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群作業施工方案(9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478035
2022-07-22
9頁
45KB
1、專項方案審批表 編號:紹興濱江金色家園二標段 工程 塔吊群吊 專項施工方案已于2010年4月14日編制完畢,請審批。編制人(簽字): 項目技術負責人(簽字):項目經理(簽字): 年 月 日施工單位審批意見企業技術負責人(蓋章簽字): 年 月 日監理單位審批意見監理工程師審查意見:監理工程師(簽字): 年 月 日總監審查意見:總監(蓋章簽字): 年 月 日紹興濱江金色家園二標段工程塔吊群作業方案 編制人: 審核人: 批準人: 杭州通達建筑集團有限公司2010年4月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紹興濱江金色家園二標段建設單位:紹興濱江鏡湖置業有限公司設計單位:中國美術學院風景建筑設計研究院勘察單位:浙江山2、川有色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監理單位:杭州市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杭州通達集團有限公司工程地點:紹興鏡湖新區解放大道與鳳林路交叉口的東北角。紹興濱江金色家園二標(2#-5#、9#-11#、14#-16#、20#、21#、25#-30#、C區、B區地下室)工程,位于紹興市鏡湖新區解放大道與風林西路交叉口北東側外灘2號地塊,設有一層滿堂地下室基礎。總建筑面積1692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積134610.64平方米,地下室層高為3.6米,排屋、商鋪為3層框架結構,3#4#5#9#10#11#為2532層框架剪力墻結構。防火等級一級,防水等級級,設計使用年限50年。本工程0.000m相對黃海標高6.3、900米,(3#、4#樓為6.400米、排屋為8.45米)。根據施工需要,計劃在現場布置七臺塔吊QTZ63A(5510),1#塔吊塔身搭設高度為33米; 2#塔吊塔身搭設高度39米;3#塔吊塔身搭設高度為102米,4#塔吊塔身搭設高度為108米;5#塔吊塔身搭設高度為102米。6#塔吊塔身搭設高度為108米、7#塔吊塔身搭設高度為114米。塔吊編號及型號位置主體工程施工階段工作范圍與相鄰塔吊距離初始安裝高度最終安裝高度1#塔吊20#樓的正北15#、16#、21#、20#、25#、26#樓距7# 80.9m,距2# 80.2m,距3# 80.08m,3333m2#塔吊2#樓的北東角2#、14#、4、15#樓距1# 80.2m,距3# 68.68m,3939m3#塔吊3#樓的北東角3#、16#樓距2# 68.68m,距1# 80.08m,距4# 63.42m,271024#塔吊4#樓的南東角4#樓、大門口材料轉運距3# 63.42m, 距5# 80.63m, 331085#塔吊5#樓的正東5#、27#樓 距4# 80.63m,距6# 62.8m, 271026#塔吊10#樓的正西角10#、11#、30#樓距5# 62.8m,距7# 99.4m, 331087#塔吊9#樓的正南9#、28#、29#樓距6# 99.4m,距1# 80.9m, 27114具體位置附圖集及坐標點表。考慮到本工程的工5、期,實際施工過程中的材料運輸量,并結合現場的實際和使用過程中最大的安全性,本工程塔吊群的布置遵循以下原則:1. 平面布置既要最大限度地減少平面交叉,其交叉區域盡可能靠近建筑空隙,同時又要盡可能減少工程盲區的出現。2. 明確各塔吊間合理的高差控制以及塔吊頂升順序。3. 避免過多的交叉以及在工程重要作業區交叉,確保塔吊安全。二、編制依據1. 設計文件及設計圖紙2. 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ZBJ80012-893. 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854. 有關塔吊的規程、規范5. 塔吊安裝說明書三、施工準備經過認真的分析工程所需垂直運輸能力及塔吊覆蓋范圍,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本工程安裝七臺塔吊6、,根據群塔施工有關規定,保證塔吊使用安全,在選擇塔吊安裝位置時必須滿足如下條件:兩臺塔吊的壁架與壁架之間的高差至少不小于6米,低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機臂端部與相鄰塔式起重機塔身之間,不得小于2米側距離。四、施工技術措施1. 在塔吊的塔頂及塔架部裝設防撞紅色燈,并保證防撞燈的供電不受停機影響。使塔吊操作人員、指揮人員、施工人員能明顯辨認清楚塔臂位置,防止發生各種碰撞事故;2. 對塔吊操作人員、指揮人員進場進行“三級”教育,必須持證上崗,針對塔吊群作業進行專項的安全操作技術交底;3. 安裝旋轉限位器,控制塔吊的旋轉角度,保證兩臺塔吊不在同一個垂直區域同時作業。4. 對塔吊操作司機、信號工,起重司索工等7、組織進場專業培訓,操作交底,并形成長效機制,統一信號,統一各塔吊轉臂的規定和限制。5. 定期對塔吊操作人員(司機、信號工、起重司索工等)的工作態度、工作責任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和評審,并適當給予獎罰,鼓勵其認真、負責的工作。