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經營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成本指引手冊(9頁).pdf
下載文檔
上傳人:偷****
編號:448544
2022-07-13
9頁
134.60KB
該文檔所屬資源包:
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成本投資管理手冊
1、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編號:PD-3-36-20版號:A/0頁碼:第 1 頁 共 9 頁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主責部門:產品研發中心、項目管理中心)編制日期審核日期審核日期審批日期修訂記錄修訂記錄日日 期期修訂狀態修訂狀態修改內容修改內容修改人修改人審核人審核人審批人審批人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編號:PD-3-36-20版號:A/0頁碼:第 2 頁 共 9 頁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編號:PD-3-36-20版號:A/0頁碼:第 3 頁 共 9 頁1.1.目的目的本指引為集團范圍內結構設計限額統一指標,以加強結構設計管理,2、控制結構設計成本,提高施工圖設計質量的提高。2.適用范圍適用范圍適用于集團內部操盤的所有住宅類工程項目。3.流程和職責流程和職責3.1本限額指標用于指導項目公司進行施工圖設計招標及簽訂設計合同,作為簽訂設計合同的必備條件之一,并在施工圖設計合同內明確規定超限額處罰條款,具體獎罰措施,嚴格執行集團研發設計中心標準設計合同規定;3.2如經設計院優化后限額指標仍無法滿足限額設計要求的,可委托第三方對該項目進一步優化設計,優化結果報備項目管理中心和產品研發中心;3.3對于超出本指引適用范圍的建筑類型或結構型式,可不執行本指引。3.4本指引未明確之處,可單獨報集團產品研發中心和項目管理中心,經集團商討后3、確定。3.5各地在不違背本指引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可自行制度本地區的限額指標要求,經集團產品研發中心、項目管理中心批準后施行。4.主要依據主要依據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編號:PD-3-36-20版號:A/0頁碼:第 4 頁 共 9 頁4.1現行國家及地方規范4.2現行中梁地產相關制度5.5.結構限額定義結構限額定義5.1結構材料:結構限額指標涉及的結構材料包括鋼筋和混凝土,具體為梁板柱、構造柱、過梁、女兒墻和拉板等構件的鋼筋和混凝土;5.2結構用量:包括鋼筋用量(G)和混凝土用量(V);5.3結構面積:結構成本計算面積(S)=S0+S1+S2+S7+(S8/2)+(S9/2);4、序號序號面積類型面積類型建筑面積計算比例建筑面積計算比例結構面積計算比例結構面積計算比例備注備注1.1計容積率建筑面積 S11 1 1 11.2有墻柱的陽臺 S2(可封)0.50.51 11.3有墻柱入戶花園 S3(可封)0.50.5 1 11.4落地凸窗面積 S40 0 或或 0.50.5 1 11.5有結構拉板 S50 0 1 11.6戶內挑空部分 S60 0 1 1考慮封板結構設計1.7室外連廊 S70 0 0.50.51.8和陽臺相連的花槽 S80 00.50.51 1地上結構面積小計(地上結構面積小計(S=SS=S1 1+S+S2 2+S S8 8)2.1地下建筑面積 S011 1 5、1 12.2采光井 S021 1 或或 0.50.51 12.3承臺或底板外挑面積 S030 0 1 1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編號:PD-3-36-20版號:A/0頁碼:第 5 頁 共 9 頁2.4下沉式廣場面積 S040 00.50.52 2地下結構面積(地下結構面積(S S0 0=S01+S02+S03+S04)備注備注1)如個別省市建筑面積計算規則中 S2S8 已全部計入計容面積,則結構面積不再重復計取;2)地上結構面積應分別區分產品業態(別墅、洋房、小高、中高、高層和商業)計算相應地上結構面積3)地下結構面積應分別區分人防地下室、塔樓地下室和其他地下室分別計算相應地下6、結構面積;5.4鋼筋用量指標 =G/S (單位:kg/);5.5混凝土用量指標=V/S (單位:m/)6.6.