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多塔作業施工方案(9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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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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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世榮峰景廣場(一期)多塔作業施工方案工程名稱:世榮峰景廣場(一期)編制單位:珠海市年順建筑有限公司世榮峰景廣場(一期)項目部編制人:審批人:編制日期:年月日塔吊多塔作業施工方案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世榮峰景廣場(一期)建設單位:珠海市世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設計單位:珠海市世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珠海華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珠海市年順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內容:土建世榮峰景廣場位于斗門區黃楊河以西、中興南路南側。合同價47398.66 萬元。建筑面積 118603.12 平方米,地下一層建筑面積24043.09 平方米,地上 1棟 23 層,1 棟 12 層,1 棟 3 層,1 棟 22、 層,2 棟 1 層;考慮到世榮峰景廣場塔吊作業相互有交叉。針對交叉作業安全特編制此方案。二、塔吊位置及配置簡述綜合考慮現場平面布置以及塔吊附墻要求,現場塔吊布置如下:1#樓 1 臺塔吊編號分別為1#塔吊,臂長 56 米。2 棟 B區 1 臺塔吊編號為 2#塔吊,臂長為 65 米。2 棟 C區 1 臺塔吊編號為 3#塔吊,臂長為 65 米。6 棟 1 臺塔吊編號為 4#塔吊,臂長為 56 米。考慮各棟號建筑最高點高度,1#塔吊安裝高度 106.4 米,2#塔吊安裝高度 70 米,3#塔吊安裝高度64.4 米,4#塔吊安裝高度33.6米。因塔吊初裝高度限制,不能一次安裝到設計高度,初裝高度按以下3、高度安裝:1#塔吊安裝 42 米,2#塔吊安裝 36.4 米,3#塔吊安裝42 米,4#塔吊安裝 33.6 米,每次頂升保持2#塔吊比 3#塔吊低 5.6米;4#塔吊比 3#塔吊低 5.6;2#塔吊比 1#塔吊低 5.6。詳見塔吊平面布置圖三、塔吊司機、司索、指揮等人員的管理1、人員素質和能力是保證塔吊安全運行的關鍵,塔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操作證并取得省建設廳頒發的再培訓上崗證方可獨立操作。嚴禁無證上崗。2、定期組織對司機、指揮和司索的培訓和考核工作,讓他們熟練掌握塔機的性能和工作原理,對不能勝任本職崗位的作業人員要及時予以清退。3、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三定制度,做到專人指揮、專人操作、專4、人司索,未經機械管理員同意,不得私自換崗。各塔吊使用的對講機頻道必須區分并加以鎖定,作業人員無權改變頻道。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應答機制,即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前,先呼叫被指揮塔吊,待司機應答后,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吊動作指令。指揮口令必須簡潔清晰,在塔吊安全技術交底中要統一指揮口令。指揮人員須時刻環顧相鄰塔吊機的工作狀態,并發出作業指令,塔機進入交叉作業區域前要向相鄰塔機鳴笛示意,并有序進入低速作業。4、落實塔機交接班制度,落實塔吊班前檢查制度,落實后作業記錄制度,嚴禁塔機帶病作業。5、塔吊司機每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10 小時,嚴禁疲勞作業。夏天若工作環境溫度超過 35 攝氏度,需配備防暑降溫藥品,5、并在駕駛室配備電風扇,以防中暑。6、機械管理員要定期對作業人員實施安全技術交底制度,交底內容必須要有可操作性和針對性。