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新(9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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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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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節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根據設計意圖與現場勘察了解施工現場條件及周圍環境,確定土方的最佳調配方案,充分發揮我司技術力量與大型土方施工機械的施工能力,擬訂施工方案,確定工期指標、勞動力指標、主要材料消耗指標、成本指標、編制詳細具有針對性的施工組織設計。1施工范圍本工程土方開挖主要包括大壩加固、放水涵、泄水閘、進水閘的土方開挖。施工準備熟悉工程環境工程開工前,施工人員應對施工現場的地形,地物進行詳細的踏勘。初步了解所在位置及周圍環境,初步確定跨越線路的措施。場地內障礙物拆遷已完成。臨時道路的修建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原有道路,適當修筑臨時道路。耕植土保護,對原有耕植土進行保護。設置安全標志:自棄土場至施工2、現場道路交叉處、行人較多處、轉彎處以及道路條件較差處等樹立警示標志。在施工現場設置醒目的提示標志,確保現場安全生產。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總體進度計劃和月進度計劃并報批。開工報告,上述各項條件具備后,即可按程序向監理工程師提出開工報告。開工報告的內容根據有關規定及現場監理的要求辦理。施工方案土方開挖1、場地清理場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其范圍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料場、棄渣場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區域的地表。2.植被清理(1)負責清理開挖工程區域內的樹根、雜草、垃圾、廢渣、電線桿及監理人指明的其它有礙物。(2)除監理另有指示外,主體工程施工場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必須延伸至離施工圖所示最大3、開挖邊線或建筑物基礎邊線(或填筑坡腳線)外側至少3m的距離。(3)主體工程的植被清理,必須挖除樹根的范圍應延伸到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邊線、填筑線或建筑物基礎外側3m的距離。(4)注意保護的植被清理區域附近的天然植被,因施工不當造成對環境保護造成不良影響,應負責賠償。(5)凡屬無價值可燃物,盡快將其焚毀。在毀期間,應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對燃燒后果負責。(6)凡屬無法燃燒盡的嚴重影響環境的清除物,必須按監理人指定的地區進行掩埋。掩埋物不得妨礙自然排水或污染河川。(7)場地清理中發現的文物古跡,應按通用合同條款第57條的規定辦理。3、表土的清挖、堆放和有機土壤的使用(1)表土系指含細根須、植物及覆蓋4、等植物的表層有機土壤,應按監理人指示的表土的開挖深度進行開挖,并將開挖的有機土壤運到指定地區堆放。防止土壤被沖刷流失。(2)堆存的有機土壤應利用于工程的環境保護。4、土方開挖(1)開挖區域的臨時道路按監理人根據本技術條款規定批準的施工總布置設計進行場內交通道路布置,并結合施工開挖區的開挖方法和開挖運輸機械的運行路線規劃好開挖區域的施工道。(2)雨季施工在雨季施工中,采取強有力的保證工程質量的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有效防止雨水沖刷邊坡和侵蝕地基土壤。