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號懸挑雨棚施工方案(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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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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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廠房懸挑雨棚施工組織方案1、工程概況 14#廠房位于石家莊市鹿泉區十三所院內,西鄰京贊公路,東臨昌盛大街,該建筑物地上3層(局部4層),框架結構,條形加獨立基礎,總高20.6米,此次懸挑雨棚位置位于3層西側后增洞口處,洞口尺寸為2.73米且洞口過梁下皮距室外地坪高度為16.3米。2、施工依據 2.1 14號廠房相關設計圖紙2.2 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及吊車操作規程2.3 雨棚設計施工圖紙3、施工技術措施3.1原理本廠房前期施工時3層室外卷簾門處未加設懸挑雨棚導致雨季時部分滲漏水沿墻體順流,達不到設計規范要求。故在此位置處增設鋼結構外敷鋁塑板形式懸挑雨棚,結構特點自重輕、施工周期相對較短、2、既起到功能用處也能起到美觀作用。 3.2技術措施3.2.1 加設雨棚處位于3層室外洞口處,下方無懸挑施工平臺且高度為16.3米;大于2米屬于高空作業范疇,施工難度大,安全系數低,初步考慮2種方案,一種為掛籃施工,一種為特殊形式吊車(外加作業平臺),在保證工期的前提下經詢價對比并充分考慮安全系數的情況下,選定吊車安裝形式。3.2.2 加固形式:經查看設計圖紙與現場對比,卷簾門軸設于洞口過梁處,無雨棚的空間位置;距洞口過梁上方1.4米處有一道結構梁,故考慮在過梁與結構梁處加設3道垂直的附加梁(熱鍍鋅槽鋼),同時加設預埋板及膨脹螺栓固定并在附加梁適當位置處穿孔加預埋板懸挑鋼結構雨棚。具體操作由室內拆3、除吊頂搭設腳手架安裝完后再行恢復。3.2.3 雨棚結構形式為寬度3.3米,懸挑1.1米,采用3根熱鍍鋅槽鋼作為懸挑結構梁,并在縱橫向位置處用熱鍍鋅鋼管加密作龍骨,并用4毫米厚鋁塑板封包,加注密封膠和硅酮結構膠加強連接,雨棚設計為2的排水縱坡,并在邊緣1米處增設鷹嘴式滴水槽,保證雨水不沿鋁塑板倒流。具體詳見附圖4、安全措施(吊車安全操作規程及高空作業操作規程)4.1、起重機司機專門訓練,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發給合格證,方準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設備。 4.2、進行起重作業前,起重機司機必須檢查各部裝置是否正常,鋼纜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制定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嚴禁起重4、機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吊車停放或行駛時,車輪、支腿前端或外側與溝、坑邊緣的距離不得小于溝、坑深度的1.2倍;否則必須采取防傾、防坍塌措施。 4.3、在起吊較重物件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10厘米左右,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和制動器等是否靈活和有效,在確認正常的情況下方可繼續工作。4.4、起重機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服從,4.5、嚴禁吊物上站人、嚴禁吊物超過人頂、嚴禁一切人員在吊物下站立和通過。4.6、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5、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嚴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強行吊拉吸貼于地面的面積較大的物體。4.7、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在最大回轉范圍內,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見下表,雨霧天氣時安全距離應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機在輸電線路下通過時,必須將吊臂放下。4.8、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纜拉斷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變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鉤降至最低位置時,卷揚滾筒上的鋼纜應至少保留3匝以上。4.9、工作時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吊臂的變幅,絕對禁止在吊荷停穩妥前變換6、操作桿。4.10、當作業地點的風力達到五級時,不得進行受風面積大的起吊作業;當風力達到六級及以上時,不得進行起吊作業。停工或休息時,不準將吊物懸在空中。4.11、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定的穩妥位置,并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4.12、指揮信號要事先向起重機司機交待清楚,如遇操作過程中看不清指揮信號時,應設中轉助手,準確傳遞信號。4.13、指揮手勢要清晰,信號要明確,不準帶手套指揮。起吊對象,應先檢查捆縛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準確,不許對象在受力后產生扭、曲、沉、斜等現象。4.14、在所吊對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機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懸空的7、情況下中斷工作。4.15、起重機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十不吊”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吊;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不吊;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吊;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吊;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8、被吊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間未加襯墊時不吊;9、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10、吊車保險裝置不齊全,不可靠不吊等。;4.16、起重機吊運重物時,其下方不得有人員停留或通過,更不得在吊起來的重物下面進行作業,嚴禁起重機吊運人員;4.17、起重機在作業或行走時,都不得靠近架空輸電8、線路,要保持安全距離;4.18、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4.19、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4.20、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4.21、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險人身安全的,必須停止作業。4.22、施工作業場所所有可能墜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4.23、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人工具袋;9、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隨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4.24、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均應及時清除。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6級以上大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4.25、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安全措施。4.26、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10、,均需經地技術鑒定或檢驗方可用。4.27、鋼結構的吊裝,構件應盡可能在地面安裝組裝,并應搭設進行臨時固定、電焊、高強螺栓連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設施,隨構件同時上吊就位。拆卸時的安全措施,亦應一井考慮和落實。4.28、鋼平臺左右兩側必須裝置固定的防護欄桿。4.29、鋼平臺使用時,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發現焊縫脫焊應及修復。4.30、鋼平臺上應顯著地標明容許荷載值。操作平臺上人員和物料的總重量,嚴禁超地設計的容許荷載,應配備專人加以監督。5、文明施工措施5.1施工現場采用圍擋圍護,避免造成無關人員的人身傷害,現場搭設各種臨時設施的材料必須符合要求。5.2進入現場一切材料必須按指定位置一次性放置到位,各類材料分類碼放,控制高度符合要求,保持現場材料整齊統一。5.3建筑物內外的零散料及時清理,施工及生活垃圾要分開堆放,及時外運,做到活完場清。6、環境保護措施6.1施工現場提倡高度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為噪聲的管理制度,避免人為的大聲喧嘩。6.2施工作業面建筑垃圾及時清理,現場臨時垃圾站內施工垃圾及時分揀并及時清運,不得長時間堆積。6.3作好溝通工作,通過一定形式融洽與廠房員工的關系,取得諒解和支持。 201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