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民用建筑的建筑間距(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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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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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層民用建筑的建筑間距,采用日照分析軟件進行日照分析計算,保證被遮擋建筑大寒日的日照要求。大寒日日照時間可累計計算,但不得超過兩個連續時間段。民法通則對相鄰建筑物采光權保護有原則規定。但具體到個案,須以當地的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為準。了解一點城市規劃管理的技術規定是必要的。陜西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各類建筑物的建筑間距除應當滿足消防、交通、衛生、環保、抗震、工程管線、建筑保護和城市空間景觀等方面的要求外,還應同時符合下列規定要求:一、低層、多層正南北向條式建筑的日照間距系數低限值(見表一):低層、多層正南北向條式民用建筑的建筑間距,按下列公式計算(對于山區城市可采用日照分析計算確定):建筑間距:2、L=i(H-h)L=建筑間距i=日照系數H=遮擋建筑遮陽點與被遮擋建筑地坪的相對高度h=被遮擋建筑底層窗臺面高度,一般取0.9米。表一建筑日照間距系數表地市緯度(a1)大寒日太陽直射點緯度(a2)大寒日日照間距系數日照2小時日照3小時西安3416 2016 1.35 1.40寶雞3423 2016 1.36 1.41咸陽3421 2016 1.36 1.41銅川3503 2016 1.40 1.45渭南3431 2016 1.36 1.42漢中3303 2016 1.28 1.34安康3242 2016 1.28 1.33商洛3356 2016 1.33 1.38延安3636 2016 1.43、7 1.53榆林3817 2016 1.58 1.64楊凌3416 2016 1.35 1.40注:大城市采用大寒日日照2小時標準,中小城市采用大寒日日照3小時標準二、高層民用建筑的建筑間距,采用日照分析軟件進行日照分析計算,保證被遮擋建筑大寒日的日照要求。大寒日日照時間可累計計算,但不得超過兩個連續時間段。1.住宅建筑之間的最小間距(見表二):表二住宅建筑之間的最小間距(米)高層(遮擋)多層(遮擋)低層(遮擋)平行布置垂直布置山墻平行布置垂直布置山墻平行布置垂直布置山墻兩側單側或無兩側單側或無兩側單側或無高層(被遮擋) 30 25 13 - 18 15 13 - 18 15 13 -多層(被4、遮擋) 30 20 13 - 12 10 8 - 12 - 6 -低層(被遮擋) 30 20 13 - 12 10 8 - 6 - - -注:“遮擋”是指平行或垂直布置時,該住宅建筑為遮擋建筑,“被遮擋”是指平行或垂直布置時,該住宅建筑為被遮擋建筑。“平行布置”包括南北向和東西向平行布置;“垂直布置”包括南北向和東西向垂直布置。“兩側”是指相對兩側山墻均有窗戶、陽臺或開門;“單側或無”是指相對山墻一側無或兩側都無窗戶、陽臺或開門。“-”表示按消防和施工安全等控制。如山墻之間有公共道路的,在符合消防和施工安全等要求的同時,山墻間距不得小于6米。2.非住宅建筑之間的最小間距(見表三):表三非住宅建5、筑之間的最小間距(米)高層多層低層平行布置垂直布置山墻平行布置垂直布置山墻平行布置垂直布置山墻兩側單側或無兩側單側或無兩側單側或無高層20 15 13 - 13 13 9 - 9 9 9 -多層13 13 9 - 12 9 6 - 6 6 6 -低層9 9 9 - 6 6 6 - 6 6 6 -注:裙房高度小于10米(含10米)時,按低層間距控制;高度超過10米、小于24米(含24米)時,按多層間距控制;高度超過24米時,按高層間距控制。以其他形式布置的非住宅建筑的間距,按消防間距的規定控制。3.住宅建筑與非住宅之間的最小間距,當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建筑南側或東西側的,其最小間距按表住宅建筑之間6、的最小間距控制,當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建筑北側的,其最小間距按表非住宅建筑之間的最小間距控制。城市規劃部門應嚴格依照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審查批準建筑設計。未經城市規劃部門審批的,為非法建筑;影響相鄰人的通風、采光權的,應承擔民事責任。附:有關城市規劃的部分名詞解釋1、道路紅線:城市道路(含居住區級道路)用地的規劃控制線。2、綠線:指城市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3、藍線:指城市規劃確定的江、河、湖、庫、渠和濕地等城市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4、黃線:指對城市發展全局有影響的、城市規劃中確定的、必須控制的城市基礎設施用地的控制界線。5、紫線:指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內的歷史文化街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7、人民政府公布的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范圍界線,以及歷史文化街區外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護的歷史建筑的保護范圍界線。6、基地面積:指用于某一項目建設或某一基地范圍的地塊面積。7、低層建筑:指建筑高度10米以下(含10米)的建筑,低層住宅建筑為一層至三層的住宅建筑。8、多層建筑:指建筑高度超過10米以上、24米以下(含24米)的建筑,多層住宅建筑為四層至六層的住宅建筑。9、中高層住宅建筑:中高層住宅建筑為七層至九層的住宅建筑。10、高層建筑:指建筑高度超過24米以上的建筑,高層住宅建筑為十層以上(含十層)的住宅建筑。11、商業建筑:指綜合百貨商店、商場,經營各類商品的專業零售和批發商店,以及飲食等服8、務業的建筑。12、辦公建筑:指用于行政辦公和商務辦公的建筑。13、民用建筑: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14、商住樓:指商業和居住混合的建筑。15、裙房:指與高層建筑緊密連接,組成一個整體的多、低層建筑。裙房最大高度不超過24米(含24米),超過24米的,按高層建筑處理。16、容積率:指某一基地范圍內,地面以上各類建筑的建筑面積總和與基地總面積的比值。17、建筑密度:指某一基地范圍內,所有建筑物底層占地面積與基地面積的比率(%)。18、綠地率:指某一建筑基地范圍內綠地與建筑基地總面積之比率(%)。19、集中綠地:指面積不小于400平方米,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綠地面積在標準的建筑日照陰影線范圍之外的綠地。公共綠地內的綠化面積(含水面)不小于70%。沿城市道路兩側的綠化隔離帶不作為集中綠地計算。 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