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裝業自查提綱201007版(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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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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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安裝業自查提綱201007版 一、企業所得稅應全面檢查各種應稅收入的真實性、完整性和稅前扣除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一)營業收入方面(涉及營業稅補稅事項請向地稅部門申報)1.是否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結轉工程收入。2.是否將工程結算收入或工程結算差價收入、合同外工程變更收入掛往來賬,少計應稅所得額。3.對于跨年度工程的已完工部分,有無不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收入或故意推遲實現工程結算收入的現象。4.檢查各類學校(包括培訓學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已結算和在建的建筑安裝工程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發票。(二)成本費用方面(自查重點)1.是否混淆成本歸屬期,提前結轉或多結轉工程成本費用(1)提前結轉未完工工程成2、本。(2)將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提前轉入工程成本。(3)擅自縮短臨時設施的攤銷期,虛增臨時設施攤銷成本。2.是否虛列材料成本,虛增工程成本(1)虛列已耗用材料的單價、數量,虛增材料成本。(2)將尚未耗用的材料列入成本。(3)將不屬于材料成本、不能稅前扣除的其他費用列入材料成本。(4)取得虛開發票或虛構購進材料業務,虛增材料成本。(5)材料成本的貸方差異有無長期不調增利潤。(6)已竣工的工地剩余已領用材料有無辦理退料手續沖減成本。3.營業費用方面(1)固定資產折舊的檢查是否未按規定年限計提折舊、計提折舊時固定資產殘值率低于稅法規定的殘值率;是否在營業費用中一次性列支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物品;達到無形3、資產標準的管理系統軟件,是否在營業費用中一次性列支。(2)租賃費攤銷方面租賃固定資產,是否一次性列支租賃費,未在租賃期限內平均攤銷費用。融資租賃時,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期短于該項固定資產法定折舊年限,對每期支付的租賃費高于按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計算的折舊額的,其超出部分不得作為本期成本、費用。是否列支設備租賃費高于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折舊額。有否將經營租賃時發生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費用如車輛保險費、車船使用稅等列入管理費用。(3)計稅工資方面是否虛列人工費用,虛增工程成本是否虛列施工人員數量、虛列應付工資,虛增人工費用。是否將工資性的支出列入了營業費用,未進行納稅調整(2008年兩法合并前),2008年4、以后重點檢查所支付的工資是否合理。如以發票報銷的方式,為員工報銷交通補貼、醫療費;以勞動保護費名義支付給職工人人有份的誤餐費;以會議費、公雜費、宣傳費名義列支部分職工獎勵費;在勞動保險費中列支職工交通意外保險、員工子女保障保險等商業保險,未計入職工工資進行納稅調整。(4)“三費”方面計提基數是否準確。企業發放的住房補貼,不得作為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計提依據。執行新會計準則前,在營業費用中是否重復列支了應在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已按工資總額提足)中列支的費用。如員工體檢費用、探親路費、職工培訓費用、員工食堂費用、離退休人員的活動費、職工直系親屬的醫療補助等重復在管理5、費用中列支。執行新會計準則后,直接在費用中列支或提取的數額是否超過規定比例,新舊政策銜接處理是否正確。(5)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的檢查將應計入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項目的支出以會議費、差旅費、公雜費、辦公用品等項目在管理費用中列支,在申報時,是否未按稅法計算的限額進行納稅調整。(6)是否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和配比原則扣除費用。4.各項損失是否按規定報批,是否按規定在稅前扣除5.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購置或開發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是否不作為資本性支出,而直接計入財務費用;高于同類同期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支付的利息是否調整;向關聯方借款利息調整是否正確。6.與生產經營無關的其它費用支出是否稅6、前扣除;逾期完工的違約金、賠償金、逾期還貸的罰息是否擠占成本。(三)發票方面(自查重點)1.是否未按規定開具發票、開具假發票或虛開發票(1)異地提供建筑業應稅勞務的企業開具從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的發票。(2)向發包方開具假發票,以隱匿收入,少繳稅款。(3)虛增工程價款或虛構部分業務,向發包方提供虛開的發票,發包方據此虛增固定資產價值或虛增稅前扣除額。