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公司工程質量風險預警及管控制度(8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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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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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公司工程質量內部培訓課程及工作流程表單資料合集
1、工程質量風險預警及管控制度工程質量風險預警及管控制度 工程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 時間:時間:2012015 5 年年 4 4 月月 目目 錄錄 一、風險預警機制 . 1 1、節點信息釋義 . 1 2、風險預警等級及評判標準 . 2 3、相關說明 . 2 4、風險預警的觸發、解除及發布 . 4 二、風險標段管控措施 . 4 1、對于觸發“級風險預警”的管控措施 . 4 2、對于觸發“級風險預警”的管控措施 . 5 3、對于觸發“級風險預警”的管控措施 . 5 1 為加強過程管理,及早識別可能引起交樓風險的工程質量問題并發出預警, 集團制定工程質量風險預警及管控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以提高區域、2、項 目的風險管理意識,從而幫助區域、項目實現“完美交樓”的目標。 根據開發階段的不同,在以下三個節點進行交樓質量風險評估:結構封頂節結構封頂節 點點、裝修裝修進場進場節點節點(對于經集團批準屬于毛坯交樓的標段本節點不做要求)和交和交 樓樓聯合驗收聯合驗收節點節點。 本制度原則上重點考核容易導致交樓風險的質量問題, 對由于工程進度問題 引起的的交樓風險的預警和管控參照集團 2015 年的發文“關于印發碧桂園集 團進度計劃管理辦法(2015 年版) 的通知(集團字【2015】145 號文) ”執行。 但考慮到工程進度的拖延和趕工往往引起質量問題的實際情況, 本制度在以上三 個節點也對工程進度設定了3、底線考核標準。 對“交樓交樓聯合驗收聯合驗收節節點點”涉及進度的預警及管控要求,按照集團 2013 年的 發文“關于發布碧桂園集團合同交樓風險預控與管理專項制度(試行) (以下 簡稱“黃紅黑”預警制度)的通知(集團字【2013】358 號文) ”執行;對“交樓交樓 聯合驗收節點聯合驗收節點”涉及質量的預警及管控要求則按照本制度執行。 本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一、風險預警風險預警機制機制 1、節點信息釋義節點信息釋義 1.1“結構封頂”節點 該節點是指由運營中心確定的一級計劃節點“主體施工至結構封頂” 。 1.2“裝修進場”節點 該節點是指在“結構封頂”節點后 75/100 天內(18 層及以4、下按 75 天,19 層以上按 100 天)落實裝修單位進場工作的時間節點。如果出現特殊情況,該時 間節點按下述原則確定: 1)如果裝修需分批進場,按首次進場時間考核; 2)如果在“結構封頂”節點之后,因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冬歇期、停工緩 建、以銷定產等原因導致工程進度滯后的,滯后天數與原定計劃的 75/100 天相 加即為新的確定“裝修進場”節點的標準。 該節點達標還須完成下列工作: 2 1.2.1 完成裝修施工合同簽訂,裝修合同、圖紙的會審和交底; 1.2.2 完成貨量區裝修工程策劃; 1.2.3 完成裝修交樓樣板間的施工和驗收。 1.3“交樓聯合驗收”節點 該節點是指由運營中心確定的里程碑5、計劃節點“交樓聯合驗收” 。 