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樁基檢測與質量控制探討(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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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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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樁基檢測與質量控制探討摘 要:樁基工程質量決定建筑物的安危,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所以,樁基工程質量控制是建筑工程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也是技術難度較大的一個環節,質量檢測是樁基工程質量控制的必要手段,檢測結果是樁基工程質量驗收的科學依據,所以樁基工程檢測質量控制問題顯得至關重要。本文擬根據檢測技術規范,結合實際檢測經驗,提出幾點看法,供同行參考。關鍵詞:樁基工程;檢測;質量控制1 當前樁基檢測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當前我省的樁基檢測的工作,總體情況良好,但由于各檢測單位、各地區的情況存在差異,因而在不同程度上仍存在以下兒個方面的問題。1.1 檢測單位的硬件設備參差不齊1.2 檢測單2、位的內部管理較為混亂一些單位缺乏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內部沒有建立相互制約的監督機制。崗位管理上存在著持證人員變動大,崗位人員不到位,有無證人員在場開展檢測工作等問題。檔案管理上,一些單位沒有檔案存放設施、地點和管理人員;資料雜亂、混裝,沒有按照“一個工程一份檔案”的要求裝訂成冊。1.3 檢測的市場行為不規范由于檢測市場不規范,一些單位在檢測工程中,現場數據采集不認真,數據資料處理草率,甚至冒用檢測人員或技術負責人簽名。有個別單位還出現出賣資質或與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單位、個人聯營,或將蓋好章的空白檢測報告交給無資質方使用的現象。一些地區搞地方保護主義,壟斷經營,阻止外地檢測隊伍的進入,妨礙了技術進3、步和檢測質量。1.4 檢測成果不夠精確(1)應反映或引用的資料不全,數據不準,結論簡單或含糊。(2)靜載試驗的內容與執行的規范不符,原始記錄潦草且涂改嚴重,觀測時間不充分,基準梁安置不標準,Q-s曲線、S-Lgt曲線采用手工繪制,誤差大,極限承載力標準值、基本值判斷不準。(3)低應變檢測采集的曲線一致性差,有的不注意錘重、落距的選擇。錘擊力不夠,分析時選用的參數不合理或過于簡單、不全。2 建筑基樁檢測技術要求2.1 樁基檢測現行有效的依據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筑基樁檢測技術規范JGJ106-2003(以下簡稱規范)。規范規定:工程樁應進行單樁承載力和樁身完整性抽樣檢測。現行建筑地基基礎工4、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工程樁應進行單樁承載力檢驗,混凝土樁樁身完整性檢測也是上述兩規范質量檢驗標準中的主要項目。工程實際操作時,宜先進行完整性檢測,然后再有針對性地做承載力檢測,以對整體施工質量作出評估。