2.是否以不合法憑證列支各項成本、費用(四)其他企業所得稅涉稅問題1.工程完工后余料和殘料的變價收入、銷售廢舊包裝物收入是否入賬。(是否按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2.從低稅率地區分回的投資收益是否按規定補稅;3.其他。二、增值稅(一)進項稅額17、.用于抵扣進項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真實合法:是否有開票單位與收款單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記載貨物與實際入庫貨物不一致的發票用于抵扣。2.用于抵扣進項的運費發票是否真實合法:是否有與購進和銷售貨物無關的運費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是否有以購進固定資產發生的運費或銷售免納增值稅的固定資產發生的運費抵扣進項稅額;是否有以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發票和國際貨物運輸發票抵扣進項;是否存在以開票方與承運方不一致的運輸發票抵扣進項;是否存在以項目填寫不齊全的運輸發票抵扣進項稅額等情況。3.是否存在未按規定開具農產品收購統一發票申報抵扣進項稅額的情況,具體包括:向經銷農產品的單位和個人收購農產品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擴大農產8、品范圍,把非免稅農產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鋸材等)開具成免稅農產品(如原木);虛開農產品收購統一發票(虛開數量、單價,抵扣稅款)。4.用于抵扣進項稅額的廢舊物資發票是否真實合法。5.用于抵扣進項稅額的海關完稅憑證是否真實合法。6.是否存在購進固定資產申報抵扣進項稅額的情況。7.是否存在購進材料、電、汽等貨物用于在建工程、集體福利等非應稅項目等未按規定轉出進項稅額的情況。8.發生退貨或取得折讓是否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9.用于非應稅項目和免稅項目、非正常損失的貨物是否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10.是否存在將返利掛入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等往來帳或沖減營業費用,而不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情況。(二)銷項9、稅額1.銷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時入賬:是否存在以貨易貨交易未記收入的情況;是否存在以貨抵債收入未記收入的情況;是否存在銷售產品不開發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規定入賬的情況;是否存在銷售收入長期掛帳不轉收入的情況;是否存在將收取的銷售款項,先支付費用(如購貨方的回扣、推銷獎、營業費用、委托代銷商品的手續費等),再將余款入賬作收入的情況。2.是否存在視同銷售行為、未按規定計提銷項稅額的情況: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如用于內設的食堂、賓館、醫院、托兒所、學校、俱樂部、家屬社區等部門,不計或少計應稅收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投資、分配、無償捐助等,不計或少計應稅收入10、。3.是否存在開具不符合規定的紅字發票沖減應稅收入的情況:發生銷貨退回、銷售折扣或折讓,開具的紅字發票和賬務處理是否符合稅法規定。4.是否存在購進的材料、水、電、汽等貨物用于對外銷售、投資、分配及無償贈送,不計或少計應稅收入的情況:收取外單位或個人水、電、汽等費用,不計、少計收入或沖減費用;將外購的材料改變用途,對外銷售、投資、分配及無償贈送等未按視同銷售的規定計稅。5.向購貨方收取的各種價外費用(例如手續費、補貼、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運輸裝卸費等等)是否按規定納稅。6.設有兩個以上的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到其他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用于銷售,是否作銷售處11、理。7.對逾期未收回的包裝物押金是否按規定計提銷項稅額。8.是否有應繳納增值稅項目的業務按營業稅繳納。9.增值稅混合銷售行為是否依法納稅:對增值稅稅法規定應視同銷售征稅的行為是否按規定納稅;從事貨物運輸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發生銷售貨物并負責運輸所售貨物的混合銷售行為,是否按規定繳納增值稅。10.兼營的非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是否按規定分別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對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的,是否按增值稅的規定一并繳納增值稅。11.按照增值稅稅法規定應征收增值稅的代購貨物、代理進口貨物的行為,是否繳納了增值稅。12.免稅貨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稅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是否符合稅法的有關規定;有無擅自擴大免稅范圍的問題;軍隊、軍工系統的增值稅納稅人,其免稅的企業、貨物和勞務范圍是否符合稅法的規定;福利、校辦企業其免稅的企業、貨物和勞務范圍是否符合稅法的規定;兼營免稅項目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免稅額、不予抵扣的進項稅額計算是否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