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對建筑業的財務影響及對策研究(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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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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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營改增”對建筑業的財務影響及對策研究摘 要 2016年5月1日,我國全面進入增值稅時代,建筑業成為此次稅收改革的重點行業。從長遠看,“營改增”將推動建筑業生產方式的轉變,促進建筑企業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和控制,加快轉型升級。本文嘗試分析建筑業在目前面對市場競爭激烈、以低利潤求生存的情況下,如何從財務管理方面入手采取相應的對策以從容地積極面對“營改增”帶來的影響。 關鍵詞 “營改增” 建筑業 財務管理一、前言“營改增”稅制改革能夠有效避免漏稅與多重征稅,并為各個行業的穩健前行提供有力保障,但是在短期內仍存在許多具體問題,建筑業更是如此。因此,本文對實行“營改增”一年多以來,建筑企業遇到的或將要面2、對的財務狀況進行了分析,并針對這些變化提出了相應的財務管理對策,以更好地配合企業管理層和決策層在現階段解決他們所關注的相關問題。二、建筑業的特點(一)建筑施工企業具有生產周期長的特點“營改增”之前,按項目計征稅率,生產周期的長短不影響稅金的核算方式;流動性與整體的稅負沒有關系;開票稅率為3%,稅金計算簡單直接。“營改增”之后,稅率執行11%,計稅方法使用銷項稅減進項稅的方式,生產周期長往往造成銷項稅和進項稅的時點不一,工程項目的流動在“營改增”的情況下,往往不能獲得穩定的材料和勞務供給,進項稅的取得有很大的難度,造成稅金核算在程序上變得相對比較復雜,短期內增加了企業的稅負,同時也加重了財務核算3、成本。(二)建筑施工企業具有跨區域的特點“營改增”之前,跨省經營開具外經證到經營所在地繳納稅金。“營改增”之后,跨市經營開具跨區域經營報告到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預繳增值稅,同時在經營所在地繳納相應的地方附加稅,手續變得繁雜。跨區域經營,建筑工程在比較偏僻的地方,供應商通常是小規模納稅人,材料采購很難取得可抵扣增值稅發票,短期之內極大程度地造成企業稅負增加。(三)資金回收時點差異造成稅負增加工程初期,收取工程預付款,開票納稅。但是此時工程材料大部分沒有購進,無法取得相應的進項稅,銷項稅在前、進項稅在后,往往會造成稅負增加。三、“營改增”對建筑業財務的影響(一)“營改增”給建筑業帶來的有利影響1.凈4、化建筑業市場,提高建筑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由于增值稅實行“環環征收,層層抵扣”,在對發票進行全國聯網認證手段的基礎上,杜絕假票,維護了市場的合法有序,規范市場行為。這就使轉包、提點大包、掛靠等違法行為無法取得合法的增值稅發票,不可能獲得預期收益,根除了其賴以生存的土壤,使建筑業整個行業得以更加公平公正公開的發展。同時“營改增”之后,和國際稅制趨同,有利于我國的建筑業和其他國家建筑業進行合作,為“一路一帶”全方位改革開放的格局和周邊外交的國家戰略添磚加瓦。2.避免重復征稅。建筑行業目前實行的是總包和分包制度,允許中標企業將工程項目的一部分分包出去。在營業稅制下,往往會造成了重復繳稅。實行“營改增”5、之后,用?N項稅減去進項稅,實行差額繳稅,從而避免重復征稅,在計稅環節也得以簡化。3.優化資本結構,促進科技進步。現代科技高速發展,建筑施工設備更新迭代速度加快。“營改增”之后,屬于固定資產的施工設備可以抵扣進項稅,減少了稅負,降低了成本,大大增強了建筑企業購買欲望,有效整合先進資源,從而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為其良性發展提供了助力。(二)“營改增”給建筑業帶來的不利影響1.財務人員對增值稅的困惑增加了核算成本。