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爆破施工安全方案(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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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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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隧道開挖、爆破施工安全方案為確保隧道施工安全、圍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特制定隧道爆破施工安全措施,請全體施工人員認真執行。 一、總則1、全員參與、全程控制、預防為主,嚴格按規范施工。2、參加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3、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時,交班人應將本班安全情況及有關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于交接班記錄本內。5、如發現隧道內有險情,必須立即在危險地段設立明顯標志或派專人看守,并迅速報告,及時采取措施。若情況嚴重時,應立即將作業人員全部撤離危險地段。6、所有進入隧道的施工人員,必須2、按規定配帶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7、各隧道的施工安全由隧道安質部全面負責,并配備專職安全員,各班組配備以班組長為主兼職安全員。二、開挖1、隧道施工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時,交班人應將本班組的施工情況及有關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接班記錄本上,工地值班負責人(領工員)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每班開工前未認真檢查工作面安全狀況不得施工。所有進入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定配帶好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2、在軟巖或不良地質段,如設計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應對指定范圍進行超前鉆孔,地質雷達配合,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不得盲目冒進。施工中應對3、圍巖加強檢查與量測。對不良地質段隧道施工,應采取弱爆破、短開挖、強支護、早襯砌、先護頂等小循環的施工方法。3、如發現隧道內有險情,必須在危險地段設置明顯標志或派專人看守,并迅速報告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時采取措施處理,情況危險時,應將工作人員全部撤離危險區,并立即上報。4、鉆眼人員到達掌子面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如支護有無表觀變形、裂紋;拱部、兩幫巖面有無松動現象或巖層面與層面間有無夾薄泥層現象,在風鉆水噴灑后是否軟化剝落、掉塊、坍方,若存在應在開鉆前及時處理,承包人、領工員或班長要現場指揮,專人負責。處理措施諸如打錨桿、找頂、找幫、補炮、掛網等。 5、掌子面各用電設備嚴禁出現漏電4、傷人,尤其是臺車上的各用電設備和掌子面抽水設備,避免漏電造成高空墜落傷人。 6、風鉆支架應放在妥當位置,以免支架彈出傷人;同時各風管節頭的連接以及各風管在不用時要保證綁扎好;在開關風時要認真清理被開關風管頭對象,以免風管頭擺動傷人。 7、嚴禁套鉆殘眼,在除碴中嚴禁硬挖有瞎炮的炮眼,以防撞出雷管傷人。 8、在進退臺車時,要預防臺車跳道后傾斜傷人,尤其在臺車兩側的工作人員。不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鑿巖設備。 9、嚴禁邊鉆眼邊裝藥的習慣性施工方法。嚴禁裝藥時攜帶煙火,尤其禁止抽煙、明火等。 10、火工品在洞內臨時存放要專人看管,以免遺漏在工作面或被運輸車輛及人員碰掉落入地面被其它物體撞擊引起爆炸。領用火工5、品、裝藥、連線工序須有專人負責,并經培訓合格的員工操作,裝藥時嚴禁用鐵器(鐵捧、錨桿、鉆桿)裝填,最好用竹桿。 11、工作面巖石破碎局部未及時進行處理嚴禁爆破,以免給除碴帶來安全隱患。 12、洞內爆破作業必須統一指揮。在起爆前各工班長、領工員要認真檢查雷管聯線。放炮前應將所有機具拆離到距掌了面80m以外、人員拆離至200m以外,必須由專人檢查,有無遺留機具及人員后再起爆。13、放炮后通風不少于15分鐘才可以進入掌子面。放炮后掌子面必須找頂,找頂工的照明設備要良好,找頂工要及時處理好危石,開挖班要檢查圍巖有無變形、瞎炮或殘余炸藥、雷管等可疑現象,并據需要進行處理。14、若遇停電現象,人員要立刻撤6、離掌子面,到達支護好的安全地帶。15、各支護緊跟掌子面,尤其關健部份或軟巖、或節理密集帶、破碎帶要及時支護后才能繼續施工,嚴防蠻干。 16、開挖平臺上操作時需提高警惕、站穩站好,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墮落。17、嚴格按鉆爆設計的要求鉆眼,裝藥和聯線,除特殊補炮原因外,一律采用非電毫秒雷管起爆,點炮時要有專人指揮。18、裝藥和鉆眼不得平行作業,加工和裝藥時嚴禁抽煙。19、火工品應在鉆眼完畢后方可進入掌子面,雷管與炸藥不能堆放在同一位置,且避免堆放在有電源及易燃易爆材料附近。20、開挖平臺要及時加固和清理,各種電線、電路要逐一檢查,嚴防觸電和高空墜落事件的發生。21、處理欠挖使用電鉆時,應佩戴7、絕緣工具:手套和絕緣鞋等。22、已開挖成形地段,應加強巡視,加強找頂、找幫,一旦發現初期支護有剝落,及時進行支護加強。