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省抗震設防超限高層建筑工程規定(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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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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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抗震設防超限高層建筑工程規定本規定適用于四川省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凡符合本規定的抗震設防烈度為69度的高層建筑工程,均應按有關規定由建設單位在初步設計階段經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向省建設廳提出專項審查報告,省建設廳負責組織我省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對超限高層建筑工程進行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符合以下各條中任一條的高層建筑工程,界定為抗震設防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第一條 房屋高度超過表1所列高度(單位:m)的高層建筑。表1結構體系抗震設防烈度6度7度8度9度鋼筋混凝土框架60554525鋼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墻13012010050鋼筋混凝土剪力墻全落地剪力墻2、14012010060部分框支剪力墻12010080不應采用短肢剪力墻較多時12010060不應采用鋼筋混凝土筒體框架核心筒15013010070筒中筒18015012080鋼筋混凝土板柱剪力墻403530不應采用鋼結構框架1101109050框架支撐(抗震墻板)220220200140筒體(框筒、筒中筒、桁架筒、束筒)和巨型框架300300260180混合結構鋼框架鋼筋混凝土筒20016012070型鋼混凝土框架鋼筋混凝土筒22019015070鋼筋混凝土錯層結構剪力墻結構1008060不應采用框架剪力墻結構907050不應采用注:1. 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至主要屋面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面3、的樓梯間、水箱、構架等高度;2表中不含鋼筋混凝土異形柱結構;3錯層結構指樓層相錯高度大于梁高或大于600mm的結構,不包括僅有個別樓層錯層的情況。第二條 同時具有下列三項或三項以上不規則程度的高層建筑(6度和7度時,當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的房屋高度分別不大于40m和36m,其它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房屋高度不大于表1所列高度1/3的高層建筑,為同時具有下列四項或四項以上不規則程度的高層建筑):1樓層的最大彈性水平位移(或層間位移)大于該樓層兩端彈性水平位移(或層間位移)平均值的1.2倍,但不大于平均值的1.5倍(A級高度鋼筋混凝土結構高層建筑)或1.4倍(B級高度鋼筋混凝土結構高層建筑、混合結構高層建4、筑和復雜高層建筑);2結構平面的長寬比(L/B),6、7度和8、9度時分別大于6.0和5.0;3結構平面凹進的一側尺寸,大于相應投影方向總尺寸Bmax的30%;此外,當平面為工字形、雙十字形等其它兩側均凹進的圖形,凹進的一側尺寸雖不大于相應投影方向總尺寸Bmax的30%,但兩側凹進的尺寸合計大于Bmax的50%(8、9度時為40%);4當結構平面突出部分的寬度b小于平面長度L的30%時,突出部分長度與連接寬度之比(l/b),6、7度和8、9度時分別超過2.0和1.5; 5樓板的尺寸和平面剛度急劇變化,例如:有效樓板寬度小于該層樓板典型寬度的50%,或開洞面積大于該層樓面面積的30%; 6除轉換5、層外,樓層的側向剛度小于相鄰上一層的70%,或小于其上相鄰三個樓層側向剛度平均值的80%;7豎向抗側力構件(柱、抗震墻、抗震支撐)的內力由水平轉換構件(梁、桁架等)向下傳遞;注:不包括僅有個別豎向構件轉換和頂部一、二層平面縮小有少量梁托柱的情況。