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4)教學總結(5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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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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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第一章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巨龍江山國際三期地塊工程地點:重慶市兩江新區魚嘴鎮建設單位:重慶市巨龍實業有限公司質監站:重慶市兩江新區質監站設計單位:重慶大有建筑設計院勘察單位:重慶北江巖土工程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監理單位:重慶實達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錦宸集團有限公司1、施工范圍:土建工程、建筑給排水、強弱電安裝工程2、質量要求:按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標準及重慶市有關規定進行竣工驗收,一次性交驗合格。3、工期要求:工程總工期為365天,開工日期以開工報告為準。4、建筑工程概況:4.1巨龍江山國際三期地塊位于重慶市魚嘴鎮,地處魚嘴鎮的黃金地段,包括28#(14F/-1D)、29#2、(3F/-1D)、30#(3F/-1D)、31#(3F)、32#(2F/-1D)及地下車庫(-1F)。建筑物0.000分別為298.600、300.000、301.000、301.200、299.200、293.200,建筑物相對高度分別為53.7m、14.1m、14.1m、11.3m、9.7m、5.5m。其中地上建筑面積24361.41,地下建筑面積為9054.40m,總建筑面積33415.81。4.2本工程28#樓為一類高層,2932#樓為多層,地下車庫為二類建筑。防火等級28#樓及車庫為一級,其余為二級,防水等級均為一級,抗震設防烈度均為為6度。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均為50年。第一節編制方案3、目的為防止在施工中多臺塔吊塔臂相互碰撞,在設置塔吊位置和安裝及使用程中必須遵照下列措施執行。以保證塔吊作業安全。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本工程安裝3臺QTZ-6315塔吊,為防止塔吊間相互碰撞,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方案。第二節塔吊防碰撞安全管理目標、指標1、目標:杜絕本工程安裝的塔吊間相碰撞。2、指標:本工程塔吊防碰撞安全管理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1302011的塔吊檢查評分表進行評定,保證項目合格率達到100%,一般項目合格率達到95%以上。第三節安裝措施從本工程施工現場實際出發,利用塔吊的自由安裝高度就可以進行工作,在塔吊工作過程中,塔吊采取高低差的方法就可以做到防止碰撞,在安裝(拆卸)和4、使用過程中,必須按如下的操作程序實施;1、多臺塔吊塔臂防碰撞措施塔吊的位置及安裝時必須按下列規定布置及安裝:(1)、塔與塔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與兩側塔身之間至少有兩米的距離,處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塔吊中處于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少于一個標準節。(一個標準為2.5m)(2)、相鄰塔吊塔臂都可旋轉一周360度;塔吊通過安裝高度限位控制,保證塔吊塔塔臂不碰撞。止了塔吊之間在同一作業面上互相碰撞。隨著主體結構的上升各臺塔吊間保持2個標準節的高差均可防止塔吊之間在不在同一作業面上互相碰撞,或將采取塔機減臂、限位及塔吊其前后臂5、心須安裝指示燈等方法,以確保兩塔臂在交叉作業時,塔吊塔塔臂不碰撞,達到塔機安全生產的目的。第四節安全使用措施為保證工程的安全運行,保障工程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方案。群塔作業由于距離較大,施工中既滿足生產要求,又要減少相互干擾,因此合理布置非常重要。安裝前制定平面布置和立體協調方案。1、平面布置時應盡可能覆蓋整個施工面,不產生或少產生盲點;相鄰塔吊要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塔機回轉時覆蓋面盡可能少重疊或不重疊。2、塔機垂直運輸時應能穿越現場施工構件,確保不同幾何尺寸的物件有足夠的間隙距離提升到需要的作業平臺。3、塔機應有足夠的高度,在考慮到吊鉤高度、吊索高度和吊物高度以及安全限位高度后,應有足夠的垂直6、距離保證各種不同幾何尺寸物件進行水平運輸。4、塔機相互間的距離應錯開,確保吊鉤在最大高度回轉時不相互碰撞。5、堅持中間高、四周低的原則,由于中心位置塔機受周圍塔吊的影響和制約較多,因此居中塔機應盡可能保持在高位,并保證其技術性能最好。