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快捷酒店經濟型旅館建筑設計規范(1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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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大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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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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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快捷酒店經濟型旅館運營管理手冊操作流程資料合集
1、旅館建筑設計規范 第一章 總則 第 1.0.1 條 為使旅館建筑設計符合適用、安全、衛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規 范。 第 1.0.2 條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至少設有 20 間出租客房的城鎮 旅館建筑設計。有特殊需求的旅館建筑設計,可參照執行。 第 1.0.3 條 根據旅館的使用功能,按建筑質量標準和設備,設施條件,將旅館建 筑由高至低劃分為一、二、三、四、五、六級 6 個建筑等級。 第 1.0.4 條 旅館建筑設計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的民用建筑設計通 則以及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范。當設計旅游涉外飯店時,應有明確的星級目 標,其功能要求尚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二章 基地2、和總平面 第 2.0.1 條 基地。 一、基地的選擇應符合當地城市規劃要求,并應選在交通方便、環境良好的地 區。 二、在歷史文化名城、風景名勝地區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附近,基地的選擇及 建筑布局,應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管理條例和保護規劃的要求。 三、在城鎮的基地應至少一面臨接城鎮道路,其長度應滿足基地內組織各功能 區的出入口、客貨運輸、防火疏散及環境衛生等要求。 第 2.0.2 條 總平面。 一、總平面布置應結合當地氣候特征、具體環境,妥善處理與市政設施的關系。 二、主要出入口必須明顯,并能引導旅客直接到達門廳。主要出入口應根據使 用要求設置單車道或多車道,入口車道上方宜設雨棚。 三、不論采用何種3、建筑形式,均應合理劃分旅館建筑的功能分區,組織各種出 入口,使人流、貨流、車流互不交叉。 四、在綜合性建筑中,旅館部分應有單獨分區,并有獨立的出入口;對外營業 的商店、餐廳等不應影響旅館本身的使用功能。 五、總平面布置應處理好主體建筑與輔助建筑的關系。對各種設備所產生的噪 聲和廢氣應采取措施,避免干擾客房區和鄰近建筑。 六、總平面布置應合理安排各種管道,做好管道綜合,并便于維護和檢修。 七、應根據所需停放車輛的車型及輛數在基地內或建筑物內設置停車空間,或 按城市規劃部門規定設置公用停車場地。 八、基地內應根據所處地點布置一定的綠化,做好綠化設計。 第三章 建筑設計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 3.1.1 條 公共用房及輔助用房應根據旅館等級、 經營管理要求和旅館附近可 提供使用的公共設施情況確定。 第 3.1.2 條 建筑布局應與管理方式和服務手段相適應,做到分區明確、聯系方 便,保證客房及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