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施工安全保證措施方案(5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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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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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氣施工安全保證措施方案一、編制依據1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 86 2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88 二、安全管理體系施工安全由工程項目指揮部統一管理,具體由常務副總指揮負責整個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的具體實施以項目經理部為單位建立安全管理體系。1 安全管理方針和目標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目標:杜絕重大設備事故;杜絕重大人身傷亡事故;杜絕火災事故;杜絕交通安全事故;一般事故頻率小于3。2 安全管理體系按照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在項目經理部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管理結構圖見下頁3 安全管理措施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2、全面責任。項目主任工程師對安全生產負技術方面的主要責任,負責審核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制訂和教育工作。技術部門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指導。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針對工程特點和現場實際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落實,進行現場檢查,隨時糾正違章,消除事故隱患。施工隊長是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執行人,負責本施工隊的安全生產工作。各施工隊兼職安全員(班組長) ,負責日常安全監督檢查,組織每日班前安全會,并做項目經理質安部安全員技術部施工隊長專業組長領導職能指導職能作業人員好安全日記。實行安全工作周檢制度和安全獎罰制度,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三、安全管理措施1、通用規定1.1 工程施工前,各專3、業工程技術人員應以施工方案為依據,在進行技術交底的同時,也要進行專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做到工作任務明確,施工方法明確,物體重量明確、安全措施明確。1.2 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普工),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1.3 電工、焊工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1.4 工作場所保持整潔, 材料堆放整齊, 留有足夠的通道。 機具、設備安置合理、 整齊,垃圾廢料及時清理,各個施工班組均要做到工完料凈場清。1.5 腳手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進入現場的腳手工具必須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1.6 腳手架的搭設必4、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搭設后應由安全員進行檢查, 合格后方可使用。1.7 電焊把線與鋼絲繩不要交混在一起, 避免打壞鋼絲繩,必要時需停止一切焊接工作,確保重大吊裝的安全進行。1.8 在電氣焊施工中,要檢查周圍環境,應遠離易燃物品,否則應采取有效措施。1.9 施工現場應配備相適應的滅火器具(如滅火器、砂桶、鐵銑等)。1.10 現場禁止動火區域,動火前必須提出申請,并采取措施,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動火。1.11乙炔和氧氣瓶等易爆物品,嚴禁碰撞和太陽直曬或接近火源,氧氣瓶減壓閥、表、管接頭、管線,禁止沾附油類。乙炔發生器,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1.12 施工現場嚴禁隨意煙火,易燃物品應有專門庫房,5、危險地方應有明顯安全標志,并配備消防器材。1.13 加強現場保衛工作和制度,防止設備丟失和損壞,制定切實可靠的各種現場保衛制度,以保證安全。1.14 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人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1.15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同意。1.16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6、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1.17 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要懸掛“ 危險” 或“ 禁止通行 ” 牌。夜間設紅燈示警。1.18 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固情況,發現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系。1.19條施工現場夜間臨時照明電線及燈具,高度應不低于2.5 米。易燃、易爆場所,應用防爆燈具。2、機電設備2.1 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2.2 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7、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2.3 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 不得在運轉中修理。2.4 電氣、儀表、管道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2.5 行燈電壓不得超過 36伏,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2.6 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2.7 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 應按照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2.8 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8、止帶電操作。2.9 熔化焊錫,錫塊、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濺。2.10 噴燈不得漏氣、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場所點火及使用。工作完畢,滅火放氣。2.11 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2.12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2.13 多臺配電箱(盤)并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接合處,也不得觸摸連接螺孔。2.14 剔槽打眼時,錘頭不得松動,鏟子應無卷邊、裂紋,戴好防護眼鏡。樓板、磚墻打透眼時,板下、墻后不得有人靠近。2.15 人力彎管器彎管,應選好場地,防止滑倒和墜落,操作時面部要避開9、。2.16 管子穿帶線時,不得對管口呼喚、吹氣,防止帶線彈力勾眼。穿導線時,應互相配合防止擠手。2.17 安裝照明路線不準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須通行時,應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2.18 電纜盤上的電纜端頭,應綁扎牢固。放線架、千斤頂應設置平穩,線盤應緩慢轉動,防止脫桿或傾倒。電纜敷設至拐彎處,應站在外側操作。木盤上釘子應拔掉或打彎。2.19 照明開關、燈口及插座等,應正確接入火線及零線。3 電氣調試3.1 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須接地。被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人看守或加鎖。并對儀表、接線等檢查無誤,人員撤離后,方可升壓。3.2 電氣設備或材料作非沖10、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 均應緩慢進行。 因故暫?;蛟噳航Y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并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3.3 電力傳動裝置系統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示牌,防止誤合閘。3.4 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應防止有人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后,必須放電。雷電時禁止測定線路絕緣。3.5 電流互感器禁止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壓方式運行。3.6 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3.7 現場交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越遮攔和從事修理工作。3.8 在高壓帶電區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11、帶電部分,應保持安全距離,并需有人監護。電壓(千伏)距離(米) 6以下 0.35 1035 0.6 3.9 變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停電工作時:3.9.1 切斷所有電源,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3.9.2 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3.9.3 驗明設備或線路確認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地。3.9.4 裝設接地線,應由二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3.9.5 接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3.9.6 設備或線路檢修完12、畢,應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臨時短路接地線。 3.10 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網不允許有的接地有的接零。3.11 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4、高空作業4.1 高空作業人員應進行身體檢查,凡不符合高空作業人員決不準登高空作業。4.2 高空作業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4.3 高空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4.4 遇有惡劣氣候 (如風力在六級以上) 影響施工安全時, 禁止進行露天高空、 起重作業。4.5 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厘米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要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護或設置圍欄。4.6 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高空作業與地面聯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4.7 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安全帶使用前要認真檢查其可靠性,完好性。4.8 高空作業時必須設專人監護, 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停止作業,分析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原因,待找出解決辦法后,經專業安全工程師認可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