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筑質量專項防治措施2012(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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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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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建筑質量專項防治措施(2012年版)為了治理當前我市建筑工程質量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落實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的質量責任,提高工程質量,現根據我市工程實際,特別是已有工程質量措施的落實情況,特制訂如下專項措施:一、外墻有砌體的建筑工程不宜采用爬升式外腳手架。如確需采用的應配備相應的施工操作平臺,保證外墻砌體外側隨砌隨勾縫,外墻施工質量檢查能夠隨時進行,外墻淋水試驗發現的質量問題能夠采取有效措施及時修復。實施前應制定爬升式外腳手架使用專項質量保證方案,并報工程所在地質檢站備案。二、混凝土結構墻中的豎向鋼筋直徑不應小于10mm。三、采用螺紋連接的鋼筋接頭除應遵守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 1072、-2010有關規定外,還應加強下列工序(環節)的質量控制:(一)施工單位應按照JGJ 107-2010 6.1.1規定對加工鋼筋接頭的工人進行培訓,并應按照JGJ 107-2010 7.0.2規定做工藝試驗,檢驗培訓效果。質檢站將進行隨機抽查。 (二)鋼筋接頭的端部應先磨平后開牙,開牙后施工與監理單位應按照JGJ 107-2010 7.0.5規定劃分驗收批,再按照JGJ 107-2010 6.1.2和6.1.3規定的內容和數量,對接頭的加工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記錄。(三)鋼筋連接頭安裝后,施工與監理單位應按照JGJ 107-2010 7.0.6規定的方法和數量,JGJ 107-2010 6.3、2.1、6.2.2規定要求校核擰緊扭矩。隨后還必須按照JGJ 107-2010 7.0.7強制規定的數量和方法,在已安裝的鋼筋工程中隨機截取接頭試件進行檢測與質量評定。四、設計單位在確定后澆帶的位置和寬度時應驗算兩側梁板截面和配筋,使其滿足拆模后承擔自重和正常施工荷載作用的要求。五、兩側有剪力墻的樓梯間,其步級、休息平臺在安裝模板時應設置封口面板,封口面板應預留振動棒插入口和出氣孔,保證剪力墻在澆筑混凝土過程中能夠使用振動棒正常振搗。六、混凝土澆筑完畢的養護除應符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2002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混凝土柱墻帶模養護時間不得少于14天;4、提前拆模的從拆模當日起應采用塑料布對混凝土柱墻全部表面做嚴密覆蓋,養護時間不得少于14天,并應保持塑料布內有凝結水。(二)混凝土梁板淋水養護時間不得少于14天。(三)轉換層大梁等大型水平構件在澆筑混凝土前應編制可行的養護方案,澆筑混凝土后應按已批準的養護方案進行養護,養護時間不得少于14天。七、采用免燒磚的砌體、墻面抹灰與飾面工程的設計與施工均應符合下列要求,設計要求應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體現:(一)用于砌筑外墻的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其抗壓強度不得低于7.5MPa;用于砌筑內墻的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其抗壓強度不得低于5.0MPa。(二)采用免燒磚的砌體、墻面抹灰與飾面工程均應執行珠海市蒸壓加氣混5、凝土砌塊填充墻工程專項技術措施(詳見2012專項措施1/188/18、10/1814/18)。(三)砌體與梁底交接處應采用倒凸梁、平磚、二次塞縫和二次勾縫的施工工法,如2012專項措施9/18所示。(四)懸臂梁下設置抗裂柱的,懸臂梁底縱筋的總面積不應小于面縱筋最大總面積的1/3。(五)砌體洞口的抗裂加強措施宜與珠海市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填充墻工程專項技術措施3.6.3中砌體抗裂措施統籌協調。當采用分別處理時,砌體抗裂措施應符合珠海市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填充墻工程專項技術措施3.6.3要求;洞口抗裂加強措應符合下列要求:1、寬度大于或等于2000mm的,洞口加強措施見2012專項措施4/18;2、寬6、度大于或等于800mm但不大于2000mm的,洞口兩側宜設置現澆鋼筋混凝土帶(或鋼筋混凝土柱),其混凝土強度、截面尺寸、配筋、構造以及與砌體連接要求等由設計單位根據工程情況確定; 3、設計單位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其它可靠措施,確保門窗框錨固穩定性和洞口抗裂能力符合要求;同時,洞口周邊的砌體應先用防水砂漿抹壓兩次后再安裝門窗框;4、外門窗框周邊與砌體或混凝土構件的連接處,應先用防水砂漿做二次塞縫、二次勾縫處理,再用耐候硅酮密封膠對連接處的外表面做密封處理。(六)凸出外墻面的空調機固定板、窗眉板以及其它水平構件,在與外墻面連接處的上面應做成半徑為50mm圓弧。(七)外墻面應在水平和垂直雙向設置分7、格縫。當分格縫寬度為22mm、且采用極限應變為50%的耐候硅酮密封膠填縫時,其間距不應大于5m;當分格縫寬度為32mm、且采用極限應變為25%的耐候硅酮密封膠填縫時,其間距不應大于3.5m。如2012專項措施圖15/18所示。(八)珠海市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填充墻專項技術措施繼續執行,但與本專項措施不一致的以本專項措施為準。八、屋面工程屋面工程設計與施工均應符合下列要求,并應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體現:(一)可用結構起坡排水方式的屋面工程應采用結構起坡。(二)結構起坡宜采用雙坡形式,坡度不應小于3%。當采用建筑起坡時,坡度不應小于2%。(三)屋面溢水孔與排水口宜對應設置,相互水平距離不宜大于1m。溢水孔內徑宜為100mm,采用方孔時宜為100100mm,孔底距相應位置的屋面完成面的垂直距離不應大于150mm,孔底標高應低于門檻面標高100mm以上,溢水孔口不得設篦子。(四)屋面防水收口、保溫隔熱、細部做法見2012專項措施圖16/1818/18。九、提倡在衛生間沉斗上面設置架空層,沉斗與架空層均做排水及防水處理,沉斗排水坡度不應小于2。每一防水層施工完畢應做不小于24小時的儲水防滲漏試驗。附:珠海市建筑質量專項防治措施(2012年版)詳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