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裝安全專項施工方案(9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461743
2022-07-19
8頁
28KB
1、吊裝工程安全施工方案根據現場情況和本工程的施工特點,施工期重點是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一是施工人員較多,不可避免的要穿插作業,因此要做好防物體打擊的技術措施。二是施工面較為分散,內作業自然光線差;施工機械設備較多且移動頻繁;受工藝限制施工條件較差,因此要全力做好防電擊的技術措施。三是機械設備較多(如切割機、電焊機、砂輪機、輪胎式汽車吊),因此要做好防機械傷害的技術措施。四是做好洞口及周邊防護防跌落、墜樓等人身傷害。1.防物體打擊技術措施:1.1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1.2施工中應妥善安排,同一立面應避免同時施工,以免落物傷人。1.3施工垃圾應集中收集,定時集中清放,嚴禁2、沿樓層亂扔亂放。1.4大型物件吊裝應派專人指揮,非安全區域內嚴禁站人。2防電擊安全技術措施2.1接地與接零在施工現場專用低壓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即三相五線制)。(1)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或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2)保護零線應與工作零線分開單獨敷設,不作它用,保護零線必須采用綠、黃雙色線。(3)保護零線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配電線路中間和末端至少三處作重復接地,重復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相連接。(4)保護零線的截面應不小于工作零線的截面,同時必須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設間距大于12m時,采用絕緣銅線截面不小于10 mm2,與電氣設備相3、連接的保護零線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5)電氣設備的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框架、部件、管道、軌道、金屬操作臺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金屬門等均應作保護接零。2.2配置漏電保護器(1)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配電室)和開關箱至少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器。(2)漏電保護器應選用電流動作型,一般場合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于0.1S;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其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于0.1S;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乘積的極限值為(不大于)30mA.S。(3)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的選用應與4、動力設備的容量大小、相數等實際情況相適應、相配合,如三相電動機則應選用參數匹配的三相三線的漏電保護器;照明用電必須與動力用電分開,照明應選用單相二線的漏電保護器。2.3.開關箱按三級設置,即總配電分配電箱開關箱,開關箱距離機具不能超過三米,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2.4.外電保護(1)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和最小安全操作距離;電壓1KV以下為4米,電壓1KV-10KV之間為6米。2.5配電系統(1)開關電器及電氣裝置必須完好無損。(2)開關電器及電氣裝置必須裝設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3)帶電導線與導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絕緣包扎,帶電導線必須絕緣良好5、。(4)帶電導線嚴禁搭、掛、壓在腳手架或其它物體上。(5)配電箱與開關箱應作名稱、用途、分路標記;配電箱、開關箱應配鎖并有專人負責。(6)電箱內部及其周圍鄰近區域不得有雜物。(7)室外用電嚴禁拉設使用花線,嚴禁使用銅線或其它金屬線代替保險絲使用。(8)電氣裝置定期檢修,檢修時必須做到。停電;懸掛停電標志牌,掛接必要的接地線;由相應級別的專業電工檢修;檢修人員應穿戴絕緣鞋和手套,使用電工絕緣工具;有組織和專人統一指揮。3防機械傷害技術措施3.1施工機械安全防護一般規定(1)各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與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方準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2)各種機械操作人員,6、必須懂得所操作機械的性能、安全裝置。熟悉安全操作規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維護保養。(3)工作時,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集中思想、服從指揮、謹慎操作,不得擅離職守或將機械隨意交給他人操作。(4)交付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性能良好,防護裝置齊全,生產及安全所需備品配套,并經設備部門和現場負責人認可,方能使用。