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建筑企業間對材料采購的風險分擔(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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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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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營改增”建筑企業間對材料采購的風險分擔摘要:“營改增”是國家實施結構性減稅的一項重大的稅制改革,推動整個建筑業企業稅制的改革變化。建筑企業在看到采購材料獲得進項稅額的同時,也需要看到存在的風險問題,實現企業間合理的風險分擔,獲得最大的稅差收益。 Abstract: The to replace the business tax with a value-added tax is a major reform of the tax system for the national implementation of structural tax cuts, which has promotes 2、changes of tax system reform in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should see input tax in the material purchase and at the same time also need to see the risks, in order to achieve reasonable risk share among enterprises and obtain the maximum tax return.關鍵詞:營改增;材料采購;風險分擔Key wor3、ds: to replace the business tax with a value-added tax;material purchase;risk sharing中圖分類號:F4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6)22-0026-030 引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簡稱“營改增”)是當前實施的結構性減稅政策的主要內容之一,它給制造服務業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能夠化解當前制造服務業發展的稅制瓶頸狀態。建筑業“營改增”在財稅2011110號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對改革試點的主要稅制安排作如下說明: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的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4、稅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適用11%稅率。在計稅方式上建筑業、現代服務業、銷售不動產原則上使用增值稅補辦計稅方法。政府加快“營改增”稅制的落實,使得市場可以發揮更好的調節作用推動企業經營方式管理方式的改革,提升財務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企業為更多地享受稅費優惠政策,必將積極主動促進內部技術設備升級,以增加進項稅額的抵扣額。1 “營改增”影響建筑業企業稅負的雙重效應“營改增”對建筑業企業稅負的影響效應卻不一定能達到減稅目的,其稅負增減分解為兩方面:第一效應是實現進項稅額抵扣,消除重復征稅而為企業帶來的減稅效應,這也是稅制改革的前進動力所在;第二效應是因適用稅率水平變化而帶來的稅負變動效應。“營改增”5、后建筑行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與原先適用的營業稅稅率不同時,必然帶來企業稅負的變化,如果增值稅稅率高于營業稅稅率會產生增稅效應稅率,反之亦然。而進項稅額抵扣的減稅效應與因稅率而變的稅負變動效應兩大效應疊加后產生凈效應,反映建筑企業“營改增”后的稅負增加額。在建筑行業中稅負增與減關鍵取決于專用發票的取得和進項稅扣除額的大小,各位學者在文獻中構建數理模型對稅率變動的增稅效應和進項稅的減稅效應進行因素分解,以期分析稅負的變動因素。假設“營改增”試點企業的營業收入R,之前使用的營業稅稅率為t1,稅改后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t2,企業外購第i種商品(包括貨物和勞務)可實現進項稅額抵扣的價值為Gi,則“營改增”后6、企業的稅負率變化值:2 影響采購材料種類選擇的因素房地產開發公司和建筑施工企業決定是否進行該種建筑材料的購入將考慮三個部分。2.1 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主要指搜尋交易對象的費用、進行交易談判的費用、簽訂以及執行交易契約的費用等,這些費用都是非生產性的資源耗費,它與企業的生產性支出之間存在著此消彼長的關系。而交易過程前期選擇正規資質的供貨企業進行合作,考察合作商是否具有增值稅納稅人資格期間發生一定程度的事前交易成本,包括信息搜尋成本、確定交易對象成本、起草契約成本以及談判成本,并在確定合作關系之后所發生的監督協調成本或者合作非正常運行時的糾偏、中斷損失成本等一系列的交易成本都將影響企業對供貨商的選7、擇以及決定是否進行該種材料的購買。2.2 轉嫁比例 稅款的繳納者并不意味著就是稅款的負擔者,單位工程價款由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稅金5部分構成,建筑施工企業無論是否進行購買材料,該購進何種材料,以及最后產生的正負稅差最后在向房地產開發公司索要工程款時,已將部分稅款進行了轉移,即部分稅款的稅差是由甲方承擔,而這稅款負擔者的轉嫁將在前期合作談判中進行說明明確。