安全管理,確保實現安全目標。安保部和各安全專檢小組、安全監督小組在項目經理部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實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以專檢和監督方式為主,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 1.4各作業隊的安全管理小組是各管段工程范圍內安全管理的實施機構,組織作業隊各安全自檢31、小組和班組安全員,實施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和監督監督。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群管網群眾活動安全生產“三檢制”各級管理人員安全崗位責任制特殊工種的安全合格證安全日累計掛牌安全生產管理手段職工安全教育安全技術措施安全保證體系圖項目經理安保部及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監察手段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新職工上崗安全教育事故易發點控制法五同時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每日安全檢查班前安全講話新操作項目點工程安全教育“四不放過”的分級事故調查、處理第一章 單位工程安全負責人制總目標:安全生產無事故安全獎懲兌現制度2.安全保證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及福建省的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條例、規范和標準及我公司的有32、關規章制度,結合本標段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項目經理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安全生產責任制 從本項目的各級管理人員到生產工人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我公司有關規定,逐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3)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在全體參戰員工中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項目經理部每季、作業隊每月、作業隊每周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總結上季(月、周)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季(月、周)安全生產措施,并在例會上學習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項目經理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下達施工計劃的同時,針對性地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在開工或施工前由技術或安全專職干部向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33、底,無安全措施和未進行技術交底不得進行作業。5)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堅持經常和定期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堵塞事故漏洞,預防安全事故。項目經理部每季、作業隊每月、作業隊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有: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領導、查隱患、查落實;重點檢查防坍塌、防高空墜落、防物體打擊、防交通事故等措施的落實。每次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6)安全設計制度 針對施工過程中隱患多的工點或工序,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同步進行安全防護方案的設計,并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審查,并報監理和建設單位審批后執行。 7)安全標準工地建設 本項34、目開工前,項目經理部制定并頒布安全標準工地建設規范文件,使安全標準工地建設活動標準化、規范化。 8)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根據公司頒布的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對參加本項目施工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安全生產考核和獎懲。 周一安全活動制度 作業隊及其作業班組每周一開展不少于2小時的安全活動,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總結和布置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作業班組進入工點施工作業前由班組長和安全員進行班前講話,交待有關安全注意事項。 安全交接班制度 施工各工班內,建立完善的交接制度。交接人將本班組工作情況及有關安全問題,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接記錄簿內,工地負責人、領工員,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安全操作掛牌制度 把工序和設備的主要安全操作規程懸掛于工地,在危險處設置警示牌以進一步提醒作業人員。 安全事故報告制 發生安全事故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事實。發生事故,積極搶救傷員和保護事故現場,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小組工作,查明事故發生原因,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保證安全施工的制度措施 項目經理部建立安全領導小組和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建立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各項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立相應的內部考核制度;積極落安全生產檢查和事故整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