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海潤湖畔御景土方工程施工方案(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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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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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北海潤湖畔御景工程土方施工方案一、 工程概況本工程位于淮北市桓潭路角、南湖路西、張寨路東,總建筑面積36120m2,由3#、5#樓兩幢十一層小高層和4#、6#、23#、24#、25#五幢十一層小高層住宅組成。其中3#、5#樓長為51.60米,寬為10.70米,底層商鋪為4.45米,標準層為2.8米,建筑高度為35.65米;4#、6#樓長為34.40米,寬為10.70米,底層商鋪為4.45米,標準層為2.8米,建筑高度為30.05米;23#、24#、25#樓長為56.60米,寬為10.07米,底層、標準層層高均為2.8m,建筑物高度為28.40米。建筑平面呈長方形,框架剪力墻結構,相對于0.02、00自然地坪標高約-1.30m,基底標高3#、4#、5#、6#樓為-3.40m,23#、24#、25#樓為-2.60m。二、 方案選擇為保證地下結構施工順利進行,根據地質勘察報告并依據土層土質特性,結合工程布局特點,基坑選擇1:1.25的放坡大開挖后,及時在基坑底部采用M5水泥砂漿砌筑240厚實心磚墻護腳,高度為500mm。由于本區域地下水穩定水位較高,相對于0.000地下水位標高為-1.80-2.30,選擇在基坑內設集水坑和200*300的磚砌排水溝,溝底鋪填100厚碎石,排除坑內地表水,用潛水泵將集水坑內的積水及時抽出排至坑外排水溝內。由于會所帶有地下室且基礎埋深低于24#、25#樓,所以3、在施工24#、25#樓土方前應先施工會所(因為會所部分暫無結構設計圖紙,故會所土方工程待設計圖紙出來后再另行編制)。三、 施工順序 挖土施工流程:依所測軸線撒出灰線位置確定開挖路線挖土、修坡標高引測、撿底、挖排水溝、集水井驗槽澆墊層混凝土。四、 土方開挖A、依所測軸線撒出灰線位置,根據場區土質,挖土深度和基坑坡度(1:1.25),并留1米的操作距離,撒出基坑開挖邊線。B、基礎為樁承臺條形基礎,3#、4#、5#、6#樓基底標高為-3.40m,23#、24#、25#樓為-2.60m。按照沉樁的先后順序依次進行基坑大開挖,平均開挖深度約為1.90m左右,按照樁基平面布置以及基底設計標高,大部分樁間凈4、距為1m,選擇0.8m反鏟挖機。在開挖過程中要有專人指揮,并用白灰及時畫圈放出樁位,而且要及時將標高引測如基坑內,避免挖機碰撞工程樁和超挖基底土。挖機挖土至設計標高(即:3#、4#、5#、6#樓挖至-3.20m,23#、24#、25#樓挖至-2.40m),基底保留200厚土方和電梯井基坑部分及邊坡土方由人工挖除,同時及時安排施工人員人工挖排水溝與集水坑貫通。C、在基坑內設置四個集水坑,并沿基坑底四周設200寬300深磚砌排水溝,排除坑內地表水,用潛水泵將集水坑內的積水及時抽出排至基坑外排水溝內,雨天要及時排出基坑內積水。D、依據自然地坪標高和施工現場實際情況,考慮到回填土的需要,挖出的土方進行5、分類,3#、4#、5#樓土方用自卸汽車運輸至西面二期空地內堆放,6#、23#、24#、25#樓和會所土方用自卸汽車運輸至東面二期空地內堆放,留做以后基坑回填用。E、基坑挖至設計標高后,嚴禁踩踏基底、擾動基底土,并及時組織驗槽,澆注混凝土墊層。F、土方開挖完后,就在基坑內組織人員用48的鋼管搭設上下人員通道。五、 質量標準1、土方開挖前應先檢查定位放線和排水系統,合理安排土方運輸車的行走路線及堆土場。2、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平面位置、水平標高、邊坡坡度、排水系統,隨時觀測周圍的環境變化。3、挖土邊坡值按硬塑粘性土取值為1:1.25(高:寬)。4、土方開挖工程的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表一的規定。表一:項序6、項目允許偏差或允許值檢驗方法基基坑基槽挖方場地平整管溝人工機械主控項目1標高-503050-50水準儀2長度、寬度(由設計中心線向兩邊量)+20-50+300-100+500-150+100經緯儀、用鋼直尺量3邊坡設計要求觀察或用坡度尺檢查一般項目1表面平整度20205020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檢查2基底土性設計要求觀察或土樣分析六、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1、 防止基底超挖:開挖基坑(槽)、管溝不得超過基底標高。2、 基底保護:基坑(槽)開挖后應盡量減少對基土的擾動。3、 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4、 防止施工機械下沉:施工時必須了解土質和地下水位情況。5、控制7、開挖尺寸,防止邊坡過陡:基坑(槽)或管溝底部的開挖寬度和坡度,除應考慮結構尺寸要求外,應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寬度,如排水設施、支撐結構等所需寬度。七、 安全措施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2、挖土中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3、挖土時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及傾坍可能時,人員要立即離開并及時處理。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員間距不應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過1.5米。5、每日或雨后必須檢查土壁及支撐穩定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工作,并且不得將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下行走或站立。6、機械挖土,啟動前應檢查離合器、鋼絲繩8、等,經空車試運行正常后再開始作業。7、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8、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和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9、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地基上,如基礎過差,應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將挖土機履帶和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駛。運土汽車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塌方翻車。10、 配合拉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準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11、向汽車上卸土應在汽車停穩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12、基坑四周必須設置1.5公尺高護欄,要設定一定數量臨時上下施工樓梯。13、場內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暢通,各種車輛應有專人指揮引導。14、在開挖杯基坑時,必須設有確實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積水,影響基坑土壤結構。15、基坑開挖前,必須摸清基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開采資料,以利考慮開挖過程中的意外應急措施。16、清坡清底人員必須根據設計標高做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挖超不得將松土回填,以免影響基礎的質量。17、開挖出的土方,要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側,以免引起地面堆載超荷引起土體位移。18、開挖土方必須有挖土令。 中國核工業第二四建設公司淮北海潤湖畔御景項目部2008年6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