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建筑學院學術委員會章程(5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456588
2022-07-18
5頁
30KB
1、華僑大學建筑學院學術委員會章程為了進一步加強學術管理,規范學術工作制度,持續推動學科建設,提高教學、科研、服務社會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學校規定,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特制定我院學術委員會規章制度。一、學術委員會性質學術委員會是我院學科建設、學術評議、項目審議的最高機構,是學院學術決策、咨詢、議事的最高學術組織。它體現學院學術至上、教授治院、學者治學的精神,充分發揮教授等學術帶頭人在學科建設中的作用,保障我院學術持續、科學地發展。二、學術委員會構成1、學術委員會產生 學術委員會由學院教授及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副教授組成,委員專業面須涵蓋全院所有學科,人數定為全院教師數的10%-15%。2、學術委員會委員由全院教師民主投票并經其本人同意產生,報學校學術委員會批準。2、學術委員會任期 學術委員會實行換屆制,委員會委員任期三年。3、學術委員會組成 學術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書1人。主任經委員會成員選舉投票產生。副主任和秘書人選由主任提名并經委員會同意產生。4 、兼有行政職務副院長及以上的成員,不再擔任學術委員會主任。三、學術委員會職責1、審議學院學科、專業的設置和重大計劃方案 學術委員會負責審議學院重點學科、重點專業建設規劃方案;從學術角度審定學院的專業設置、調整、發展規劃;審定教學和科研改革的重大策略與措施。2、審議學院重點學科建設、重點專業建設有關申報材料 學術委員會對3、學院每年申報的重點學科、重點專業材料進行審議,對已立項的重點學科、重點專業建設進行指導和年度檢查。3、審議學院重大的科研、教學計劃方案 學術委員會對本院重大的科學研究、教學計劃方案就可行性和學術價值進行審議,以決定該方案可否列入學院科學研究及教學規劃。4、評定學院科研、教學成果 對學院內申報的年度或階段性科研、教學成果的學術水平與價值做出判斷,決定成果的等級、層次,并提出審核、推薦的意見,向更高級別的學術評議機構申報。評選學院的科技工作和教學工作獎,并負責科研、教學事故的相關處理事宜。5、審議學院申報的教學、科研等項目 對學院申報的科學研究項目,進行審議和申報指導,提高申報項目的質量;當項目申4、報有限項時,評選并決定學院科研項目限項申報。6、審議院務各年度工作總結及各項重大人事、預算等計劃。指導和審定人才引進、師 資隊伍建設工作和相關計劃。把握人才引進質量與數量。推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和培養方向。7、審核學院職稱晉升,評定崗位設置、規劃和評聘工作。8、指導學院各種形式的學風和學術道德規范教育,調查和評議學術糾紛與學術失范行為,涉及違紀、違法問題的,交由學校有關部門處理。9、學術委員會兼具學位委員會職責,完成畢業學位授予工作。10、完成學術委員會的其它學術職能廣泛征詢學院學術發展意見,根據學院制定的學術發展目標,商議學術發展方向和綱要,為學院的學術發展尋求可行的發展策略和措施。15、1、學術委員會主任全面負責組織學術委員會的各項工作;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協助學術委員會主任,搞好學術委員會的建設及相關組織實施工作,當主任因某種原因缺席時,其職責由副主任暫行代理;學術委員會秘書協助學術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搞好學術委員會的建設,落實學術委員會的相關具體工作。12、委員可以要求參加學術委員會組織的各種審議、評議、咨詢、學術交流、學風和學術道德規范教育等活動,發表意見和建議。委員應參加2/3以上的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及必須參加的分組會議。四、學術委員會的運行1、學術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3年。2、學術委員會委員應恪盡職守,認真負責地履行職責和義務。3、學術委員會對各項工作實行公平、公正、公開的6、原則。4、會議的議題應與學校下達的學術任務或與本院行政、教學、科研、實驗室建設等學術工作有關。每個議題先由學科、專業、系所(教研室)相關人員認真調研協商后提出,再經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及相關人員商討確定,最后交由學術委員會進行審議。5、學術委員會采用網絡聯系、現場會議的工作方式展開工作。委員會應提前將相關事項通知各委員,各委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意見返回,準時出席現場會議。6、嚴格遵守當事人回避制度。學術委員會討論事項涉及委員本人或討論的當事人與委員有配偶或親屬關系時,該委員在委員會討論表決中須回避,但仍可對其它事項參加表決。7、學術委員會在學院網頁下設立鏈接,公開學術委員會規章制度并及時公開7、學術委員會動態和每次學術委員會會議結果,以便學院全體教師監督。8、學術委員會委員因某種原因不能完成相關事務或不能出席會議時,應及時通知學術委員會或請假,不能委托其他委員或人員代理相關事務。9、學術委員會網上事務或會議必須有2/3以上(含2/3)委員參與才算有效。學術委員會以投票方式做出決定時,必須經過參與委員2/3以上(含2/3)同意方可通過;投票表決采取無記名方式。形成的決議要進行會議記錄。院學術委員會的會議記錄由委員會秘書擔任。10、學術委員會做出的決定,如果委員提出復議,必須征得半數以上委員同意,方可召開全體會議復議;經復議未通過的決定不再復議。12、學術委員會委員不遵守道德規范,或違背學術委員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要免去其學術委員會委員職務。13、學術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擔任委員:(1)本人書面申請辭去委員職務的;(2)因各種原因不便于繼續擔任此項工作的;(3)無正當理由,不完成相關事務或不出席委員會會議達到學年總量1/3的;(4)不履行委員會工作職責的;(5)因上述原因出現的委員缺額,由委員會討論補聘。五、委員會保密的義務1、委員在網上事務或會議中發表的涉及個人、學科和單位評價的言論;2、有關學院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及個人秘密;3、學術委員會認為應當保密的其他事項;4、有違反保密規定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委員資格;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4-05-06
30份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3-11-10
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