稅率改變,稅基不同,稅金核算方式的改變,財務人員一時難以適應,賬務處理的時間成本加大。由于建筑業的增值稅比較復雜,在“營改增”初期,建筑業會計不適應增值稅征管的時間性、復雜性、約束性,6、在各個環節從頭學起有相當的難度,經常出現失誤,甚至有畏難情緒。因此,建筑業會計在申報期間不得不加班。企業為了使會計快速適應,加大了專業培訓力度,增加了相應的費用。2.“營改增”使主材購進增加稅負。建筑成本中材料占60%以上比重,而且大量的沙石料、土石方等,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導致進項稅減少,成本增加。3.“營改增”使勞務人工增加稅負。建筑業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勞務用工往往占施工成本20%30%;“營改增”之后,并沒有對這部分成本有相關政策,就目前發展趨勢來看,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將維持現有的用工形式。這部分建筑業勞務用工始終保持著變動大、流動多、靈活的特點,往往難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發票,7、稅負相應增加。4.“營改增”后,預收款與開票的時差也造成稅負增加。建筑企業和建設單位之間地位不平等,工程款一般根據工程進度支付。這就造成了建筑企業在招投標階段要投入大筆資金作保函,中標之后必須墊付前期資金,從而加大了企業的資金流出。“營改增”后,建設方要求每筆預付款都要開具發票,往往是發票開具在前,審批付款延后幾個月不等,收款在交稅之后,無疑使建筑業資金周轉更加緊張。四、建筑業如何應對“營改增”對其財務的影響(一)加強財務管理人員培訓,樹立良好的納稅意識積極組織財務人員參加稅務系統的網上培訓課程,掌握增值稅的核算方法,轉變觀念,學習增值稅報稅知識,以適應新形勢下的稅務要求;同時,進行財務人員的8、管理能力的培養,結合建筑業的業務特點,打造出適合建筑業“營改增”之后的管理型會計。借“營改增”的機會,進行職業再教育,把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分離出來,挖掘出具有戰略目光,有管理才能的實干人才,提高財務管理的效率。這也是建筑業減少“營改增”帶來不良影響的保障。(二)梳理業務流程,組建財務管理信息溝通平臺建筑業人員不集中,這就要求管理上要建立信息溝通平臺,加強業務單元的相互交流。比如構建財務共享中心,利用這個平臺處理量多的重復性會計工作的同時,提高各業務部門的管理水平,快速傳遞“營改增”的最新政策和信息,進而實現全員對稅務信息資源的合理應用,以此宣傳學習相關政策,正確納稅,推動建筑業“營改增”的進程9、。 1.建立供應商準入制度。對常用材料實行批量集中采購,采取招投標方式篩選合格的供應商;除考慮產品質量和價格之外,還要考察供應商是否一般納稅人及實力是否雄厚。因為建筑工程周期長,除了需要進項稅的抵扣,還應與供應商建立起良好的資金鏈,從而減輕企業墊付工程資金帶來的資金壓力。購置大型設備,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屬資本性支出,因此應當建立嚴格的采購申請制度及科學的供應商評估和準入制度。查驗供應商是否是一般納稅人是其中必備程序,合同簽訂中也必須約定發票開具條款。對于零星材料或各工程臨時急需材料,盡量尋找當地一般納稅人供應商進行采購,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2.建立勞務用工檔案。勞務用工方面,應與生產部門、人力10、資源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勞務用工檔案。堅持以長期合作、誠信優良、正規有資質的勞務企業為用工主體,并納入本單位用工資源系統。約定根據每月勞務結算金額,將勞務款轉入勞務公司賬戶,由勞務公司自行給農民工發放勞務工資。前提是建筑企業建立勞務用工檔案,實現工程電子考勤制度,確保勞務用工真實。同時,務必審核勞務公司的工資表及發放工資的銀行結算單以及個稅實名申報表,確保農民工工資的準時準確發放,不得拖欠或挪用;在合同約定,勞務公司開具稅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配合建筑勞務公司,加大對勞務工的安全教育及職業技能培訓,合理降低用工風險。