7、嚴格落實“十不吊制度”:超負荷不吊;歪拉斜吊不吊;指揮信號不明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重物越人頭不吊;光線不明或看不清不吊;埋地物件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捆綁不牢不吊;重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8、健全報告檢查制度。對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檢查,及時報告,并合理安排維護保養時間,確保塔機經常處于完好狀態。嚴格執行安全作業交底和群塔作業方案安全檢查制度(交接檢、周檢、月檢等檢查制度)。四、塔吊交叉作業防碰撞措施本工程就兩臺塔吊直接在2#樓上方交叉,為防止兩臺塔吊在作業過6、程中發生碰撞事故,確保塔吊作業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1、為使塔吊運行安全,應始終保持相鄰塔吊的初裝以及附墻提升安裝高度差至少為 2 個標準節,保證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其它塔吊中處于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少于2 米,防止塔吊發生碰撞。另在各塔吊吊物時錯開旋轉位;2、塔吊配重、臂端刷黑紅警示色,對塔機配備有效的障礙燈,特別是起重臂尖位置,障礙燈必須長期有效,防止夜間作業碰撞;3、在兩臺塔吊的頂升套架平臺上安裝鏑燈,保證夜間施工時的能見度。4、對塔吊設置專用電纜和配電箱,保證塔機不間斷供電;5、兩臺塔吊在交叉作業時必須遵守以下原則:低塔讓高塔:低塔在轉臂進入7、交叉作業區域前應觀察高塔的運行情況,向高塔明笛示意確認安全后再運行;后塔讓先塔:后進入交叉作業區域的塔機應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機;動塔讓靜塔:一塔機在交叉作業區域內吊臂無回轉、小車無行走、吊鉤無運轉時,另一塔機吊臂有回轉或小車有行走時,動塔吊應避讓靜塔吊;輕塔讓重塔:兩臺塔機在同時運行時,輕載荷的塔機應避讓重載荷的塔機;客塔讓主塔:以不同棟號的實際工作區域劃分,當客塔要經過主塔區域時,必須注意主塔的作業情況并有地面指揮通知主塔司機;6、嚴格執行塔吊項升告知制度:安裝單位在頂升塔吊前必須填寫塔吊頂升申請表,經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審批后執行。處于低位的塔吊在頂升、附墻作業時必須鎖定吊臂回轉,高位塔吊8、嚴禁進入交叉作業區域。遇到 4 級以上大風時嚴禁頂升作業;7、在工作完成停機后,變幅小車要收至起重臂中,吊鉤要收起不允許吊掛物體,然后關閉配電箱總電源并鎖好。保證塔吊在非工作狀態下,可以隨風自由回轉,確保起重臂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與塔機起重臂或吊鉤相撞擊;8、定期檢查塔吊的各部件有無松動,鋼絲繩是否滿足使用要求,并定期對塔吊進行保養;9、塔機司機、指揮定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合理安排各樓號之間的進度,保證回轉范圍不發生干涉;10、各塔吊之間司機、指揮要經常溝通,確立號各自的聯絡信號;11、指派專人進行現場指揮,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塔吊“十不準”原則,并嚴格落實有關崗位責任人;12、高壓線9、處靠建筑物側設置必要的警標設施;五、防風措施1、塔吊未附著時,嚴格塔吊設計使用說明書的獨立高度運行,嚴禁超高施工。2、如天氣預報風力超過5 級時,塔吊停止使用或間歇使用。3、凡塔身設有標牌、橫幅等懸掛物的應固定牢固;塔身上存有易墜物的必須清除。4、定期對塔身螺栓進行全部緊固,塔身附著裝置全面檢查,確保無松動、無開焊、無變形。5、雨天施工時,檢查塔機的避雷設施確保完好有效。6、在停機后,變幅小車要收至起重臂中,吊鉤要收起不允許吊掛物體,然后關閉配電箱總電源并鎖好,取下地面配電箱插頭放在避雨處。保證塔吊在非工作狀態下,可以隨風自由回轉,確保起重臂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與塔機起重臂或吊鉤相撞擊。7、關注10、天氣信息作好防風的準備工作。