2、風險預警等級風險預警等級及及評判標準評判標準 對于結構封頂節點、 裝修進場節點和交樓聯合驗收節點的風險預警等級及評 判標準,以合同標段合同標段為單位按照下表 1 執行: 表表 1. 工程工程質量風險質量風險標段標段預警評判標準預警評判標準 風險預風險預 警等級警等級 評判標準評判標準 結構封頂節點結構封頂節點 裝修進場節點裝修進場節點 交樓交樓聯合驗收聯合驗收節點節點 級級 1、工程實體質量在區域月度 排名后 20%或工程質量風險 預警分低于 80 分; 2、觸犯質量十項紅線 1 項; 3、現場進度滯后別墅別墅、多、多 層、小高層層、小高層:滯后:滯后 15 6、天;天; 中高層中高層: 滯后: 滯后 15 天; 高層:天; 高層: 滯后滯后 15 天天。 1、工程實體質量在區域月度 排名后 20%或工程質量風險 預警分低于 80 分; 2、觸犯質量十項紅線 1 項; 3、現場進度滯后別墅、多別墅、多 層、小高層:滯后層、小高層:滯后 10 天;天; 中高層: 滯后中高層: 滯后 15 天; 高層:天; 高層: 滯后滯后 15 天天。 1、 工程實體質量在區域月度排 名后 20%或工程質量風險預警 分低于 80 分; 2、觸犯質量十項紅線 1 項; 3、進度滯后按“黃色預警”制 度確定。 級級 1、工程實體質量在區域月度 排名后 10%或工程質量風險 7、預警分低于 78 分; 2、觸犯質量十項紅線 2 項; 3、現場進度滯后別墅、多別墅、多 層、小高層:滯后層、小高層:滯后 25 天天; 中高層: 滯后中高層: 滯后 25 天; 高層:天; 高層: 滯后滯后 45 天天。 1、工程實體質量在區域月度 排名后 10%或工程質量風險 預警分低于 78 分; 2、觸犯質量十項紅線 2 項; 3、現場進度滯后別墅、多別墅、多 層、小高層:滯后層、小高層:滯后 20 天;天; 中高層: 滯后中高層: 滯后 25 天; 高層:天; 高層: 滯后滯后 30 天天。 1、 工程實體質量在區域月度排 名后 10%或工程質量風險預警 分低于 78 分; 2、觸犯8、質量十項紅線 2 項; 3、進度滯后按“紅色預警”制 度確定。 級級 1、工管中心提出質量預警; 2、觸犯質量十項紅線3 項; 3、現場進度滯后別墅、多別墅、多 層、小高層:滯后層、小高層:滯后 60 天;天; 中高層: 滯后中高層: 滯后 70 天; 高層:天; 高層: 滯后滯后 75 天天。 1、工管中心提出質量預警; 2、觸犯質量十項紅線3 項; 3、現場進度滯后別墅、多別墅、多 層、小高層:滯后層、小高層:滯后 45 天;天; 中高層: 滯后中高層: 滯后 55 天; 高層:天; 高層: 滯后滯后 60 天天。 1、工管中心提出質量預警; 2、觸犯質量十項紅線3 項; 3、進度滯后按“9、黑色預警”制 度確定。 備注:1、 “別墅”包括獨棟、雙拼和聯排;2、 “多層”包括 4-6 層洋房;3、 “小高層”包括 7-11 層洋房; 4、 “中高層”包括 12-18 層洋房;5、 “高層”包括 19 層以上洋房。 3、相關說明相關說明 3 3.1 工程質量風險預警的級別由低至高劃分為三級: “級風險預警” 、 “級 風險預警”和“級風險預警” ; 3.2 工程質量風險預警評判標準中的“現場進度”以該標段各批次獲批的最 新運營計劃節點要求為準; 3.3“工管中心提出質量預警”是指工程管理中心對質量評分低于 78 或觸犯 “質量檢查十項紅線”3 項(含)以上的標段項目現場檢查后發現存在10、系統性質 量風險,并以聯系單方式下發預警通知; 3.4“工程實體質量排名”是指該標段實體質量在區域 1212 管理月度質量巡 檢中的排名; 3.5 工程質量風險預警評判標準中的“工程質量風險預警分”規定如下: 3.4.1“工程質量風險預警評分”是指按照工程管理中心編制的工程質 量風險預警評估表對檢查標段的評分; 3.4.2工程質量風險預警評估表的編制是依據集團工程質量巡檢評分 表,從中挑選與交樓風險相關性較大的檢查項,并根據其相關性大小重新調整計 分權重而制定,工程質量風險重點考核問題見表 2; 表表 2. 