8抗側力結構的層間受剪承載力小于相鄰上一樓層的80%;9上部樓層收進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H1,與房屋高度H之比大于0.2時,上部樓層收進后的水平尺寸B1小于下部樓層水平尺寸B的0.75倍;注:不包括單或多塔樓的大底盤建筑和大屋面以上的樓電梯間、水箱間等局部突出的情況。10下部樓層的水平尺寸B小于上部樓層水平尺寸B1的0.9倍;或在結構平面的較短方向,樓6、層整體外挑尺寸a大于4m;11帶加強層結構;12錯層結構;13連體結構;14多塔樓結構。第三條 不規則程度為下列情況之一的高層建筑1結構平面凹進的一側尺寸, 6、7度和8、9度時分別大于相應投影方向總尺寸Bmax的50%和40%;此外,當平面為工字形、雙十字形等其它兩側均凹進的圖形,凹進一側尺寸雖不大于相應投影方向總尺寸Bmax的上述比例,但兩側凹進的尺寸的合計,6、7度和8、9度時大于Bmax的60%和50%;2結構平面為角部重疊的平面圖形,當重疊部分平面尺寸的長邊和短邊之比不大于2時,重疊面積6、7度和8、9度時分別小于較小圖形面積的25%和35%;3當結構平面突出部分的寬度b小于平面的長7、度L的30%時,突出部分長度與連接寬度之比(l/b),6、7度和8、9度時分別超過2.5和2.0;4樓板的尺寸和平面剛度急劇變化,例如,有效樓板寬度小于該層樓板典型寬度的40%,或樓板在任一方向的凈寬(可由凈寬不小于2m的樓板累計)小于5m,或開洞面積6、7度和8、9度時分別大于該層樓面面積的50%、45%和35%);5除轉換層外,樓層側向剛度小于相鄰上一層的55%(8、9度時為60%),或小于其上相鄰三個樓層平均值的65%(8、9度時為70%);6抗側力結構的層間受剪承載力小于相鄰上一層的65%(A級高度建筑)或75%(B級高度建筑);7上部樓層收進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H1與房屋高度H之比大8、于0.2時,上部樓層收進后的水平尺寸B1小于下部樓層水平尺寸B的0.65倍;注:不包括單或多塔樓的大底盤建筑和大屋面以上樓電梯間、水箱間等局部突出的情況。8下部樓層的水平尺寸B小于上部樓層水平尺寸B1的0.8倍;或在結構平面的較短方向,樓層整體外挑尺寸a大于5m。第四條 在帶轉換層、帶加強層、錯層、連體、多塔樓五種復雜類型中同時具有三種或三種以上復雜類型的高層建筑。第五條 鋼筋混凝土部分框支剪力墻結構高層建筑,在地面以上的底部大空間層數,6、7、8度時分別超過6、5、3層,或轉換層設置在多塔樓結構底盤屋面的上層塔樓內。第六條 兩側結構布置和側向剛度有較大不同的錯層結構,或各獨立部分體型、平面和9、剛度有較大不同的連體結構高層建筑(是否屬于上述的“較大不同”,由設計單位和設初步設計審查單位根據工程情況確定),或塔樓間設有高位天橋的高層建筑。第七條 單塔或大小不等的多塔位置偏置過多的大底盤高層建筑。(“偏置過多”一般為塔樓結構與底盤結構質心距離大于底盤相應邊長的20%,具體界限數值由設計單位和初步設計審查單位根據工程情況確定。)第八條 7、8度時厚板轉換的高層建筑。注:不包括僅地下室的轉換構件采用厚板的情況。第九條 單跨框架結構的高層建筑。第十條 巨型結構的高層建筑。第十一條 超出國家、行業現行規范、規程適用結構類型或混合結構體系的高層建筑(如下部為鋼筋砼結構、上部為鋼結構的高層建筑,不包10、括僅屋蓋為鋼結構者)。第十二條 采用新的結構材料(主要材料)、新的結構體系或新的結構抗震技術的高層建筑。附注1、文中“6、7、8、9度抗震設防時”簡稱為“6、7、8、9度時”;2、文中與“結構平面”、“收進尺寸”、“外挑尺寸”有關的數值,計算時一般可由抗側力構件的外邊緣算起。3、文中A級和B級高度建筑指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3-2002)中的A級和B級高度建筑。尺寸Bmax、B、b、L、l、H、H1、B1、a等見該規程第4章。4、當結構的樓層的最大彈性水平位移(或層間位移)與該樓層的兩端彈性水平位移(或層間位移)之比大于1.5(A級高度鋼筋混凝土結構高層建筑)或1.4(B級高度鋼筋混凝土結構高層建筑、混合結構高層建筑和復雜高層建筑)但相應的層間位移角很小時,由超限專項審查確定是否可以。
建筑培訓
上傳時間: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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