(5)機械設備進入作業點,單位工程負責人應向操作人員進行作業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詳細交底。3.2電動機械手持工具安全要求(1)各類施工機械的電氣裝置應實行專人負責制,必須按規程定期檢查,未經動力(機具)部門檢查確認合格的設備,不得使用。(2)現場使用的各類低壓電器設備應銘牌清晰,其絕7、緣電阻不得低于0.5兆姆。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性能和防雨措施。(3)各類電氣設備的電源線(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對于潛水電機的負荷線應采用防水護套電纜,長度不得小于1.5m。(4)手持電動工具應配用漏電保護器,平板振動器、磨石子機、水泵等頻繁移動機具的操作扶手,必須采用絕緣措施,電源線不得超過50m,并設專人調整,嚴禁纏繞扭結使用。(5)焊接設備應放置防雨,干燥通風處,其外殼應完好。一、二次側的接線柱應有防護罩保護。一次側電源線使用的橡皮電纜長度不得超過5m;二次側使用的橡膠銅芯軟電纜,長度不宜超過30m,均不得絞繞使用。(6)施工現場使用的手持電動工8、具的外殼、手柄、開關電源線、插頭等必須完好無損,其電源線長度不得超過5m。(7)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執行國標GB378782、GB38831283,一般場所可選用類工具;在潮濕場所和金屬構架上作業,采用類工具,并配有額定漏電電流不大于30毫安,動作時間小于0.1秒的漏電保護器下使用。(8)在易燃、易爆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應采用防爆型手持電動工具和電器。在多灰塵和潮濕地區或易觸及人體的場所,應采用封閉型低壓電器。4洞口及周邊防護洞口臨邊防護一般規定:嚴禁操作人員任意拆除或變更安全防護設施。若施工中必須拆除時,須經工地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拆除或變更。施工完畢,應立即恢復,不得留有后患。4.1孔洞9、過道防護直徑(或邊長)50cm以上孔洞周邊應設置兩道防護攔桿,其高度為40cm和100cm。行人坡道應有扶手及防滑措施,夜間出入口須設紅燈示警。 5.汽車吊裝作業危險源控制措施 5.1根據現場作業條件分析,汽車吊只能停留在安裝間區域作業。現場可能同時堆放其它單位的大構件,因此在吊裝前必須協調現場其它單位相關部門配合我方施工盡量減少大構建堆放,避免工作空間狹小造成安全事故,吊裝前必須通報監理及安裝間各相關施工單位,吊裝行進路線,作業區域及詳細的吊裝時間計劃。 5.2汽車吊的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與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方準上崗。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集中思想、服從指揮、謹慎操作,不10、得擅離職守或將機械隨意交給他人操作。 5.3汽車吊必須性能良好,防護裝置齊全,汽車吊進入作業點,單位負責人應向操作人員進行作業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詳細交底。 5.4為了保證起重吊裝不出安全事故,特要求汽車吊裝嚴格執行以下措施: 5.4.1吊裝采用的25T汽車吊在進入廠區行駛時候,應認真執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起重機行駛和工作場地應平坦堅實,不得在廠房安裝間傾斜的地面作業,離管溝,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離。5.4.2操作人員在作業前必須對工作現場環境、行駛道路、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5.4.5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為起重機作業提供足夠的工作場地,清除或避開起重臂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的11、障礙物。 5.4.6汽車吊在起重臂、吊鉤、平衡重等轉動體上應標以鮮明的色彩標志。5.4.7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5.4.8操縱室遠離地面時,在正常指揮發生困難情況下,地面及作業層(高處)的指揮人員均應采用對講機等有效的通訊聯絡進行指揮。5.4.9用彩條旗對安裝施工現場進行封閉,設置警戒人員,現場設置安全警示牌。同時用警示帶設置公共安全通道,規定通行時間。 5.4.10操作人員進行起重機回轉、變幅、行走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應發出音響信號示意。 5.4.11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12、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5.4.11操作人員應按規定的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載。有專人在現場監護下,方可作業。 5.4.12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體。5.4.13起吊施工臺車各種構件應綁扎平穩、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吊索與物件的夾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與物件梭角之間應加墊塊。 5.4.14起吊載荷達到起重機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200500mm后,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13、無誤后方可繼續起吊。對易晃動的重物應拴牽引繩。 5.4.15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應平穩、均勻,不得突然制動。