六、安全技術交底措施1、本工程的塔吊大臂有多臺互相相交重合,雙方主要通過高低差來避免碰撞,各塔吊高低距離控制為5.6m 以上,另為防止塔吊小車到大臂最前端發生碰撞,各塔吊司機與指揮作業時,必須注意觀察,服從地面指揮的調度,相互避讓,保證安全交叉作業。2、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特種操作證上崗,各塔吊司機和塔吊指揮工作時思想應高度集中,以防碰撞。3、司機指揮上班前必須要觀察施工現場,如發現較矮的塔機起重臂進入相互覆蓋范圍區時,較高的塔機回轉時小車要停在相互覆蓋范圍區外,當較高的塔機起重臂對準裝卸點時,司機要觀察較低的塔機起重臂確認不會發生碰撞后,才能將小車進入覆蓋范圍區進行11、裝卸,裝卸完成必須將小車開離相互覆蓋范圍區,才能回轉起重臂。當司機觀察施工現場發現相互覆蓋范圍區內起重可能發生碰撞時,司機必須要控制起重臂離開相互覆蓋區范圍,這樣才能最大限度避免發生碰撞事故。4、下班后塔機禁示在吊鉤上掛鋼索及吊具,必須小車回收離開覆蓋區范圍。5、作業中如遇到暴風驟雨應立即停止作業,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如駕駛員必須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切斷電源。6、作業后應完全松回轉制動器,將控制器拔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駕駛室,下機后斷開電源總開關。7、項目部管理人員應加強對塔機司機、指揮人員的監管,認真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好各項安全措施,并承擔管理責任。8、塔機司機、指揮12、人員應加強學習,提高安全知識,遇到突發情況要冷靜、謹慎對待,并立即通知有關管理人員,做好日檢、周檢工作,保證塔機的安全使用和正常運轉。9、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隨時注意相鄰塔機的起重臂方向,以及其小車的行走幅度,以避免起重臂與該塔機的吊重鋼絲繩碰撞。10、操作塔機的塔吊司機在操作的時候一定要隨時注意塔機起重臂的位置和將要轉動的方向,當必須與對方塔吊機交錯作業時,一定先把吊鉤起升到最高的位置同時變幅小車開回到起重臂根部附近,再轉過對方塔機的起重臂。這樣就可以避免自己塔機起重鋼絲繩碰撞到對方塔機的起重臂而造成意外事故。11、下班前,塔機上的司機一定要先把變幅小車開回起重臂根附近小于25米處,同時把吊鉤13、起升到最高位置。12、塔機的塔吊司機也要隨時注意對方塔機的起重臂的位置和將要轉動的方向,如必須與對方交差作業時應先等對方收回變幅小車和起鉤并轉開起重臂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以避免己方的起重臂碰撞到對方的起重鋼絲繩造成事故。13、塔機操作司機在下班前先把吊鉤起以最高的位置,以免碰觸到地面上的施工材料以及電氣設備等物體而造成事故。14、塔機的操作司機和地面指揮人員的對講機應能夠互相通訊聯絡,己方塔機將要轉向對方作業時,必須先向對方發出危險信號。地面指揮人員要做好交錯作業區的施工協調工作,一定要避免塔機互相干涉造成安全事故。七、其他安全措施1、塔吊司機,指揮司索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塔機的保養、使14、用及安全操作規程,嚴禁無證操作。同時要遵守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事故的規章制度。2、塔吊必須有良好的電氣接地措施,雷電時嚴禁在底架處附近走動。3、塔機的工作溫度為 2040。塔機工作時,風力不得大于5 級,如遇到雷電、大暴雨和濃霧天氣,塔機應停止作業。4、塔機停止工作后,保證起重臂隨風自由轉動。塔機出現臨時故障需要檢修時,必須切斷地面的總電源,不允許帶電作業。5、每次頂升加節完成后,保證各連接螺栓按規定緊固好。6、塔吊司機在得到地面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前必須響鈴,操作時要集中精力,隨時觀察吊鉤的進行情況和位置。7、應當經常對塔機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機械轉劫部分應有足夠的潤滑,對各連接15、螺栓,尤其對有震動的零部件要經常檢查是否發生松動,應每十五天對塔機進行一次檢查。8、鋼結構件如果在屈服性變形和銹蝕嚴重時及時修復或更換后方可使用。9、經常檢查結構件的連接螺栓、焊縫、銷軸以及結構件是否完好,發現不安全隱患應立即采取措施,不允許拖延勉強使用。