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和驗收(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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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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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和驗收 (一)建筑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條件: .填報建筑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填報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建筑工程所在單位地形圖(1/1000),工程概況及簡要說明; .建筑工程項目1/500實測總平面圖一式兩份,計經委立項批文,城建規劃部門勘測紅線圖一份; .國家、省級重點工程項目及其他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項目應送消防設計專篇 .設計任務書、說明書、工業建筑應有生產工藝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質、數量和運輸、儲存方式等資料; .全套土建、結構、水、電、暖通及消防系統圖紙; .建筑消防設施設計必須由法定資格單位承2、擔。圖紙必須有設計證號、設計單位名稱及設計人員、審核人員的簽名,蓋設計專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設計自審表; .設計單位相應資質證書復印件。 (二)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申報條件: .填報建筑內部裝修防火審核申報表; .經原土建設計單位簽證認可的裝修平、立、剖面設計圖紙, 裝修節點詳圖,水、電、暖通及消防系統圖紙; .原建筑物平面圖,消防設施布置圖; .裝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及有關證明; .建筑消防設施設計必須由法定資格單位承擔,圖紙必須有設計證號、設計單位名稱及設計人員、審核人員的簽名,蓋設計專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設計自審表; .原建筑消防審核驗收意見; .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相應資質證書復印件。 3、審批期限: 建筑消防設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審批期限從受理圖紙、資料之日起,如圖紙、資料齊全,一般工程應在10個工作日之內,國家、省級重點工程以及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需要組織專家論證消防設計的工程可以延長至30個工作日。如圖紙、資料不齊,應在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發出補送圖紙資料通知書,通知申報單位補送,審批期限從補齊圖紙、資料之日算起。 (三)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條件: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經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初驗合格后,由建設單位向公安消防機構提交要求組織消防驗收的報告,并填報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建筑消防設4、施檢測報告。 3.消防給水、消防車道檢查報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業的消防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5.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消防安全質量驗收合格的報告。 6.公安消防機構的審批文件,包括:施工圖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裝修工程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其它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 7.消防設計專篇及消防設計變更技術聯系單。 8.消防產品生產許可證明復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構件和消防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合格證明。 主要消防產品、設備的生產單位對其產品、設備的數量、型號及施工安裝質量的確認報告。 9.地下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消防設施系統調試報告;施工單位出具的消防設施聯動測試報告;操作維護管理手冊。 10.竣5、工圖一套,包括: 建筑、水、電、暖通等各系統竣工圖。 1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名單及培訓記錄。 12.鋼結構防火噴涂施工、檢驗記錄。 審批期限: 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期限從受理圖紙、資料之日起,如圖紙、資料齊全,公安消防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符合消防驗收簡易程序的工程應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消防驗收。如圖紙、資料不齊,應在受理后個工作日內發出補送圖紙資料通知書,通知申報單位補送,審批期限從補齊圖紙、資料之日起算。消防驗收后公安消防機構應在7個工作日內,符合消防驗收簡易程序的工程應在3個工作日內,核發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對驗收不合格的,整改完畢后重新申報驗收。 下列建筑工程可按簡易程序驗收:按規范6、要求不設消防設施的公共建筑;每層最大建筑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的3層及3層以下(不含地下層)的普通公共建筑;7層及7層以下純住宅樓;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下,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丁、戊類廠(庫)房;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下,裝修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且未改變原建筑平面布局、功能用途和消防設施的辦公用房、賓館客房、醫院病房等的內部裝修工程;門面裝修、廣告牌設置、室外給水管網布置等。 符合下列條件的建筑工程可分步實施消防驗收: 1.申請驗收的建筑部分與其他建筑部分防火相對完整、獨立,可采取措施嚴格分隔。 .申請驗收的建筑部分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范的要求,所有消防設施應完整好用。 .當其它部分建筑施工時不影響使用部分的消防安全,不影響所有消防設施的使用。 .建有嚴密的管理制度。
合同表格
上傳時間: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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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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