結構限額指標含量結構限額指標含量6.1鋼筋用量:1)柱、梁、板、墻、基礎等結構構件鋼筋用量;2)砌體二次結構鋼筋,具體包括構造柱、過梁、女兒墻等構件鋼筋和砌體拉結筋,不含墊層、施工措施筋、建筑線腳和構架等鋼筋用量;1、混凝土用量:1)柱、梁、板、墻、基礎等結構構件混凝土,其中基礎混凝土包含淺基礎、筏板、基礎梁和承臺混凝土用量;2)構造柱、過梁、女兒墻混凝土,不含墊層、建筑線腳和構架等混凝土用量。7.7.上部結構、地下室和基礎分界上部結構、地下室和基礎分界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結構設計限額7、指標指引編號:PD-3-36-20版號:A/0頁碼:第 6 頁 共 9 頁7.1無地下室時:上部結構上部結構指0.00(不包括)以上的部分;7.2有地下室時:1)上部結構上部結構指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頂板以上部分(不含頂板);2)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指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底板至頂板范圍內的部分,含頂板、底板及與底板相連的淺基礎、筏板、承臺、基礎梁等,不含樁基礎及地基處理;7.3外接汽車坡道:有鋼筋混凝土頂蓋時,按全面積計算;無鋼筋混凝土頂蓋時按一半面積計算;7.4人防與非人防地下室相連時,分界梁墻等計入人防范圍。塔樓地下室與公共地下室相連接,分界梁墻等計入塔樓地下室。8.8.結構限額換算規8、則結構限額換算規則8.1地上限額指標換算1)限額基于的建筑物基準高寬比為:6 度、7 度時為 6;8 度時為 5。并以此為導向進行方案設計。當實際高寬比大于基準值 1 以上時,允許適當上調限額。2)限額表中的風壓為 50 年一遇值。基準地面粗糙度為 C 類,對于風控建筑,當地面粗糙度為B 類時,限額指標可調升 3%;當地面粗糙度為 D 類時,限額指標可調降 3%。3)基準場地土類別為二、三類。對于地震控制的建筑,當實際為一類時,60m 以上的結構限額可調降 3%;當實際為四類時,60m 以上的建筑可調升 5%。(此條需根據實際計算結果判斷)4)基準地震分組為第一組、第二組,對于地震控制的建筑,9、當實際為第三組時,60m 以上的結構限額可調升 5%。(此條需根據實際計算結果判斷)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編號:PD-3-36-20版號:A/0頁碼:第 7 頁 共 9 頁5)含鋼量以層高 2.9m 為基準,每增加 0.1m,含鋼量限額可增加 1Kg/,混凝土限額可增加0.01 m3。6)有斜屋面的建筑,斜屋面鋼筋可按 9kg/單獨計算;斜屋面混凝土按 0.12m3/單獨計算;7)對于考慮封板的挑空空間,挑空部分面積分層計入標準層面積,挑空樓板鋼筋按 8kg/加入總鋼筋量;挑空樓板混凝土按 0.11m3/加入總混凝土量。8)當有結構轉換層時,鋼筋增加 2kg,混凝土增加 0.10、02 m3。8.2地下限額指標換算1)公共地下車庫按小柱網考慮,并以此為設計導向。2)地下車庫按照樁基考慮,若采用天然地基基礎(或復合地基),則塔樓區鋼筋增加 20kg,混凝土增加 0.3m3;非塔樓區鋼筋增加 10kg,混凝土增加 0.1m3;3)人防區按核六考慮,常六減 10kg;核五增加 30kg;4)半地下車庫鋼筋減少 15kg;5)塔樓地下室為人防時,鋼筋增加 30kg;混凝土增加 0.3m3;6)純塔樓地下室,鋼筋增加 20kg;混凝土增加 0.2m3;7)兩層地下室鋼筋減少 20kg;混凝土減少 0.2m3;8)公共地下車庫基準覆土 1.2m,覆土每增加 0.2m,鋼筋增加 3kg,混凝土增加 0.03m3;9)基準層高非人防 3.6m,人防 3.7m。層高每增加 0.1m,含鋼量增加 3kg;混凝土增加0.03m3;10)若消防車上地下室頂板,則含鋼量增加 7kg,混凝土增加 0.05m3(僅限消防車道及登高面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編號:PD-3-36-20版號:A/0頁碼:第 8 頁 共 9 頁面積范圍)。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結構設計限額指標指引編號:PD-3-36-20版號:A/0頁碼:第 9 頁 共 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