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筑人工單價調整文件20072010(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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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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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建設廳關于調整建筑工人人工單價的通知瓊建定2007110號各市、縣建設局,有關建設、施工、造價咨詢單位: 隨著我省經濟的不斷發展,建筑業市場勞務價格有了較大幅度的上漲,定額中的人工單價已偏低。為了反映建筑市場人工單價的變化,合理確定建設工程造價,引導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建筑市場實際狀況,經研究,決定對現行建筑、安裝、市政、園林綠化、修繕工程綜合定額中的人工單價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定額人工單價由現行的標準調至34.39元/工日。 二、本次調整的人工單價調增部分不參與取費,按價差處理,只計算稅金。現行定額中2、與人工費有關的項目,仍按現行定額規定執行。 三、本次調整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對人工單價調整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計算;合同沒約定的,按工程實際進度分割,2007年7月1日前已經完成的部分按原標準執行,未完成部分按本調整標準執行。 四、裝修裝飾人工單價按原標準40元/工日不變。本次人工單價調整由海南省建設標準定額站負責解釋。執行中如發現問題,望及時反饋,以利于妥善解決。 海南省建設廳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關于調整建筑工人人工單價的通知瓊建定200889號各市、縣建設局,有關建設、施工、監理、造價咨詢單位:自2007年9月份以來,隨著物價的提高,我省建筑業市場勞3、務價格也有較大幅度的上漲。經調查測算,決定對現行建筑、安裝、市政、園林綠化、修繕工程綜合定額中的人工單價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建筑、安裝、市政、園林綠化、修繕工程人工單價由現行的34.39元/工日調至41.27元/工日。二、單獨的裝修裝飾工程人工單價最低限價為55.00元/工日,發、承包雙方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在合同書中確定人工單價。三、本次調整的人工單價調增部分不參與取費,按價差處理,只計算稅金。現行定額中與人工費有關的項目,仍按現行定額規定執行。四、本次調整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2008年6月1日前已經完成的工作量按原標準執行,未完成部分的工作量按本調整標準執行。如合同有4、約定的,按約定的內容執行。本次人工單價調整由海南省建設標準定額站負責解釋。執行中如發現問題,望及時反饋,以利于妥善解決。海南省建設廳二八年五月六日關于調整建筑工人人工單價的通知瓊建定2009239號各市、縣、自治縣建設局,有關建設、施工、監理、造價咨詢單位:隨著我省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建筑業市場勞務價格有了較大幅度的上漲,為合理確定工程造價,維護建設工程發、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使現行定額人工單價符合市場實際。經調查測算,決定對我省現行工程綜合定額中的人工單價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建筑、安裝、市政、園林綠化、修繕工程定額人工單價由現行的41.27元/工日調至5、49.52元/工日。二、單獨的裝修裝飾工程人工單價最低限價為60.00元/工日,發、承包雙方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在合同書中確定人工單價。三、本次調整的人工單價調增部分不參與取費,按價差處理,只計算稅金。現行定額中與人工費有關的項目,仍按現行定額規定執行。四、本次調整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對人工單價調整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計算;合同沒有約定的,按工程實際進度分割。2010年1月1日前已經完成的工作量按原標準執行,未完成部分的工作量按本次調整標準執行。定額人工單價調整后,其單價仍不能滿足實際工程需要的,發、承包雙方可在合同中約定調整辦法。本次人工單價調整由海南6、省建設標準定額站負責解釋。執行中如發現問題,望及時反饋,以利于妥善解決。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關于調整建筑工人人工單價的通知瓊建定2010289號各市、縣、自治縣住建局,有關建設、施工、監理、造價咨詢單位:隨著我省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建筑業市場勞務價格有了較大幅度的上漲。為合理確定工程造價,維護建設工程發、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使現行定額人工單價符合市場實際,經調查測算,決定對我省現行工程綜合定額中的人工單價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筑、安裝、市政、園林綠化、修繕工程定額人工單價由現行的49.52元/工日調至56.03元/工日。二、單獨的7、裝修裝飾工程人工單價仍按瓊建定2009239號文件規定的最低限價60元/工日執行。三、本次調整的人工單價調增部分不參與取費,按價差處理,只計算稅金。現行定額中與人工費有關的項目,仍按現行定額規定執行。四、本次調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對人工單價調整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計算;合同沒有約定的,按工程實際進度分割。2011年1月1日前已經完成的工作量按原標準執行,未完成部分的工程量按本次調整標準執行。定額人工單價調整后,其單價仍不能滿足實際工程需要的,發、承包雙方可在合同中約定調整方法。本次人工單價調整由海南省建設標準定額站負責解釋。執行中如發現問題,望及時反饋,以利于妥善解決。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