(3)校核測量開挖過程中,經常校核測量開挖平面位置、水平標高、控制樁號、水準點和邊坡坡度等是否符合施工圖紙的要求。監理人有權隨時抽驗承包人的上述校核測5、量成果,或與承包人聯合進行核測。(4)臨時邊坡的穩定主體工程的臨時開挖邊坡,按施工圖紙所示或監理人的指示進行開挖。對于確定邊坡坡度、且時間保留較長的臨時邊坡,經監理人檢查認為存在不安全因素時,應進行補充開挖和采取保護措施。(5)開挖要求土方開挖應從上至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嚴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懸的開挖方法,施工中隨時作成一定的坡勢,以利排水,開挖過程中應避免邊坡穩定范圍形成積水。主體工程開挖特點是清除河道內的砂礫石開挖應遵照監理人的指示進行。開挖清除出的廢料,應堆放在監理人指定的棄料場地。(6)棄土的堆置不允許在開挖范圍的上側棄土,必須在邊坡上部堆置棄土時應確保開挖邊坡的穩定,并經監理人批準。嚴6、禁在河岸岸邊棄土,防止河道堵塞。(7)機械開挖的邊坡修整使用機械開挖土方時,實際施工的邊坡坡度應適當留有修坡余量,再用人工修整,應滿足施工圖紙要求的坡度和平整度。(8)邊坡面滲水排除在開挖邊坡上遇有地下水滲流時,應在邊坡修整和加固前,采取有效的疏導和保護措施。(9)邊坡的護面和加固為防止修整后的開挖邊坡遭受雨水沖刷,邊坡的護面和加固工程應在雨季前按施工圖紙要求完成。冬季施工的開挖邊坡修整及其護面和加固工作,宜在解凍后進行。(10)開挖線的變更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根據土方開挖及基礎準備所揭示的地質特性,需對施工圖紙所示的開挖線作必要的修改時,承包人應按監理人簽發的設計修改圖執行,修改的內容涉及變更7、的應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條款第39條的規定辦理。因施工需要變更施工圖紙所示的開挖線,應報送監理人批準后,方可實施。邊坡安全的應急措施土方開挖過程中,如出現裂縫和滑動跡象時,應立即暫停施工和采取應急搶救措施,并通知監理人。必要時,應按監理人的指示設置觀測點,及時觀測邊坡變化情況,并做好記錄。5、施工期臨時排水(1)臨時性排水措施設計應在每項開挖工程開始前,盡可能結合永久性排水設施的布置,規劃好開挖區域內外的臨時性排水措施,并在向監理人報送的措施計劃中詳細說明臨時性排水措施的內容,提交相應圖紙和資料。(2)提前做好排水設施為保護開挖邊坡免受雨水沖刷,應在邊坡開挖前,按施工圖紙的要求開挖設置截水溝,并經8、監理人批準后,在邊坡開挖前予以實施。(3)及時排除地面積水在場地開挖過程中,應做好臨時性地面排水設施,包括按監理人要求保持必要的地面排水坡度、設置臨時坑槽、使用機械排除積水以及開挖排水溝排走雨水和地面積水等。(4)保護永久建筑物和永久坡免受沖刷采取的臨時排水措施,應注意保護已開挖的永久邊坡面及附近建筑及其基礎免受沖刷和侵蝕破壞。(5)平凹地區開挖與排水在平地或凹地進行開挖作業時應在開挖區周圍設置擋水堤和開挖周邊排水溝以及采取集水坑抽水等措施,阻止場外水流進入場地,并有效排除積水。(6)降低地下水位的排水措施對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基坑需要在旱地進行開挖時,可根據基坑的工程地質條件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9、措施。應按施工圖紙的要求和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編制降低基坑地下水位的施工技術措施,報送監理人批準后實施。其施工技術措施的內容包括:排水孔、井或排水洞布置,抽排水設備配置以及基坑開挖措施等。在基坑開挖期間,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應對基坑及其周圍受降低水位影響的地區進行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觀測。