(三)將財務管理的理念嵌入銷售業務的各個環節1.在簽訂合同這個環節,明確工程11、價格是否含稅。工程合同具體條款必須符合合同法及相關法規,清晰明了,不可含糊不清,確保建筑企業的權益能夠得到法律的保護。建筑企業在與建設方簽訂合同時約定建設方支付預付款時的發票開具條款,以規避預收款的時間差帶來的稅收風險。建筑企業可以根據財稅201758號文件第二條規定:建筑業沒有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建筑企業向業主或發包方開具收據,不開具發票。2.針對“甲供材”工程選擇合適的計稅方法。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二: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因此提供服務的納稅人對此項服務既可以采取簡易計稅方法,也可以選擇一般計稅方法。因此在有甲供材的情況下,財務部門應結合工程12、具體情況進行相關測算,以確定最適合的計稅方式:假設“甲供材”合同中約定工程價稅合計為A。那么,一般計稅方式下應繳增稅=A*0.11%/(1.11%)-材料進項稅額=9.91%A-進項稅額;簡易計稅方式下應繳增值稅=A*3%/(1+3%)=2.91%A。在這種情況下,可得兩種計稅方法下稅負相同的臨界點,由此可得出該項目進項稅額=7%A。假如企業自行采購30%左右的砂石料磚和混凝土可以抵3%,70%左右的鋼筋建筑材料抵扣17%,那么可以得到理論上的最佳臨界點,則為主材/1.17*17%*70%+砂石等/1.03*3%*30%=7%A。則可算出臨界點為價稅合計=63.41%A。即價稅合計大于63.413、1%A,采取一般計稅方式,反之則用簡易計稅。當然,這只是從理論上得出的結論,就目前而言,絕大多數砂石混泥土之類的供應商不可能是一般納稅人,也不可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建筑企業應盡可能和建設方達成一致,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以獲得材料的可抵進項稅額,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成本,同時應要求建筑方合理提供工程預付款,以緩解資金壓力。3.嚴格區分混合銷售行為。建筑合同中對于既有銷售和安裝的混合銷售項目,在合同中分別注明各項價款,在財務上分別核算,避免因分不清而造成從高稅率征稅,避免人為失誤增加成本。(四)建立財務預警風險機制“營改增”的改革對建筑業來說,不僅是對財務管理內容的改變,也是對整個行業管理理念14、的更新。建筑業財務管理業務包含資金管理、合同管理、發票管理等各個過程,每個過程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財務風險。所以,建筑業更應借“營改增”的良好時機,加強企業的財務風險預警機制,將“營改增”的理念植入其中,隨時了解與企業生存息息相關的稅制信息,把風險降到企業可承受的范圍,使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得到長遠的發展。五、結語建筑業作為國民經濟不可或缺的支柱型產業,實行“營改增”將起到優化產業結構、優勝劣汰的效果。本文從主要從建筑業材料、人工及合同簽訂及財務人員的培訓等財務管理方面討論了“營改增”帶來的影響以及相應的對策。建筑業本身應當從實際情況出發,結合具體工程項目,積極與稅務部門對接,深刻?I會“營改增”政策,配合稅務部門的工作,跟進稅務系統網上業務,提升財務管理的水平,規避財稅風險,協同企業戰略,以期分享“營改增”帶來的紅利,在行業中獲取有利的競爭地位。(為江蘇興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參考文獻1 邢小輝.“營改增”對建筑業的影響及應對策略控究J.城市與管理,2016(34):194.2 王建民.營改增對建筑業財務管理的影響及對策J.財務與管理,2015(5):29-30.3 宋紫薇.營改增對建筑業財務管理的影響及對策J.中國市場,2015(42):19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