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探討(3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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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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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于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探討【摘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的建筑事業也出現蒸蒸日上的發展勢頭,大量的建筑工程開工建設。但是,正在建設或者已經建造完成的建筑工程中,有的卻出現了嚴重的質量問題,有的建筑工程甚至剛剛竣工甚至還沒有竣工就出現了坍塌現象。這些現象的出現并不是只出現在一個地區,而是普遍地出現在全全國各個地區。這說明在我國的建筑工程質量的管理監督中還存在嚴重的問題。 /1/view-7030540.htm【關鍵詞】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加強措施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現狀1.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定位不明確質量監督站的性質、監督內容、監督方式還需要進一步明確和規范。監督工作有時2、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混淆。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可以由政府有關部門自己履行,也可以委托合格的工程質量監督站執行。質量監督站究竟是行政執法單位還是專業技術部門,監督人員是政府雇員還是專業技術執業人員。監督機構的行政職能不完整,僅有質量監督的執法檢查權,而沒有行政處罰權,造成發現問題時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數措施,執法無威懾力。監管機構和監管人員的性質與地位不能準確定位,造成了監管內容和監管方式不統一,監管效率不高。2.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形式單一政府對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形式單一,沒有充分運用市場手段保證工程質量。主要采取巡回監督的方法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對于發現的質量問題進行處罰的模式單一。特別是由3、于信用制度等一些有效保證工程質量的市場手段沒有完全建立和運用,造成建設、施工企業在質量管理方面對政府的依賴性強,缺乏提高質量的積極性和自覺性。3.監督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參差不齊主要表現在人員素質不高、行為不規范、工作不到位、把關不嚴格等四個方面?,F有質監人員的素質,人才結構有缺陷,高級職稱人員偏少,新進人員缺乏施工現場的實際工作經驗,大多數人并未發揮出與其學歷相適應的作用。質監在技術上的專業性尚未得到最大程度的體現,有的專業不對口,存在專業結構配備不齊,專業人才青黃不接的現象。二、制約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因素隨著我國建筑工程越來越多,我國對建筑工程質量監督也越來越重視,初步形成了主管部門監督、建4、筑工程行業監督、社會監督、建筑企業自我監督等多種監督形式和監督機制,使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在具體實踐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制約因素。1.法律法規不夠完善早在2002年的時候,我國就頒布實施了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規范,而且針對建筑工程質量監督,也頒布實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的促進了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盡管如此,目前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法律體系還比較薄弱,還沒有形成詳細、具體、明確、高效的監督法律法規,對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基本上都是以建筑工程方面的有關法律規定、有關技術標準以及地方性法規為依據,盡管可以開展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但其法律位階較低,特別是在發現工程質量問題5、的時候,依據什么進行處罰、如何進行處罰等還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導致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受到制約。2.監督體系不夠完善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水平如何,關鍵是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監督體系,為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提供保障。盡管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了相對比較完善的監督體系,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比如,目前我國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企業為了追求經濟效益,因而對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投入力度嚴重不足,特別是為了節約成本和開支,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有的沒有設立專門的建筑工程項目監督部門,有的盡管設置和監督部門,但沒有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人員,因而無法開展更為有效的監督工作。3.運行機制不夠完善從我國建筑工程監督機制來看,主要有建設單位、施6、工單位、監理公司三個層次,這三個單位之間存在著千絲萬縷的利益關系,因而通過都會把“經濟效益”放在首位,這就會在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過程中出現很多制約因素。比如,由于目前我國建筑工程監理市場不夠完善,特別是一些監理人員職業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不高,不僅存在同時監理兩個或多個建筑工程項目的問題,而且也有個別監理人員為了利益而弄虛作假,導致監督工作流于形式,影響建筑工程質量。三、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措施1.加強質量監督信息化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將工程巡查與行政處罰和不良行為公示制度有效結合,提高質量監督的科學性和權威性。質量監督機構要建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及時統計強制性技術標準的執行情況,并將監督7、過程中發現的不良行為及對違規的各方責任主體進行的行政處罰情況。加強對建設工程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的不良記錄管理工作,通過信用建設進行約束外,從市場監管的角度,把不良記錄與資質年檢、工程招投標掛鉤,把不合格的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清除出建筑市場,促進建筑市場的進一步規范,從而確保建設工程質量。2.推行監督告知制度,實行工程質量預警質監工作應該可以得到受監單位的支持和配合,讓各方責任主體從建設工程活動開始,就享有知情權,了解監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內容和手段,調動受監單位在工作中自查自糾、自我約束的積極性、自覺性,盡量減少和避免質量行為的錯誤和造成質量事故。將原來的監督計劃改為監督告知書。3.質量巡查與監督8、驗收人員相分離為強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按新的監督方式即質量巡查與監督驗收相結合、質量巡查與監督驗收人員相分離開展工作。通過調整業務科室,分別設立監督巡查科和監督驗收科。監督巡查科負責監督工作方案的制定、交底和實施,參加圖紙會審、技術交底,并對樁基工程、門窗工程、幕墻工程及監督方案中設置的監督控制點進行監督檢查,工作形式是監督組對受監工程實體質量和質量行為的巡查;監督驗收科是對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單位工程交(竣)工驗收等三個主要階段進行監督。質量巡查與監督驗收相互協作、相互約束、相互補充。工程驗收和巡查監督科按時間進行角色轉換,同時將工作相互交接。實踐表明,監督工作效率顯著提高,可較好地解決9、工程量急劇加大和監督人員相對不足的矛盾。4.改進監督手段,提高監管效率質量監督必須不斷提高監管手段的科技含量,提高監管效率。在監督手段上由定性檢查轉變為定量檢查,做到儀器檢測,改變過去檢測手段采用眼看手摸的落后方法。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必須配置鋼筋掃描儀、數字顯示式回彈儀、取芯機、激光測距儀、激光定位儀、便攜式樁基動測儀等設備,重點對承重構件的混凝土強度、主要受力鋼筋的數量、位置及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樓板厚度、承重砌體的砂漿強度等進行監督抽測,對工程內在質量進行科學定量地分析判斷,加大監督抽測的頻率,樹立監督工作的技術性、科學性和權威性,也使質量控制點有效前移,通過設備檢測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使預控防范能力大為提高。結束語:隨著我國經濟的繁榮發展,我國的建筑業也呈現欣欣向榮的狀態。在這樣的情況下,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監督部門一定要加大自身建設力度,加大管理監督力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我國的建筑工程事業良性發展,才能保證我國市場經濟的穩步發展。參考文獻:1李曉勇.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探討J.項目管理與質量控.2012(07).2張新平.論建筑施工的質量控制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09(22).3吳春蘭.淺談建筑施工中的質量管理J.科技資訊.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