應按監理人的指示將觀測點布置、觀測儀器設置和定期觀測記錄提交監理人。6、開挖渣料的利用和棄渣處理(1)可利用渣料專用于本工程應對本工程開挖獲得的可利用渣料進行統一規劃,渣料應專用本工程永久和臨時工程的填筑及場地平整等。(2)可利用渣料和棄置廢渣應分類堆存應將可利用渣料和棄置廢渣分別運至指定地點分類堆存。應嚴格按10、照監理人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所規定的堆渣地點、范圍和堆渣方式進行堆存,應保持渣料堆體的邊坡穩定,并有良好的自由排水措施。(3)可利用渣料的保質措施對監理人已確認的可用料,在開挖、裝運、堆存和其它作業時,應采取可靠的保質措施,保護該部分渣料免受污染和侵蝕。7、質量檢查和驗收(1)土方開挖前的質量檢查和驗收土方開挖前,應會同監理人進行以下各項的質量檢查和驗收。用于開挖工程量計量的原地形測量剖面的復核檢查。按施工圖紙所示的工程建筑物開挖尺寸進行開挖剖面測量放樣成果的檢查。開挖剖面放樣成果,應經監理人復核簽認后,作為工程量計量的依據。按施工圖紙所示進行開挖區周圍排水和防洪保護設施的質量檢查和驗收。(2)11、土方開挖過程中的質量檢查在土方開挖過程中,應定期測量校正開挖平面的尺寸和標高,以及按施工圖紙的要求檢查開挖邊坡和坡度的平整度,并將測量資料提交監理人。(3)土方開挖工程完成后的質量檢查和驗收土方開挖工程完成后,應會同監理人進行主體工程開挖基礎面檢查清理的驗收,包括按施工圖紙要求檢查基礎開挖面的平面尺寸、標高和場地平整度以及取樣檢測基礎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本款規定的基礎面檢查清理與堤防填筑前的基礎清理作業是檢驗目的和性質不同的兩次作業,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這兩次作業合并為一次完成。土方填筑施工1、土方填筑的責任(1)應按施工圖紙和監理人的指示,完成全部工作。(2)應結合本工程土石料場和利用土12、方開挖料的統一規劃,對開采和填筑的料物進行合理的平衡,保證填筑工程供料的連續和均衡。若供料不當,導致土方填筑施工受阻,。2、土方填筑施工措施計劃在填筑工程開工前14天,應按施工圖紙要求和監理人提示,提交一份包括上列內容的施工措施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3、地形測量資料土方填筑工程開工前7天,應將填筑區基礎開挖驗收后實測的平、剖面地形測量資料報送監理人,經監理人簽認的地形測量資料作為填筑工程量計量的原始依據。4、現場生產性試驗計劃和試驗成果報告土方填筑工程開工前14天,應將土石料場資料以及可利用的各種開挖資料料源,提交一份現場生產性試驗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試驗成果應報送監理人。5、完工驗收資料土13、方填筑工程完工后,為監理人進行完工驗收提交以下完工資料:(1)土方填筑工程竣工圖;(2)土方填筑工程基礎地質編錄資料;(3)土料填筑的試驗檢驗和現場生產性試驗成果;(4)各土方填筑體的材料填筑質量報告;(5)施工期的觀測成果;(6)質量事故處理報告;(7)工程隱蔽部位的檢查驗收報告;(8)監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6、土方開挖和填筑平衡(1)選定土料場本合同工程合同簽字后5天內,向監理人提供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土料來源的可靠證明材料,并應將材料或土石料的詳細勘查資料,報送監理人審批。為了獲得最適合于工程的料源的考慮,監理人有權改變取料場位置和取料范圍或重新增設料場。(2)料場勘查應包括如下內容:剝14、離層厚度,有效層厚及夾層的分布情況;料場的分布、開采、加工、儲存及裝運條件;料場的水文地質條件;料場的開采范圍、占地面積和有效儲量;料場土石料的物理力學特性如比重、天然容重、天然含水量、流塑限、顆粒級配、最優含水量、最大干容重、壓縮系數、滲透系數等。