所有作業人員均要學習有關洞內施工安全知識,加強個人安全防范意識,杜絕魯莽蠻干,杜絕違章作業。23、洞口仰坡和邊坡開挖:開挖前洞門及洞口附近的排水、截水設施應配合洞門施工盡早做好,并與路塹排水系統連通,以免地表水沖刷坡面。洞口土石方不得使用集中藥包爆破,以免影響仰坡、邊坡的穩定。自上而下逐段開挖,不得掏底開挖或上下重疊開挖。清除洞口上方有可能滑塌的表土、灌木及山坡危石等,不留后患。石質地層拉槽爆破后,應及時清除松動石塊。洞口施工應避開降雨期施工。開挖中應隨時檢查邊坡和仰坡,如有滑8、動、開裂等現象,應適當放緩坡度,保證邊(仰)坡穩定和施工安全。洞口防護工程應結合土石方開挖一并完成。三、火工品管理1、爆破器材必須儲存專用的倉庫,并設專人管理,不準任意存放。2、儲存爆破器材的倉庫儲存室,必須按相關規定執行。3、建立進入庫檢查,登記制度。4、庫房內儲存的爆破器材不得超過設計容量,性質相抵觸的爆破器材,必須分庫儲存,庫房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5、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嚴禁在庫區吸煙和用火,嚴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帶入庫。嚴禁在庫房住宿和其它活動。6、發現爆破器材丟失、被盜,必須及時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7、爆破作業必須由經過考核合格的爆破員擔任。8、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遵守9、爆破安全操作規程。9、使用爆破器材必須嚴格執行領取、清退制度。10、禁止非爆破員進行爆破作業,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轉賣、轉借爆破器材,嚴禁爆破器材炸魚、炸獸。11、爆破器材倉庫的防火警衛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運輸火工品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炸藥和雷管嚴禁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必須專人護送,禁止搭乘其它人員。炸藥堆放高度不得超過汽車邊緣。嚴格控制車速與車距,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停留。四、隧道爆破安全操作規程1、爆破器材的領取必須專人負責,其品種、規格及相應數量由爆破負責人爆破設計需要填寫火工品領用單,照單領取。2、不得提前班次領取爆破器材。所領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遺失或10、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毀或挪作它用。爆破結束后,必須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炸藥庫。3、雷管和炸藥不得同車裝運,領取爆破器材后應直接送到爆破地點,不得攜帶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禁止亂丟亂放。雷管、炸藥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的器材箱內,禁止裝在衣袋內。4、人工搬運爆破器材時,一人一次運送的起爆器材不準超過10公斤;可搬運散裝炸藥20公斤,背運原包裝炸藥一箱(袋),挑運原包裝炸藥二箱(袋)。5、嚴禁摩擦、撞擊、拋擲爆破器材,作業現場嚴禁煙火。爆破作業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有化纖衣物。6、鉆孔前必須確認掌子面無盲炮后方可施鉆,否則,必須經過處理。嚴禁在殘眼上鉆孔,嚴禁在已裝藥的炮孔附近進行鉆11、孔作業。7、用于當次爆破的雷管必須是同廠同批號產品,導爆管網路中不得有死結,不能對折,要防止管壁破損、管徑拉細和異物入管。用雷管起爆導爆管網路時,導爆管應均勻分布在雷管四周,用膠布等捆扎牢固。嚴禁使用已受潮、發霉、變質的導火索,導火索的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爆破人員能撤至安全地帶,但不得短于1.2米;點火前,必須用快刀將導火索端頭切掉5厘米;嚴禁邊點火邊切導火索。禁止用腳踩和擠壓已點燃的導火索,嚴禁切割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起爆體的導火索或導爆索。8、孔內裝入起爆藥包后,嚴禁強力搗壓起爆藥包,禁止強行拉出或掏出起爆藥包,裝藥時必須使用木質炮棍。9、爆破前,人員和機械必須撤至安全地帶,同時切斷電源12、并作好安全警戒。爆破人員必須最后撤離爆破地點。10、爆破后,爆破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應仔細檢查有無冒頂、危石、支護破壞和盲炮。若發現有上述情況應由當班人員及時處理,未經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警戒或標志。處理盲炮時,無關人員不準在場,應在危險區邊界設警戒,危險區內禁止進行其他作業。 經檢查,確認爆破地點安全后,經當班爆破班長同意,方準其他人員進入爆破地點。11、貫通前安全防護(1)開挖班在進行掌子面爆破前,必須提前1小時通知值班施工員。(2)施工員根據所確定的爆破時間,通知另一口值班施工員撤離人員、機具。(3)一端值班施工員在接到另一端爆破通知后,及時的將人員、機具撤離,做好電纜、風水管路防護,并安排人員在安全通道處做好警戒防護工作,然后向施工員發出可以放炮的通知。(4)一端施工員在接到另一端施工員可以放炮通知后,方可通知點炮,并在爆破后15分鐘向另一端施工員發出解除警戒的通知。當需要補炮則要另行通知。(5)開挖班必須經過值班施工員允許后方可點炮,決不允許擅自點炮。(6)值班施工員在相互通知后,應在對方的交接班記錄本上簽認。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