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動火專項施工方案(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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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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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現場動火專項施工方案為加強施工現場防火管理,確保本工程的順利進行,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規范,特制定以下施工方案。一、工程概況:新站區XZQTD222地塊項目由10棟11層洋房、7棟18層小高層、8棟26/28層高層、一層地下車庫和幼兒園及社區用房等組成。項目分為三期,1#、2#、811#、1720#樓共10棟為一期,3#、57#、12#、13#共6棟為二期,1516#、2123#、2528#共9棟為三期。均為剪力墻結構。地下車庫西低東高,高度為3.15m,地下室層高為(8#、9#、11#、18#樓為4.5m,1#、17#、19#樓4.6m,2、2#、10#、19#樓4.7m,其中8#9#、10#、11#、18#、19#一層為架空層,層高3.3m,目前僅一期出圖),17#、20#樓二層以上層高為2.95m,其余樓棟二層以上層高均為2.9m。建筑面積:1#樓9398.64,2#樓10119.51,8#樓4394.17,9#樓9813.43,10#樓4403.97,11#樓8773.93,17#樓5777.3,18#樓4403.97,19#樓4392.39,20#樓5777.3,幼兒園4214.5,社區用房1962.84。設計耐火等級:地下一級;高層為一級。層高:地下室為-3.1米,主體以上均為2.9米 ;總工期:900天。開工日期:203、17年09月1日。總建筑面積216223.88,地上建筑面積:168998.89,地下建筑面積:47224.99。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地點:位于新站區。路與。路交口二、 施工現場防火管理制度1、建筑工地必須實行消防責任制,加強防火安全管理,確保國家、集體財產和人身安全。2、工地的防火、保衛工作有現場施工單位全權負責。責任人為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或承包負責人,責任人應根據建筑工地面積大小,及時配備值班檢查人員,做好施工現場防火安全、保衛工作,并派專人管理3、工地應落實防火、保衛責任制,施工現場危險品管理,安全用電管理、動用明火審批規章制度,及時配備監護人員進行現場4、監督,做到不定期對工地各項規章制度的檢查和有效落實。4、工地內易燃易爆倉庫或場地應設置明顯標志,嚴禁吸煙,對不在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應及時清理或處理,生活區宿舍和臨時倉庫內,嚴禁明火取暖,嚴禁使用“熱得快”等各類大功率電器等。5、施工現場臨時動火,必須符合動火的規范要求,填寫動火審批表,并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方可動火。三、施工現場防火措施1、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區域。2、加強現場值班巡查,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3、施工時需要必須經安全部門現場查看后批準,不得在高壓線下面或堆放可燃物品下操作,應提前清理干凈,方可施工4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更新,保證完整、有效。5、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備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6、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得少于2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5M,如達不到以上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表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7、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小于5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10M。8、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器火災。9、嚴禁在屋面用明火熔化柏油。四、禁火區域劃分及審批規定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制度2、凡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于一級動火:1)禁火區域內2)6、油罐、油箱、加油車和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連接在一起的3)危險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4)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5)各種受壓設備,現場堆有大量可燃、易燃物質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安案,報公司安保部門幾消防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4、凡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于二級動火: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2)小型油箱等容器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5、二級動火作業由現場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監理單位審查批準后,方可作業。6、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場地進行用火作業,屬于三級動火作業7、三級動火作7、業由所使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現場負責人及監理單位審查批準后,方可作業。五、滅火器材配備措施1、機房、垂直運輸設備的操作室、值班室、臨時動火作業場所等,配備不少于1個有效的滅火器2、集體宿舍每25平方內不少于2個滅火器3、易燃易爆品倉庫、可燃物品堆放區,木料堆放場所等,50平方以內配備不少于2個滅火器,每增加50平方增加2個。4、施工辦公室,水泥倉庫,廚房等100平方以內滅火器不少于4個,每增加50平方增配2個5、在建建筑內,施工層應配備不少于2個滅火器,隨施工樓層增加六、焊、割作業”十不燒“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得進行焊、割作業2、凡屬于一、二、三級動火范圍內8、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作業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作業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得進行焊、割作業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的進行焊、割作業7、有壓力或密封的管道,或不明的管道,容器不得焊、割作業8、焊、割部位有附近有易燃易爆品,在未清理或未采取有限的安全措施前,不得作業9、附近有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得進行作業10、在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搞清楚有無危險情況,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前,不準進行作業新站區XZQTD222地塊項目部安徽。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