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式活動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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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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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錄 1、適用范圍12、編制依據13、編制原則14、工程概況14.1項目工程概況14.2搭設簡況25、施工準備25.1材料及工具準備25.2作業前準備工作36、門式腳手架搭設及注意事項36、門式腳手架的驗收45、拆除5門式活動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1、適用范圍本方案適用于上海賽科利新建員工配餐中心加層項目墻體砌筑、機電安裝等高空作業施工。2、編制依據2.1上海賽科利新建員工配餐中心加層項目工程各單體施工圖紙及變更依據及業主提供相關依據。2.2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 JGJ 80-91;2.3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2820002.4高處作業分級 GB T 3608-22、0082.5上海市質量安全監督站質量文件匯編3、編制原則3.1確保安全:推行安全目標責任制,制定安全保證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達到本工程的安全目標。3.2確保質量:實行全面質量管理,實行項目法施工管理,采取技術、質量責任制,確保工程質量達到本工程的質量目標。3.3保證工期:從優化施工方案入手,利用合理的施工設備,精干的施工隊伍,精心組織、科學施工,確保按時完工。3.4降低造價:明確方向,利用已有各項資源合理的完成本分項工程的各項施工任務。3.5技術指導:全面對工程各項目標進行評估策劃,確保本分項工程合理科學的進行。4、工程概況4.1項目工程概況上海賽科利汽車模具技術應用有限公司新建員工配餐3、中心加層項目;屬于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地上2層;地下0層;建筑高度11.8米;總建筑面積1941.383平方米;各參建單位如下:建設單位:上海賽科利汽車模具技術應用有限公司監理單位:上海市機電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單位:上海市綠地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單位:上海市文宇建設發展有限公司4.2搭設簡況本工程墻體為加氣混凝土砌塊,存在較多高空作業,配餐中心樓層層高為5.2m,砌筑及機電安裝、裝修等工作界面均存在超過2m作業面。為確保相應作業及保證施工的靈活性,現場采用門式活動腳手架作為施工作業平臺。示意圖如下:5、施工準備5.1材料及工具準備項序名稱規格或型號備 注1鋼管483.01.2米小橫桿、6米立4、桿及大橫桿、6米剪刀撐2竹/木跳板15001200鋪設于平臺3門架M1219配套連接棒、鎖臂、交叉支撐、水平架、掛扣式腳手板、底座與托座5.2作業前準備工作地面應硬化,未硬化地面應采用通長跳板墊設平整。6、門式腳手架搭設及注意事項1) 門架跨距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門式鋼管腳手架(JGJ76)的規定,并與交叉支撐規格配合。2) 搭拆腳手架時工人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3) 門架的內外兩側均應設置交叉支撐并應與門架立桿上的鎖銷鎖牢。4) 技術安全措施: (1)不配套的門架和配件不得使用在同一腳手架內。(2)搭設時交叉支撐、水平架或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 腳手板在作業層面必須滿鋪。5、(3)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壁、搭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4)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經過質量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5)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有熟練操作經驗的工人。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6)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7)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 應按本規范的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8)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嚴禁懸掛起重 設備。(9)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與維護,應按規范的規定進行,在腳手架上進 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10)門式移動腳手架高度超過3米,要求兩組門式移動腳手架連接牢固,以保6、證穩定性;門式移動腳手架高度超過5米,要求三組門式移動腳手架連接牢固,以保證穩定性; (11)根據本工程門式腳手架的使用特點均是在室內共享空間的范圍 內使用.在搭設完畢可利用各層的電梯核心筒井壁和欄桿位置的砼樓板增加拉結點和支撐,以增加穩定性。5) 安裝步驟:彈門架立桿準線安放底座自一端起立門架并隨即裝交叉支撐安裝水平架(或腳手板)安裝水平加固桿照上述步驟,逐層向上安裝按規定位置安裝剪刀撐裝配頂步欄桿。6) 門架的搭設必須配合施工監督,一次搭設自由高度小于6m,以保證門架穩定。7) 水平加固桿、剪刀撐安裝應符合構造要求,并與門架的搭設同步進行。8) 水平加固桿應采用扣件與門架在立桿內側連牢,剪7、刀撐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外側連牢。9) 通道用的端口必須增設封口橫桿10) 作業面平臺下方、直爬梯部位及其他需要的部位必須張掛防墜網。6、門式腳手架的驗收1) 移動門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時應對門架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經檢查合格掛牌后方可交付使用。2) 高度在6m及6m以下的腳手架,由單位工程負責人組織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檢查驗收;高度大于6m的腳手架,由工程處技術負責人隨工程進度分段組織單位工程負責人及有關的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檢查驗收。3) 驗收時應具備下列文件: a) 必要的施工設計文件及組裝圖; b) 門架的部件出廠合格證或質量分級合格標志;c) 門架工程的施工記錄及質量檢查記錄; d) 門架8、搭設的重大問題及處理記錄; e) 門架工程的施工驗收報告4) 門架工程的驗收,除查驗有關文件外,還應進行現場抽查。抽查應著重以下各項,并記入施工驗收報告。a) 安全措施的桿件是否齊全,扣件是否緊固、合格;b) 安全網的張掛及扶手的設置是否齊全; c) 基礎是否平整堅實; d) 連墻(柱)構造的設置是否有遺漏,是否齊全并合格要求; e) 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5) 門架搭設尺寸允許偏差: a) 門架的垂直度:門架縱向的垂直偏差應H/400及50mm(H為腳門架高度);門架的橫向垂直偏差應H/600及50mm;每步架的縱向與橫向垂直度偏差應h0/600.b) 門架的水平度:底步門架縱向水平偏差應9、L/600(L為門架長度)。5、拆除工程施工完畢,應經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確認不再需要門架時,方可拆除。拆除門架與搭設相反工序,經工程負責人核準后,方可進行。拆除門架應符合下列規定:a) 拆除門架前,應清除門架上的材料,工具和雜物。b) 拆除門架時,應設置警戒區,設立警戒標志,并由專人負責警戒。門架的拆除,應按后裝先拆的原則,按下列程序進行:(1) 從跨邊起先拆頂部扶手與欄桿柱,然后拆腳手板(或水平架)與扶梯段,再卸下水平桿加固桿和剪刀撐。(2) 自頂層跨邊開始拆卸交叉支撐,同步拆下頂撐連墻(柱)構造與頂層門架。(3) 繼續向下同步拆除第二步門架與配件。移動門架的自由懸臂高度不得超過三步,否則應加設臨時拉結。(4) 連續同步往下拆卸。對于連墻(柱)構造、長水平桿、剪刀撐,必須在門架拆卸到相關跨門架后,方可拆除。(5) 拆除掃地桿、底層門架及封口桿。4. 門架的拆卸必須遵守下列安全要求:(1) 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除作業。(2) 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接棒應放入袋內,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并整齊堆存。(3) 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搭鉤上的鎖片轉至開啟位置,然后開始拆卸,不準硬拉,嚴禁敲擊。(4) 拆除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