2.2 檢測方法的選擇(1)目前規范檢測方法有7種,即: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單樁水平靜載試驗、鉆芯法、低應變法、高應變法和聲波透射法。(2)對于沖孔樁、挖孔樁和沉管灌注樁以及預制樁等樁型,可采用其中多種方法進行檢測;但對異型樁、組合型樁,這7種方法就不能完全實用(如高、低應變動測法和聲透法)。因此在具體選擇檢測方法時,應根據檢測目的、內容和要求5、,結合各檢測方法的適用范圍和檢測能力,考慮設計、地質條件、施工因素等情況確定,不允許超適用范圍濫用。同時也要兼顧實施中的經濟合理性,即在滿足正確評價的前提下,做到快速經濟。另外,對設計等級高、地質條件復雜、施工質量變異性大的樁基,或低應變完整性判定可能有技術困難時,提倡采用直接法(靜載試驗、鉆芯和開挖)進行驗證。樁的動測法是靜荷載試驗的補充,不應也不能完全代替靜荷載試驗。2.3 檢測開始的時間對于低應變法或聲波透射法,受檢樁混凝土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強度的70%,且不應小于15MPa;當采用鉆芯法時,受檢樁混凝土強度應達到設計值承載力檢測時,除樁身強度應符合規定外,尚應滿足土層休止時間的要求。2.6、4 檢測結果的評價樁身完整性檢測結果分為:樁身完整、樁身有輕微缺陷、樁身有明顯缺陷(對樁身結構承載力有影響)和樁身靜載檢測報告應給出每根受檢樁的承載力值,并給出單位工程同一條件下承載力特征值是否滿足設計要求的結論。需要指出,這一結論并不等同于全部基樁承載力均滿足設計要求。3 樁身完整性檢測質量控制(1)對樁基工程質量進行檢測,必須檢測樁身完整性。工程實踐證明,常用的低應變動測方法對樁身完整性的檢測,能較為可靠地發現一定深度范圍內基樁的質量問題(如裂縫,夾泥、收縮等)及其嚴重程度。隨著檢測技術的發展,現行技術已能對傳統的靜載荷試驗不能直接說明的樁身完整性問題作出定性分析,并據此對樁進行分類,便于7、發現問題,為樁基處理提供依據。(2)鉆芯法可對樁身質量進行直觀定性分析,能檢測樁身混凝土強度、混凝土離析和膠結、混凝土級配攪拌情況、樁底沉渣(樁身夾渣)或樁底持力層情況、基巖的承載力和完整性情況,檢測結果準確率高。對鉆孔灌注樁、人工挖孔樁而言,其直徑一般較大,當對其樁身質量進行低應變動測后有質量問題需進一步確認時,可采用鉆芯法檢測樁身質量。鉆芯法與超聲波透射法相結合,可用于重要工程的大直徑灌注樁。(3)基樁低應變法動測的關鍵是要取得準確、可靠的測試信號,所以現場檢測人員應操作熟練,有豐富的動測信號分析經驗,現場應及時排除干擾信號。遇到異常信號時,應分析原因,多換幾個檢測點,特別對大直徑樁,樁截8、面各部位的運動不均勻性會增加,樁淺部的阻抗變化往往表現出明顯的方向性,故應增加檢測點數量,每個檢測點的采集信號不宜少于3個。現場應保證采集到一致性好、真正反映基樁質量特性的信號。(4)樁頭處理好壞直接影響測試信號的質量。因此,要求受檢樁樁頂的混凝土質量、截面尺寸應與樁身設計條件基本等同。(5)檢測人員在分析動測測試信號時,應仔細分清缺陷波,哪些是因樁身構造、成樁工藝、土層影響造成的類似缺陷信號特征。另外,根據測試信號幅值大小判定缺陷程度,除受缺陷程度影響外,還受樁周土阻尼大小及缺陷所處的深度位置影響。相同程度的缺陷因樁周土巖性不同或缺陷深度不同,在測試信號中其幅值大小各異。因此,如何正確判定缺9、陷程度,特別是缺陷十分明顯時,如何區分是III類樁還是類樁,應仔細對照樁型、地質條件、施工情況結合當地經驗綜合分析判斷:不僅如此,還應結合基礎和工部結構型式對樁的承載安全性要求,考慮樁身承載力不足引發樁身結構破壞的可能性,進行缺陷類別劃分,不宜單憑測試信號定論,有疑問的必須驗證檢測,以保證檢測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公正性。4 承載力檢測質量控制(1)樁基是埋入地下的隱蔽工程,其質量較難控制,特別是就地灌注樁,更易出現影響樁基安全使用的各種質量問題。