工程質量工程質量風險預警評風險預警評估估表重點考核問題表重點考核問題 施工階段施工階段11、 重點考核的質量問題重點考核的質量問題 開工至結構封頂 1、砼結構嚴重偏位、變形;2、砼存在嚴重結構缺陷或強度 不足;3、屋面、地下室、衛生間沉箱、陽露臺結構出現普 遍滲漏;4、砼坎臺普遍漏做 結構封頂至裝修進場 1、砌體頂磚砂漿不飽滿或出現明顯裂縫;2、內墻抹灰出現 通長裂縫、開裂、空鼓;3、外墻防水滲漏;4、門窗框四周 未按要求填塞、出現滲漏、窗邊抹灰空鼓開裂;5、屋面、 衛生間、陽露臺、管道邊出現滲漏。 裝修進場至交樓聯合驗收 1、各類材料(品牌、材質、規格)不符合設計要求;2、門、 窗觀感質量差;3、室內鋪貼大小頭、平整度較差、小條磚 收口,有空鼓或脫落;4、吊頂和內墻出現開裂、破損、12、陰 陽角不順直、天花不平;5、木地板鋪裝完成后有嚴重起拱、 翹曲、大小頭;6、外墻觀感質量差(色澤、污染、線條不 順直、墻面不平整、收口差、開裂) ;7、水電等配套功能不 符合設計要求。 備注:毛坯交樓只對“結構封頂節點”和“交樓聯合驗收節點”進行考核,在“交樓聯 合驗收節點”重點考核的質量問題參照本表中“結構封頂至裝修進場”階段的要求執行。 3.4.3“工程質量風險預警分”分標段每月給出,由集團工程質量信息 化系統依據區域 1212 月度質量巡檢評分表或工程管理中心季度質量項目抽檢評 4 分表自動生成。 4、風險預警的風險預警的觸發觸發、解除解除及發布及發布 4.1 各級風險預警的觸發條件均13、為“單觸發”模式,即只要表 1 里列出的評 判標準中任意一條符合,就會觸發相應級別的質量風險預警;如果出現重大質量 或安全問題,工程管理中心將視情況直接裁定該標段是否觸發級風險預警; 4.2 各級風險預警的解除條件如下: 4.2.1級和級預警的解除條件為同時滿足以下標準:1)工程質量風險預 警分超過 80 分;2)質量十項紅線檢查整改達標;3)按照運營中心計劃要求, 施工進度達到“綠燈”標準; 4.2.2 級預警的解除還須滿足“工管中心解除質量預警”的條件; “工管中 心解除質量預警” 是指區域、 項目提交申請單, 工管中心對前期提出 “質量預警” 的標段按現行的集團工程質量管理檢查評分辦法(14、實體質量評分部分)進行現場 檢查,標段得分在 80 分以上的,在區域、項目提交的申請單上簽發解除質量預 警意見; 4.3 級風險預警的篩選和發布由區域執行,級和級風險預警的篩選和 發布則由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執行; 4.4 為督促區域對工程質量風險標段的預警及管控糾偏,此項工作將會納入 工程管理中心季度巡檢對區域管理行為的考核。 二、二、風險標段風險標段管控措施管控措施 1、對于對于觸發觸發“級風險預警”的管控措施“級風險預警”的管控措施 1.1 級風險預警標段的管控和解除工作由區域執行; 1.2 級風險預警觸發 3 天內,區域須簽發聯系單通知項目;區域需安排專 人進行幫扶督辦, 且每月向集團工程15、管理中心匯報風險標段的現場質量和進度情 況; 1.3 級風險預警觸發后,要求項目組織召開、區域派專人參加風險管控協 調會議,會議紀要須后附風險標段整改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風險項目 工期滯后及質量落后的原因分析、相應的質量整改(趕工)措施、質量整改(工 期) 倒排計劃、 獎罰措施及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困難和需要集團協助解決的問題等; 5 1.4 處罰措施:在區域范圍內對級風險預警項目進行通報批評;如果預警 項目有違反“十項紅線”檢查的情況,則按照集團 2014 年 11 月 4 日發文“關于 開展碧桂園集團工程質量提升行動的通知”的規定進行相應處罰。 