(3)土方填筑料物的開采和平衡根據施工總進度計劃的要求和選定的土石料場,做好土石料開挖和工程填筑計劃的平衡,在提交的施工措施計劃中,列出詳細的土方填筑料物的開采和填筑平衡計劃,以確保土方填筑工程供料的可靠性和均衡性。7、土方填筑的現場生產性試驗土方填筑工程開工前,根據監理人的指示,在選定的土石料場(包括工程開挖利用料)進行與實際施工條件相仿的現場生15、產性試驗,試驗內容包括鋪土方式、鋪土厚度、碾壓機械的類型及重量、碾壓遍數、填筑含水量、壓實土的干密度、滲透系數、壓縮系數等,并根據試驗成果確定填筑施工參數,試驗成果報告報送監理人。8、土料開采(1)料場開挖前,規定進行表層清除,表土和棄土可就近棄置在附近空地上或按監理人的指示運至規定的地點進行堆放;(2)料場周圍及內部應設置有效的排水系統,以保證土石料的質量和開挖工作的順利進行。(3)土料開采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平采或立采方式進行。施工中認真采取有效措施,使土石料在堆放和運輸過程中避免由于降雨、地面徑流或爆曬等影響而改變其含水量等物理力學指標。對于含水量過高的土料,應根據監理人批準的工藝程序進行16、翻曬,使其符合技術條款之要求。9、運輸(1)土料應采用自卸汽車運輸,因施工需要而改用其它方式運輸時,應經過論證,并提交措施計劃報送監理人批準。(2)運輸土料使用的車輛應相對固定,并經常保持車廂、輪胎的清潔。(3)土料運輸應與料場開采、裝料和卸料、鋪料等工序持續和連貫進行,以免周轉過多而導致含水量的過大變化。(4)監理人認為不合格的土石料一律不得回填。10、土方填筑施工(1)土方填筑工作,必須在其基礎按規定的要求處理和清理完畢,并經監理人驗收和簽署驗收合格證后才能進行。(2)碾壓機具的行駛方向以及鋪料方向平行堤軸線。填筑施工參數滿足施工詳圖或監理人的指示。(3)每一層土層按規定參數施工完畢,并經17、監理人檢查合格后才能繼續鋪筑上一層。在繼續鋪筑上層新土之前,對壓實層表面殘留的、被碾壓子凸塊翻松的半壓實土層進行處理(包括含水量的調整),以免形成土層間結合不良的現象。(4)壓實土體不能出現漏壓虛土層、干松土、彈簧土、剪刀破壞和光面等不良現象。監理人檢查認為不合格時,有權要求返工至監理人認可為止。(5)鋪土面盡量平起,以免造成過多的接縫。若由于施工需要進行分區填筑時,其橫向接縫坡度不得陡于1:3,不得留縱向接縫。(6)在接合的坡面上,配合填筑的上升速度,將表面松土鏟除至已壓實合格的土層為止。坡面須經刨毛處理,并使含水量控制在規定的范圍內,然后才能繼續鋪填新土進行壓實。(7)為保持土料正常的填筑18、含水量,日降雨量大于10mm時,應停止填筑。風力或日照較強時,按監理人的指示,進行灑水濕潤,以保持合適的含水量。(8)填筑面應略向上游傾斜,以利排除保水。下雨前采取措施,防止雨水下滲,雨后將填筑面含水量調整至合格范圍,才能復工。(9)在負溫條件下進行填筑按SDJ213-83第節的有關規定執行。11、質量檢查和驗收(1)選派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在土料場開挖和現場填筑中進行監督和指導。監理人另設有監理機構和人員,施工方的監督人員應密切配合監理人監督人員的工作,及時向監理人報告檢查中所發現的問題,并及時向監理人提供必要的資料。(2)土方工程的質量檢查與取樣試驗要求按規范(SL260-98)規定的有關19、內容和辦法進行。(3)填筑工程完工后,通知監理人進行檢查驗收,應按招標文件和規范(SL260-98)有關內容和辦法進行。(4)經監理人檢查后,認為質量不合格,應按監理人指示對工程缺陷部分進行返工、修理和補強。由此而引起的工程延誤、損失,其返工、修理或補強的一切施工費用均自行負擔。(5)除日常質檢工作外,在必要時,監理人可對有懷疑的部位和為質檢進行的試驗項目進行復查,監理人可指令乙方在監理人監督下進行試驗,并向監理人提交試驗成果資料。不得以此要求發包單位增額外支付。(6)全部土方填筑工程完成后,負責編制包括竣工圖及竣工驗收資料的驗收報告。竣工驗收資料中應附有全施工過程中質量檢查記錄和文件以及對工程缺陷的處理成果資料,一同報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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