單樁的極限承載力,迄今也還不能象結構工程那樣,單純通過理論計算予以確定,因為樁的承載力與樁型、樁材、成樁工藝以及地層土特性等眾多復雜的因素有關。因此在較10、重大的工程,要求通過一定數量的靜荷載壓樁試驗來確定樁的承載力,作為設計的依據。(2)現在對樁基承載力的檢測,常用的方法有靜載荷試驗、高應變法檢測。高應變法屬于動測法的一種,其適用范圍受一定的限制,在進行灌注樁的豎向抗壓承載力檢測時,應具有現場實測經驗和本地區相近條件下的可靠對比驗證資料:對于大直徑擴底樁和Q-s曲線具有緩變形特征的大直徑灌注樁,不宜采用本方法進行豎向抗壓承載力檢測。雖然靜載荷試驗比高應變法費用高、所耗實驗時間長,有時受場地限制等原因,但是靜載荷試驗仍然是檢測基樁承載力最直接、最準確、最可靠的方法。(3)為保證靜載試驗結果的準確性,所有試驗儀器儀表必須經過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并在有11、效期內使用。當采用壓力表測定油壓時,為保證測量精度,其精度等級應優于或等于0.4級,不得使用1.5級壓力表控制加載。當油路工作壓力較高時,有時出現油管爆裂、接頭漏油、油泵加壓不足造成千斤頂出力受限、壓力表線性度變差等情況,所以應選用耐壓高、工作壓力大和量程大的油管、油泵和壓力表。(4)靜載試驗在所有試驗設備安裝完畢之后,應進行一次系統檢查。其方法是對試樁加一較小的荷載進行預壓,其目的是消除整個量測系統和被檢樁本身由于安裝、樁頭處理等人為因素造成的問隙而引起的非樁身沉降:排除千斤頂和管路中之空氣:檢查管路接頭、閥門等是否漏油等。如一切正常,卸載至零,待百分表顯示的讀數穩定后,并記錄百分表初始讀數12、,即可開始進行正式加載。(5)靜載試驗應保證有足夠的荷載反力,試驗過程應及時補壓,以使真實反映每級荷載作用下的樁頂沉降。為控制檢測質量,加載到最后一級,監理人員要到現場見證簽字。(6)當樁身存在水平整合型縫隙、樁端有沉查或吊腳時,在較低豎向荷載時常出現本級荷載沉降超過一級荷載對應沉降5倍的陡降,當縫隙閉合或樁端與硬持力層接觸后,隨著持載時間或荷載增加,變形梯度逐漸變緩:當樁身強度不足樁被壓斷時,也會出現陡降,但與前相反,隨著沉降增加,荷載不能維持甚至大幅降低。所以,出現陡降后不宜立即卸荷,而應使樁下沉量超過40mm,以大致判斷造成陡降的原因。5 對樁基檢測質量控制的建議對策本人結合實際檢測經驗13、提出以一下幾點建議對策:(1)檢測機構遵循必要的檢測工作程序,不但符合我國質量保證體系的基本要求,而且有利于檢測工作開展的有序性和嚴謹性,使檢測工作真正做到管理第一、技術第一和服務第一的最高宗旨。(2)樁基檢測看似簡單,但是對人員素質要求較高,特別是低應變法和靜載現場試驗,要求檢測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經驗,檢測人員應對巖土工程、樁基工程、波動理論等相關知識有所了解,還必須要有一定的工程實際經驗。測樁人員務必看懂和會分析工程地質報告,有一定巖土工程和樁靜力特性方面知識,了解各種樁型的施工工藝和易發生的質量問題。所以應該加強對檢測人員的技術培訓。(3)對于大噸位樁的靜載試驗,宜制定完善的試驗方案,特別要驗算設備的安全性能和支墩處地基土的地耐力,以保證試驗順利進行。(4)為控制檢測質量,須加強動態管理,不定期對靜載現場試驗進行突擊檢查,防止現場試驗人員偽造、更改數據,以保證原始數據的可靠性。(5)逐步對樁基工程進行網絡化管理,使樁基檢測質量、檢測單位的行為處于受控狀態。可以及時發布樁基工程質量信息,讓社會對工程質量有一個更為直接的了解,增強社會輿論對樁基工程檢測單位的監督約束,以增強檢測單位及檢測人員質量意識、法律責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