2、對于對于觸發觸發“級風險預警”的管控16、措施“級風險預警”的管控措施 2.1 級風險預警標段的管控和解除工作由集團工程管理中心督導、區域執 行; 2.2 級風險預警觸發 3 天內,區域需簽發聯系單通知項目,同時抄送集團 運營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由區域安排專人進行幫扶督辦直至預警解除,且每兩 周向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匯報現場質量和進度情況; 2.3 由區域和項目約談施工單位(含總包及主要分包)負責人,要求針對 級風險預警的質量和進度管控情況召開專題協調會議,制定整改和趕工計劃,會 議內容報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備案; 2.4 在搶工的同時,區域、項目必須嚴格管控質量,工程管理中心將按現行 的“集團工程質量管理檢查評分辦法”和“十項質量紅線”檢查17、辦法對該標段進 行檢查,管控質量風險; 2.5 處罰措施:在區域范圍內對級風險預警項目進行通報批評;并由區域 決定是否對項目部、承建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罰,并報工程管理中心進行備案。 3、對于對于觸發觸發“級風險預警”的管控措施“級風險預警”的管控措施 3.1 級風險預警標段的管控和解除工作由工程管理中心督導、區域執行; 3.2 級風險預警觸發 3 天內,由集團工程管理中心簽發聯系單通知區域、 項目,并視不同情況抄送集團成本管理中心、戰略管理中心和客戶管理中心,以 加強集團對因質量、進度等原因產生的媒體新聞危機、業主群訴等突發事件的預 防和管控,同時抄呈集團總裁辦備案;由區域技術部和工程管理中心派18、人員駐場 幫扶督辦直至風險解除; 3.3 級風險預警如出現特殊情況,區域在預警觸發之后 3 天之內提交書面 報告,由運營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商討后確定處罰措施; 3.4 針對級風險預警的質量和進度情況,由集團工程管理中心連同區域、 項目共同約談施工單位(含總包及主要分包)負責人,同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 參建單位到現場召開專題協調會議,制定整改和趕工計劃,會議內容報總裁辦備 6 案; 3.5 在搶工的同時,區域、項目必須嚴格管控質量,所有觸發級風險預警 的標段將自動作為集團當季季度質量巡檢必檢標段 (不占用抽檢名額且直至預警 解除)和“十項紅線”檢查標段,檢查評分計入項目、區域季度巡檢成績,同時 19、將在區域管理行為考核中做出相應的扣分,具體操作和對現場問題的處罰,按集 團 2014 年 11 月 4 日發文 “關于開展碧桂園集團工程質量提升行動的通知” 執行; 3.6 處罰措施:在全集團范圍內對觸發級風險預警項目及區域進行通報批 評;對責任項目總經理做出留崗查看的行政處罰,并對區域和項目罰款 3 萬(罰 金分配比例為區域總占比 30%,區域分管領導占比 10%,區域工程技術部領導 占比 10%,項目總占比 30%,主管工程的項目副總或者項目總助占比 10%,工 程部經理(含副)占比 10%) ;按工程承包合同對施工單位的進度和質量違約進 行處罰;相關的施工單位將被暫停投標資格一年; 3.7 如在級風險管控階段,經工程管理中心現場復查發現工程質量和進度 均有明顯改善的,則不對該風險標段做進一步處罰;如在級風險管控階段,經 工程管理中心現場復查發現工程質量或者進度進一步惡化, 或者直接導致該風險 標段觸發“黃紅黑”預警制度中的紅色預警,將對責任項目總做降職免職處理, 并由區域決定是否對區域項目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相關的施工單位列入黑名單 取消全集團投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