6、確保塔機回轉時與相鄰建筑物、構造物及其他設施間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離大于2m,工作中吊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間隙也必須大于2m。7、同步升高和下降,確保群塔相互間的垂直距離符合立體協調方案要求。8、堅持群塔作業運行原則后塔讓先塔原則:塔機在重疊覆蓋區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機要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機。動塔讓靜塔原則:塔機在進入重疊覆蓋區運行時,運行塔機應避讓該區停止7、塔機。輕車讓重車原則:在兩塔同時運行時,無載荷塔機應避讓有載荷的塔機。客塔讓主塔原則:另一區域塔機在進入他人塔機區域時應主動避讓主方塔機。同步升降原則:所有塔機應根據具體施工情況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升降,以滿足群塔立體施工協調方案的要求。第五節安全管理措施1、建立統一協調機制。建立群塔作業統一管理組織和管理網絡聯系配備足夠的人員,明確領導、施工組織及駕駛、指揮和維修保養人員的職責,對現場使用和管理進行統一安排、使用和指揮,并完善群塔作業操作規程,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做到持證上崗,所有人員按程序進行操作指揮。2、合理進行施工組織。根據現場生產需求和風向氣候情況以及每臺塔機的維修保養情況,合理安排塔機8、的使用,盡可能減少同步作業,并及時向操作和指揮人員下達協調作業通知。3、健全報告檢查制度。對施工中存在的各類問題和隱患及時報告,及時檢查,及時通報,并合理安排維修保養,確保所有塔機經常性處于完好狀態。4、加強聯絡、通訊管理。群塔作業應對每臺單機進行統一編號,確定每臺單機操作及信號指揮人員,并保持固定。現場應為塔機組操作及相關人變人員組合,不得擅自改變對講機頻率,不得擅自指揮。5、加強指揮管理。信號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時,應先呼叫被指揮塔機編號,待塔機操作人員應答后方可發出塔機動作指令。同時,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機吊鉤及吊物,塔機運行過程中指揮人員應環顧相近塔機及其他設施,及時指令;安全指9、令應明確、簡短、完整、清晰。塔機長時間暫停時,吊鉤應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起重臂按順風位置停置。第六節塔吊操作、指揮人員作業前安全措施1、作業前檢查和作業時的檢查重點:、機械結構外觀情況各傳動機構應正常。、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應符合標準。、主要部位連接螺栓應無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卡具緊固和穿繞滑輪應符合規定。、供電電纜應無破損。起動機穿身不允許當做工作零線。2、檢查電源電壓是否符合電壓,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應在零位,接通電源后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后方可上機。照明與起重機主斷路器應分接,當主斷路器切斷電源時,照明不應斷電。3、空載運轉,檢查行走,回轉、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10、防護裝置,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操作時力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4、提升重物平穩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米以上。起重吊裝司機在吊裝中應執行“十不吊”。5、下機時將每個控制開關拔至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關閉操作室門窗,下機后切斷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6、任何人員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檢查和修理時,必須佩帶7、塔吊司機在交接班時,要認真做好交底,填寫交底記錄。8、塔吊司機在作業時,發現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施工。雨季作業時,要認真做好防觸電、防雷、防坍塌和防大風工作,風力超過六級以上高空作業要停止施工。9、塔吊司機在停止作業前,必須將塔臂鎖定在季節性順風方向狀態,防止塔臂與塔臂之間由于自然風力作用相互碰撞10、塔吊的機操工、指揮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工作到位,嚴格定位指揮,相互謙讓,相互喊話,確保塔機運輸安全。11、上班前,要進行安全喊話。 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