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筑用地利用安排(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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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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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有建筑用地利用安排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認真落實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重點保證城市住宅用地供應。保證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類用地”達到住房用地供應總量70%規范。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房地產開發用地、廉租房用地實行指令性計劃供應,明確落實具體地塊(詳見附件2未列入計劃指標的除市政府批準外,年度內一律不予供地。嚴格落實單宗房地產用地面積不超過10公頃的規定,控制單宗房地產用地建設用地規模。二、計劃指標(一)年度市城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11820畝。(二)年度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760畝,工礦倉儲用地5220畝,住宅用地2460畝(其中:廉租房用地9畝,經濟適用住房2、用地30畝,公共租賃住房82畝,棚戶區改造用地525畝,商品房用地1814畝)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120畝,交通用地2260畝。三、土地供應政策導向(一)堅持計劃控制引導,統一有序、規范供應。本年度各類建設項目用地供應,必需嚴格依照市城區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詳見附件1確定的控制指標實施。(二)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嚴格執行國家土地供應和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規定,堅持總量適中、內部均衡、統籌兼顧、重點保證的原則,合理調配各類用地供應指標,實行指導性與指令性相結合,全力保證年度建設項目用地需求,促進節約集約高效用地,促進我市經濟又快又好發展。(三)突出經濟發展支撐項目用地服務,充分保證招3、商引資、市重點工程項目和優勢產業用地需求。重點支持高精銅金屬新材料、綠色水工等產業的用地供應,推進一批帶動力強的重大產業項目落地。工礦倉儲用地、交通運輸等用地均實行指導性計劃控制,根據年度用地需求保證供應。(四)繼續保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的土地供應,提升城市承載能力和服務能力。保證高速公路、杭南長客運專線、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的土地供應,保證能源和資源設施、市政公用環衛設施、環境建設等項目用地供應,提高城市發展的保證能力。重點支持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應急管理等公共服務和公共平安設施土地供應,提升城市綜合服務水平。(五)嚴格遵行土地供應政策。對商業、旅游、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和4、新增工業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需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有償供地,統一在土地市場公開進行。擴大有償使用范圍,積極推進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有償使用。其他符合國家劃撥用地目錄建設項目用地,繳納土地劃撥價款后以劃撥方式供地。(六)堅持科學發展觀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建設項目用地鼓勵利用存量,嚴格控制增量。工業用地項目提倡和推廣多層規范廠房建設。嚴格依照各開發區功能定位、產業政策和主導發展方向,優先安排工業建設項目用地供應,從嚴從緊控制開發區內經營性房地產開發用地總量,防止擠占工業項目用地指標。四、計劃實施保證(一)進一步落實供應計劃的地塊公布機制,明確土地供應政策,穩定市場預期。土地供5、應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后,市國土、市發改委、市規劃、市房管等部門要根據區政府、各開發區提出的土地供應計劃安排建議方案將年內擬供應的住宅、商服、工業倉儲地塊向社會公布。確因特殊原因需調整計劃地塊的區政府、各開發區應當于每季度末前,依據計劃執行和土地供需情況等向市國土局提出計劃修訂方案,經市國土、市發改委、市規劃、市房管等匯總審核后進行調整,調整后的地塊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二)積極強化措施,確保供地服務效率質量。計劃實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點,強化服務,保證供應,對年度重點大項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蹤服務,全程保證,切實滿足項目建設用地需求。(三)加強協調配合,保證計劃指標有效落實。市國土、發改委、規劃、房產等相關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共同組織做好建設項目用地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也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積極配合做好計劃實施工作。第 4 頁 共 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