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建筑業個人執業資格監管(3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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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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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澳大利亞建筑業個人執業資格監管澳大利亞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有130年左右的歷史,開始沒有強制性的資格要求。為了保證建設管理人員能以正確的方式從事建造,保證工程質量和效益,澳大利亞公平貿易部對總承包商、項目經理、監理提出了資格要求。在建造師資格管理方面,澳大利亞建造師標準由各個州政府制定,由州政府授權的注冊培訓認證委員會負責大學教育的評估、專業人員資格的考核發證工作。澳大利亞建造師學會是歷史最長的行業組織之一,有130年的歷史,每個州都有建造師分會,從各州選出60人組成建造師學會理事會,從中選出7人為執行會員。每屆任期二年。學會的職責是管理服務、安全、培訓三個方面,還向會員市場、法律的幫助,處理雇2、員和單位的關系。澳大利亞建造師資格標準由各個州制定。澳大利亞全國建造師協會負責標準協調工作,使各州的標準大體平衡,但具體做法不一。下面以新南威爾士州建造師資格條件進行說明。新南威爾士州建造師由州政府授權建筑工業技能中心(BISC)建筑許可證評估機構負責評估。通過符合資格條件者進行執業能力評估取得建造師資格。新南威爾士州建造師資格條件:至少有兩年被認可的實踐經驗或者監理一般性建造工程工作,另外,至少獲得下列可賦予的資格之一:(1)符合“1921建筑師法案”并獲得作為建筑師的注冊證書;(2)建筑或實用科學類學位(建筑類);(3)悉尼理工大學理工科畢業證書(建筑類);(4)擁有估算類、實用科學類(估3、算)或工科類(估算)學科的學位、畢業證書或肄業證書;(5)悉尼理工大學工程(結構)學位;(6)新南威爾士州科技和繼續教育委員會(TAFE)頒發的建筑證書;(7)新南威爾士州科技和繼續教育委員會(TAFE)頒發的實用科學類(建筑)肄業證書;(8)新南威爾士州科技和繼續教育委員會(TAFE)頒發的建筑工頭及工程從業人員證書;(9)新南威爾士州科技和繼續教育委員會(TAFE)頒發的高級建筑監理證書(10)完成新南威爾士州科技和繼續教育委員會(TAFE)開設的高級建筑研究課程(課程2138,第5級)并獲得建筑研究畢業證書;(11)完成新南威爾士州科技和繼續教育委員會(TAFE)開設的高級建筑研究課程并4、獲得建筑研究第四級證書,另外必須完成TAFE開設的以下兩個課程之一:木工工作和細木工行業課程或者砌磚行業課程;(12)新南威爾士州科技和繼續教育委員會(TAFE)頒發的結構工程畢業證書(課程2992);(13)新南威爾士州科技和繼續教育委員會(TAFE)頒發的承包管理課程第四級證書,另外必須完成TAFE開設的以下兩個課程之一:木工工作和細木工行業課程或者砌磚行業課程;(14)其他公平貿易部認可的與以上列舉同等水平的條件。對于不具備以上列舉條件的申請者,如果能夠滿足以下條件,向建筑工業技能中心(BISC)建筑許可證評估機構申請評估并順利通過評估,仍然能夠作為一個合格的建造師被授予承包許可證或者監5、理資格證書。這些條件是:(1)申請人擁有被承認學院頒發的土木工程的學位,并有兩年相關的從業經歷;(2)申請人擁有被承認學院頒發的建筑學學位,并有三年相關的從業經歷;(3)擁有新南威爾士州科技和繼續教育委員會(TAFE)頒發的木工工作或者細木工行業的結業課程證書,并且具備10年從事相關行業的工作經歷;(4)申請人擁有其他相關的或被承認的建筑行業的資歷,并且具備總計15年的建筑領域工作經歷;(5)不具有被認可資歷的,但有20年相關從業經歷的申請人。建造師資格的評估新南威爾士州建造師資格通過建筑工業技能中心(BISC)建筑許可證評估機構評估取得。其程序是:(1)通過建筑工業技能中心(BISC)建筑許6、可證評估機構申請建造師許可證或證書的申請者,在提交予以評估的申請過程中,應當附上一份詳盡的本人在建筑領域的從業簡歷;(2)被建筑許可證評估機構批準予以評估的申請人,將被通知提交給建筑工業技能中心(BISC)書面的與評估有關的所有細節材料。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材料時,至少要附上兩份材料用以證明申請人的實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的書寫必須符合以下要求:(1)證明材料必須由以下的人員負責完成:監理資格證書的持有人、承包許可證的持有人、建筑測量師、建筑巡視員、建筑師或相關的工程師,要求以上人員必須了解申請人的工作經(2)材料要對申請人所參與工作的性質有詳盡的描述(3)材料要明確指出申請人參與工作的具體起止時間澳大利亞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澳大利亞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由公平貿易部負責。注冊條件是:取得建造師資格證書;提供不少于100萬澳元的工程責任保險證明。注冊證書由公平貿易部審核頒發。只有取得建造師注冊證書才能簽工程承包合同。建造師注冊以后每年要保證至少40學時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