10、夜間工作時,必須具備良好的照明條件。11、塔吊司機要做好保養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八、塔吊事故的應急預案可能發生事故的確定和影響: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事故有倒塌、傾覆,吊裝設備、構件、材料墜落傷人,人體高空墜落,高空墜物傷人,電擊傷人、高壓線撞擊、建筑物撞擊等。出現事故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因塔吊使用高度和吊臂長度較大,如出現傾覆或高空墜16、物事故,極有可能影響周邊建筑物、輸電線路、一般或危險庫場(如易燃易爆或化學有毒品倉)、公共場所,繁華街市、各類禁區等。如有上述環境,應詳細敘述并注明事故發生后可能造成的危害及隱患和成立應急救援組。1、應急程序:重大事故:首先發現者大聲呼救,切斷電源,同時用手機或對講機立即報告工地負責人條件許可緊急施救報告聯絡有關人員(緊急時立刻報警,打求助電話)成立指揮部(組)必要時向社會發出救援請求實施應急救援,上報有關部門、保護事故現場善后處理。一般傷害事故:首先發現者大聲呼救,切斷電源條件許可緊急施救報告聯系有關人員實施緊急救援、保護事故現場等事故調查處理。2、事故的應急處置:(1)傾覆倒塌:當事故發生17、后或發現事故預兆時,發現者立即用對講機向有關人員匯報或報警,切斷相關電源;按照應急程序處理,指揮部門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迅速與就近的門診部聯系要求派遣醫生到工地和聯系120急救中心;迅速判斷事故的發展狀態和現場情況,采取正確的方法施救。在救護過程中要注意二次倒塌傷人,必要時要對危險的地方采取一定的措施;急救人員按照有關救護知識救護傷員,在等待醫生救治或送往醫院搶救過程中,不要停止和放棄施救,是否死亡應由醫生來判斷;現場不具備搶救條件時,立即向社會求救;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和塌機影響范圍,迅速組織疏散無關人員撤離現場,并組織治安人員建立警戒,不讓無關人員進入事故影響范圍,同時疏通救護車通道;發現事故預18、兆后,應急救援技術組應根據情況迅速制定搶救措施,并以最快速度實施搶救,密切注意周邊環境,是否有輸電線路,危險品或化學品倉。如一旦有事故發生,判斷對其影響的危險程度,并通知相關人員做好防范措施。必然要時報警110、報消防電話 119或市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并作警戒,預防事故進一步擴大;當 110、119、120 等專業人員實施救援并聽從他們的指揮。(2)塔吊構件摔落傷人:發現者大聲呼救,并根據情況可采取正確方法施救,如給傷者及時止血,向有關人員報告或報警;按照應急程序處置,指揮部門迅速成立;迅速解救傷員。因此類傷害多有骨折現象發生,因此在施救過程中要特別防止給傷員造成二次傷害。(3)19、吊裝設備構件材料墜落傷人或擠壓碰撞:發現者大聲呼救,并根據情況可采取正確方法施救,如給傷者及時止血,向有關人員報告或報警;按照應急程序處置,指揮部門迅速組織;迅速解救傷員。因此類傷害多有骨折現象發生,因此在施救過程中要特別防止給傷員造成二次傷害。(4)高空墜物:發現者大聲呼救,并根據情況可采取正確方法施救,如給傷者及時止血,向有關人員報告或報警;按照應急程序處置,指揮部門迅速組織;迅速解救傷員。因此類傷害多有骨折現象發生,因此在施救過程中要特別防止給傷員造成二次傷害。(5)觸電傷人:最早發現者大聲呼救,并根據情況可采取正確方法施救,是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條件許可應首先切斷電源開關;用干燥的絕緣木、布綁帶等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抜離電源。按應急程序處置,指揮部門迅速成立;觸電者脫離電源后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是一時昏迷,但未失去知覺,讓傷員在空氣清晰、流通的地面靜臥休息;如已停止呼吸、心臟停止跳動,或雖有呼吸但比較困難,應立即采用人工呼吸和心臟按摩進行搶救;有關人員迅速與就近醫院聯系或報 120 急救中心;急救人員按照救護常識救護傷員,在等待醫生救治或送往醫院過程中,不要放棄和停止施救,是否死亡應由醫生判斷。4、對周邊環境影響的救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