2.3 進項稅額 在建筑成本中不是每一項外購商品支出都可以取得增值稅發票,而面對相同的外購商品也不是每個企業都可以獲得其增值稅發票,建筑行業“營改增”的稅負變化值:雖然誰采購材料誰抵扣稅款,但能抵扣稅款并不意味著稅負一8、定降低,建筑業和房地產業的增值稅稅率定為11%,那采購17%、13%稅率的貨物勞務時,將獲得6%、2%的稅差收益,如果采購6%、3%稅率的貨物勞務,將產生5%、8%稅差損失,采購11%稅率的貨物,則與進項稅額將維持平衡。采購方式中將混凝土和鋼筋兩種材料作為采購品種,并各有500萬元的采購材料費,由于材料中增值稅稅率不同,鋼筋的進項稅額(可抵扣稅款)為85萬元(50017%),而混凝土的進項稅額(可抵扣稅額)為15萬元(5003%)。針對此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對兩種材料將有四種不同的采購方式,從而產生四種不同的進項稅額抵扣金額。兩種材料四種采購方式和稅差情況如表1所示。 3 采購材料9、風險分擔“營改增”致使采購材料中的人員、資金、組織、運作等方面將作出一定調整,一般房地產項目建設對材料的選擇、購入,可以增加前期的進項稅額,使開發之初較長時間內無稅可繳,而材料購買方就會因材料的堆積閑放、企業流動資金的占用等因素都將擴大企業本身風險,由于每個合作伙伴都承擔著不同的風險和利益,如此勢必會影響到整個合作關系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假定風險分擔后第i方的風險收益Yi,風險成本是Ci,顯然在風險收益與風險成本相減(Yi-Ci)后還有剩余的情況下,各個參與方才有承擔該風險的誘因,并且風險剩余的大小直接關系到參與方承擔風險的積極性的大小。而風險分擔的目標是在一定風險的前提下,使項目各參與方承擔風10、險最小化,風險剩余整體最大化。風險分擔的參與方通過各種方法與手段全面識別并評估擬采購商品的風險,通過合同談判博弈使得項目風險因素在“事前”得到配置,形成參與者之間的交易契約,把事前風險分擔方案載入交易契約中,約束履約階段雙方風險管理范圍與行為,確定風險分擔方案兼顧參與人之間風險與利益。3.1 按風險承擔能力分擔風險 強強聯合是社會分工的高級形式,由于每個采購方對市場采購品都具有自己的能力和優勢,應加強合作,取長補短,根據承擔風險的大小進行利益分配。同時應保證他們各自承擔的采購風險不超過其承擔能力,如此可確保合作關系的相對穩定性。某參與方的風險承擔能力可以用其資本擁有量與采購項目中該采購種類必須11、注入的資本量之比來描述,比例越大,表明其風險承擔能力越大。如果參與方的風險承擔能力是較低的,那它的參與會增加未來建造過程中的不穩定性,所以必然減少其承擔的風險相應地減少其利益分配,較多承擔“營改增”稅負變化后帶來的稅負增加。3.2 按風險控制能力分擔風險 在材料采購環節中,不同采購方對風險控制能力與應變能力是不同的,由對風險控制能力大的采購方承擔直接對建設施工進度影響的材料購買,以有利于日后施工過程中控制該項材料供應風險,減少風險損失,同時該采購方也享有該風險的最大收益。3.3 按某材料風險實際發生損失最大者承擔該材料風險的原則分擔風險 各采購聯盟伙伴間圍繞項目產品形成合作關系,各參與方分別負12、責項目建造階段的不同環節,而承擔該種材料采購環節的參與者不一定甚至不可能是該環節所產生風險的承擔者,或者不是產生風險的最大損失者,由此會削弱風險的約束效應和激勵效應,降低其控制和規避該風險的積極性。在此情況下,環節風險損失最大者承擔風險更具有合理性。3.4 競爭性風險分擔和利益分配方法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材料采購方的核心談判能力是多年長期合作關系維持的結果,而在合作關系過程中要付出更多的經營成本或機會成本,這種沉沒成本不會隨著時間而付諸東流,而是在合作關系中表現為卓越營銷能力、組織管理能力等,擁有這種核心能力的企業更有競爭力。4 采購方材料風險分擔與稅差收益采購聯盟伙伴關系的復雜性和多樣性以及13、具體情況的差異性,在設計風險分擔和利益分配方法和方案的過程中,應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綜合運用以調節采購方之間的分擔和利益的合理化,以保持合作關系的融洽、長久性。風險分擔和利益分配的過程和結果表明了整個利益主體實現整體利益最大化,獲得收益雙贏。從結果來看,無論是房地產開發商還是建筑施工企業,需在合理選擇正規資質的建筑材料供應商合作,有效獲取進項稅額,以減少稅負成本費用。而施工單位在各種采購條件約束下所耗費的交易成本和轉嫁給開發單位的稅負比例需要開發商進行合理的規劃,將稅負成本增加額控制在合理范圍內,以實現雙方的共同受益。建筑行業甲方還是乙方來說,逐漸將對未來各環節合作商進行篩選,其合作供應商是否具有14、增值稅納稅人資格,其相應的扣減稅率是多少,將成為合作前考察的重點。參考文獻:1潘文軒.營改增試點中部分企業稅負不減反增現象解釋J.廣東商學院學報,2013(1):43-50.2許世玉.建筑企業營改增稅負增加原因分析及應對策略D北京: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4.3萬建國.“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的深刻影響和嚴峻考驗J.建筑,2012(12).4張丹丹.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財務影響研究D.北京: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3.5張建英.博弈論的發展及其在現實中的應用J.哲學問題,2005(2):36-37.6蔡軍.博弈協衡和諧征納稅收博弈視角下的和諧征納關系及其構建J.財貿經濟,2007(13):26-32.7張斌.不對稱消息條件下征納雙方稅收籌劃的博弈J.稅收理論與實踐研究,2008(4):67-71.8張青山,鄭國用,趙忠華.虛擬企業聯盟對象間的風險分擔和利益分配J.商業研究,2001(1):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