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筑垃圾處置企業安全生產(5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456608
2022-07-18
5頁
18KB
1、合肥市建筑垃圾處置企業安全生產考核獎懲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強化“三車”交通安全與營運綜合治理的意見(試行)(合政201011號),全面落實建筑垃圾處置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主體責任,切實規范我市建筑垃圾處置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市市區范圍內從事建筑垃圾運輸和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第三條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對本市市區范圍內建筑垃圾處置企業進行考核。各區城市管理部門(開發區相關部門)按屬地管理原則,具體負責轄區建筑垃圾處置企業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考核工作,并按規定進行登記、核實、歸集和上報。對建筑垃圾處置企業進行安全生產考核遵2、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第四條建筑垃圾處置企業安全生產實行百分制考核,采取倒扣分的形式,對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以一個工程項目承運結束后的總評分為考評結果;對建筑垃圾運輸企業,考核周期為一年,以一年的總評分為考評結果。考核結果分為優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考評得分90分以上為優良,70分以上不滿90分的為合格,60分以上不滿70分的為基本合格,不滿60分的為不合格。第五條 建筑垃圾處置企業安全生產具體考核扣分按下列標準執行:(一)運輸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列入不合格:1、發生1起造成1人以上死亡主要責任事故的;2、發生1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致人死亡、受傷或造成財產損失的;3、發生13、起致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的。(二)運輸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列入基本合格,并扣40分:1、發生1起造成人員重傷主要責任事故的;2、將建筑垃圾運輸轉包給無資質企業或個人運輸的;3、未辦理建筑垃圾單車運輸證或按許可內容處置建筑垃圾。4、發生1起致死亡3人以下的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的。(三)運輸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下列規定進行扣分:1、不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管理的、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每次扣10分;2、開工前,未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衛生責任書,扣5分;3、未對駕駛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或教育走過場的,每次扣5分;4、車輛未按規定安裝、使用、故意損壞GPS行駛記錄裝置的,每次扣24、分;5、聘用無相應有效駕駛資格人員駕駛運輸車輛的,每次扣2分;6、承運車輛未按規定裝載(以車箱蓋板放平為準)、超出車廂擋板進行運輸的,每次扣1分;7、未對承運車輛進行沖洗,牌照、單位名稱及放大號牌不全不清的,每次扣1分;8、發生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每次扣1分;9、聘用的渣土清掃保潔人員未著反光制服,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每次扣1分;10、未隨車攜帶相關證件進行駕駛的,每次扣1分。(四)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下列規定進行扣分:1、將建筑垃圾委托給不具備相應資格的運輸企業或個人運輸的,每次扣40分;2、不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管理、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每次扣10分;3、開工前,5、未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衛生責任書,扣5分;4、未對承運企業、運輸車輛安全運輸進行監督或監督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第六條建筑垃圾處置企業安全生產考核結果,作為企業獎懲的依據。(一)考核結果為優良的企業,按市政府規定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優先推薦評優評先,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中應予以優先選用;其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下浮為規定基數的80%;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為優良的企業,其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下浮為規定基數的50%。(二)考核結果為合格的企業,不扣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三)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的企業,扣除20%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四)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企業,扣除50%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五)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6、不合格的企業,責令其停業整改。整改期間,企業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業務,經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銷其相應的企業資質證書,6個月內不得重新申報資質。連續兩年考核結果不合格的企業,扣除全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撤回其資質證書,清出建筑垃圾運輸市場,一年內不得重新申報資質。第七條日常考核由各區城市管理部門(開發區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其中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根據交警、安全等部門的認定進行。各區城市管理部門(開發區相關部門)應當加強日常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在考核時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第八條 各區城市管理部門(開發區相關部門)應將日常考核扣分情況及時書面通知被考核企業。被考核企業有異議的,可進行申訴。各區城市管理部門(開發區相關部門)應當對企業申訴的情況進行核實。第九條各區城市管理部門(開發區相關部門)應將月度日常考核扣分情況及相關證據于次月10日前匯總上報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定期向社會公布全市建筑垃圾處置企業安全生產考核扣分和年度綜合考核情況。第十條 本辦法由合肥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