6. 塔吊司機與信號指揮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經統一確定頻率后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改頻率,對講機只能專機專用,不得轉借或兼作他用。五、施工安全措施1. 加強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定期對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每月一次)。2. 對“四限位、兩保險”特別是旋轉限位器要經常檢查,保證其可靠性;3. 塔吊行走到距限位開關碰塊3米時,應提前減速停車。48、. 施工中,臨時停歇或停電,必須將重物卸下,升起吊鉤,將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5. 夜間作業,必須有足夠的亮度照明;6. 所有參加作業人員都必須遵守現場施工的各項安全規范及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7. 塔吊司機、塔吊裝拆人員以及塔吊的指揮都必須持有當地市勞動部門簽發的特種工作操作證。8. 4級風以上嚴禁塔吊安裝作業及塔吊頂升施工作業;9. 作業現場必須設置不小于2020O米的安全作業區。10. 操作工人進入施工現場佩帶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登高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酒后作業;11. 兩臺塔吊同時處于工作狀態時,塔吊工作人員必須時刻注意對方的工作狀態,保持精力集中,本著輕吊讓重吊的原則互相禮讓、互9、相配合。12. 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嚴禁酒后作業、嚴禁疲勞作業,配備兩名塔吊司機各指揮人員輪流上班。13. 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1)、指揮信號不明確不準吊。(2)、斜牽斜掛不準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5)、吊物上有人不準吊。(6)、埋在地下物不準吊。(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8)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9)棱銳物與鋼絲繩有接觸無保持措施不準吊。(10)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14. 信號指揮人員應與塔機機組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作業人員,若需更換必須重新培訓交底,作業換(交)班時,應采10、用交面交接制。15. 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司機的應答制度,即信號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時,塔吊司機應答后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吊動作指令。16. 指揮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吊吊鉤與轉臂過程,同時還應環顧相鄰塔吊的工作狀態,并發出安全提示語言,安全提示語言應明確、簡短、完整、清晰。六、塔吊群運行操作規則1. 后塔讓先塔,兩塔吊的塔臂在作業相交叉的區域內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吊要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吊。2. 低塔讓高塔,低塔在轉臂前應先觀察高塔運行情況再進行作業。3. 動塔讓靜塔,兩塔吊臂交叉區作業時,進行運轉的塔機應避讓處于靜止的塔吊,同時塔吊完成作業后應迅速離開交叉作業區11、。4. 輕吊讓重吊,兩塔由同時運行時,無載荷塔吊應主動避讓有載荷塔吊。5. 塔吊司機定期匯報,塔吊司機應定期檢查塔吊的工作運行狀況,若發現異常應主動向項目部主管人員匯報,不得隱瞞事故隱患,同時主管人員應立即派員檢查塔吊運行狀況,確認符合要求后才能繼續使用。6. 對信號工、司索工的工作要求:(1) 信號工必須經過專業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嚴禁酒后作業。(2) 信號工應能熟練的應用手勢、旗語和通訊設備,能夠按照現場平面布置圖和施工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3) 掌握常用的材料重量,掌握塔吊陽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的起重量,掌握吊裝、起重的相關知識。(4) 具備指揮雙機或多機作業的指揮能力,并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原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