左右回轉應平穩,當回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 5.4.16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5.4.17起重機使用的鋼絲繩,其結構形式、規格及強度應符合該型起重機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安裝操作前必須進行仔細核實。5.4.18起重機的吊鉤和吊環嚴禁補焊。當出現下列的情況之一時應更換:表面有裂紋、破口危險斷面及鉤頸有永久變形掛繩處斷面磨損超過高度10%吊鉤襯套磨損超過原厚度50%心軸(銷子)14、磨損超過其直徑的3%5%6、高處作業安全:6.1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6.2高處作業中的設施、設備,必須在施工前進行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6.3攀登和懸空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6.4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6.5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進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處作業中所有的物料,均應推放平穩,不防礙通行和裝卸15、。、 隨手用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 作業中的走道內余料應及時清理干凈,不得任意亂擲或向下丟棄。、 傳遞物件禁止拋擲。6.6雨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凡水均應及時清理。6.7鋼結構吊裝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7.攀高作業安全:7.1柱、梁和行車梁等構件吊裝所需的直爬梯在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7.2梯腳底部應墊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上端應有固定措施。7.3鋼柱安裝登高時,應使用鋼掛梯或設置在鋼柱上的爬梯。7.4登高安裝鋼梁時,應視鋼梁高度,在兩端設置掛梯或搭設鋼管腳手架。梁面上需行走時,其一側的臨時護欄橫桿可采用鋼索,當改用扶手繩16、時,繩的自由下垂度不應大于L/20,并應控制在100mm以內。8.懸空作業安全:8.1懸空作業處應有牢固的立足點,并應有安全設施。8.2鋼結構的吊裝,構件應盡可能在地面組裝,并搭設進行臨時固定、電焊、高強度螺栓連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設施,隨構件同時上吊就位。8.3懸空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帶。9防止高空墜落和物體落下傷人:9.1為防止高處墜落,操作人員在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一般高掛底用,即將安全帶繩端掛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較低處操作。9.2在高處安裝構件時,要經常使用撬桿校正構件的位置,這樣必須防止因撬桿滑脫而引起的高空墜落。9.3在雨天,構件上因潮濕容易使操作人員滑倒,應采17、取清掃后再安裝,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穿防滑鞋方可操作。9.4高空操作人員使用的工具及安裝用的零部件,應放入隨身佩帶的工具袋內,不可隨便向下丟擲。9.5在高空用氣割或電焊切割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割下的金屬或火花落下傷人。9.6地面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盡量避免在高空作業的正下方停留或通過,也不得在起重機的吊桿和正在吊裝的構件下停留或通過。9.7構件安裝后,必須檢查連接質量,無誤后,才能摘鉤或拆除臨時固定工具,以防止掉下傷人。9.8設置吊裝禁區,禁止與吊裝作業的無關人員入內。10其它安全施工技術措施10.1技術負責人應保證將保證由項目部自行完成工程的操作工藝無先天安全缺陷。各級管理人員應當向下級職工進18、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分工種交底、分部分項工程交底、機械使用交底。交底在班組以上應以書面進行,并需要交底人、接受人簽字。務使工人對操作的危險性和防衛措施有充分的了解。10.2各種機械按照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8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進行防護、檢查、使用和維修。所有機械、機械的安全裝置必須完好。所有電動機械必須保證其絕緣良好,并接有漏電保護器。10.3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人員操作,并嚴格遵守本工種操作規程。10.4使用機械、機具嚴禁戴手套。10.5我們在本工程所應用的所有臨時供電、安全防護材料,均將符合國家、地方規定,如為指定產品或推薦產品,將用指定產品和推薦產品。并將根據有關規定做檢驗,保留各種檢驗證明。10.6在每個施工階段開始之前,分析該階段的施工條件、施工特點、施工方法、預測施工安全難點和事故隱患,確定管理點和預防措施。安全難點集中在:(1)立體交叉施工防物體打擊;(2)施工人員的防范意識不足;(3)各種電動工具的不安全使用,對臨電設施的維護、檢修;10.7禁止與工程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小孩進入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