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板梁安全專項施工方案(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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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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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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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錄一、工程概況 1二、安全管理 12.1 安全生產責任制 12.2 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12.3 持證上崗制度 22.4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22.5 安全檢查制度 22.6 重大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制度 32.7 安全事故上報、處理制度 32.8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3三、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3四、起重、運輸、安裝設備操作注意事項 4五、高處作業注意事項 5六、梁板安裝事故預案 6AK10+535.5大橋20m預應力梁板吊裝安全施工方案一、工程概況AK10+535大橋起止樁號為AK10+480.444AK10+590.564,橋長110.12m,正交交角為90o,上部構造設計為預應力簡支空心板2、,全橋在0#、5#橋臺設伸縮縫,全橋共計五跨,毎跨20m,預應力空心板30片,其中中板20片,邊板10片,最大吊裝重量為36t。根據橋頭場地狹小,橋下溝深坡陡,不利大型設備吊裝的實際情況,梁場采用30t千斤頂配合25t汽車吊機和運梁車移梁及運輸,梁板吊裝現場采用“雙鉤釣魚法”吊裝。二、安全管理因梁板安裝工作為懸空作業,同時考慮到橋梁跨徑較大、噸位較重、自支性小等特點,施工安全存在一定的風險。為確保架梁工作的順利進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梁板吊裝由專業人員施工,并設立專職安全員一人,兼職安全員二人,信號員4名,起重工2名。梁板的出坑、堆放、起吊、運輸安裝由二人負責,一人專職負責檢查機工具的正常磨3、損、工作年限、使用壽命等問題,并督促工作人員對機工具及時進行保養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立即停止作業,進行調整,處理正常后方可重新工作。所有工作人員都必須戴好安全帽。謝絕非工作人員進入,并在施工現場設立醒目的安全告示和警告牌,及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設立獎罰制度,對違章作業者進行嚴肅處理,做到人人都安全,從而真正實現安全、質量雙贏。2.1 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以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各級安全責任制,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項目部與工程隊、工程隊與班組層層簽訂吊裝安全管理責任書,充分發揮有系統、分層次的安全目標管理,并堅持定期考核、獎懲兌現。4、2.2 安全宣傳教育制度加強吊裝教育培訓,落實“吊裝三級安全教育”制度。三級安全教育主要有以下內容:(1)項目部: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本單位安全施工狀況、施工特點;警示錄及事故案例剖析等。(2)工程隊:本工程隊承擔施工任務特點、性質和安全施工規定,主要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特殊作業、危險作業、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及上級規定的學習內容。(3)施工班組:本班組安全施工概況,工作性質、工作范圍及工作環境,本崗位使用機械設備、工器具性能、防護裝置的作用及正確的使用方法,講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及相關安全注意事項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正確使用和保管方法等。2.3 持證上崗制度(1)新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基礎知識、各工種現場安全規程制度的培訓,并經現場見習和跟班學習,考核應知應會的安全知識合格后才允許上崗。(2)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和主要技術工種人員必須經過有關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3)項目部管理人員必須是經過技術培訓并取得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2.4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實行吊裝安全技術交底制,施工前,工程隊長、帶班人員必須對本隊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凡參加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要履行簽字手續,專職安全員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作好記錄。2.5 安全檢查制度(1)安全巡查制度堅持吊6、裝安全巡查制度,每日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和工程隊兼職安全員對吊裝現場進行巡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糾正違章操作行為,并作好記錄,在安全例會上進行安全情況通報。(2)“三工”制度堅持吊裝“三工”制度,即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檢查,工后有講評。工前交待在去工地上班前,由帶班干部對本隊人員進行安全交待,主要內容有:施工程序及工藝要求;施工過程中的危險分析及預防措施。工中檢查在施工過程中,帶班干部及技術員、兼職安全員要對現場施工進行檢查,主要內容有:工作程序、步驟、操作工藝是否符合標準及技術要求;操作人員的基本動作、操作動作及工具使用是否符合標準;設備、設施、物資、材料是否按規定堆放;檢查勞動紀律,及時糾正“7、三違”現象。工后講評工后講評主要內容有:對工具、設備的狀態、數量進行整理、檢查;對材料及產品進行整理和統計;對環境進行清理,達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對人數進行清點;對隱患進行處理或對本班作業的主要問題進行反映和報告并對下一班進行交接。2.6 重大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制度項目部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辦公室編制工程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組織現場應急處理預案的演習訓練和相關知識的培訓,對突發的安全生產事故實施應急救援和及時處理。預案措施應覆蓋事故發生、發展、處理的全過程,結合事故類型和事故規律,制定并落實防止重大事故發生的預防性措施,限制事故影響范圍及防止事故擴大的控制措施,以8、及減少事故損失、盡快恢復工程建設正常秩序的恢復控制措施。2.7 安全事故上報、處理制度發生任何安全事故,項目部均應按有關規定向上級和監理工程師報告事故詳情,并按指示要求進行處理。事故處理堅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2.8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項目部根據項目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于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章制度、避免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的有功集體和個人進行獎勵。對于忽視安全生產,工作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盲目施工、野蠻施工等造成安全事故的集體和個人嚴懲不怠。三、吊裝安全操作規程19、吊裝操作、信號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證后,方能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操作人員應了解設備的機械構造、使用性能。2、工作人員在作業時精力集中,堅守工作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和安全帽等,嚴禁酒后作業、違章作業。3、吊裝前,檢查操作系統是否可靠,制動器是否靈活可靠。4、吊裝前,應統一指揮信號,吊裝時,指揮人員發出的信號與操作人員意見不一致時操作人員應發訊問信號,在確認與指揮信號意圖一致后,才能操作。5、在吊運梁板過程中,如遇到起升機構制支突然失靈時,操作人員應立即發出信號,通知附近的人員離開,并迅速按動控制按鈕反復起落梁板,并選擇安全地點,把梁板放下,不應任其自由下落,隨10、后再進行檢修,決不可在吊運過程中進行檢修。6、在吊梁板時,應使承載均勻、平穩,不能忽起忽落;起升機構的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同時,起吊和降落做到同步,注意控制好前后端的高度差;在扒桿所受的負荷不能超過其最大起重量的情況下方可起吊梁板。7、在操作過程中,應有專人分別位于前、后支架觀察和監聽,如果發現不正常現象或聽到不正常的聲音時,立即通知總指揮采取相應措施,并停車檢查,排除故障。未找出原因,不能開始操作。8、操作人員要做到十不吊:(1)指揮信號有誤或不明確;(2)超負荷;(3)梁板上有人;(4)安全裝置不靈;(5)下大雨;(6)能見度低、視線不好;(7)起重鋼絲繩滑槽;(8)梁板被掛牢;(9)梁板緊11、固不牢;(10)風力超過六級;9、梁板吊裝時,操作人員只服從總指揮員的口令,由專人指揮。多人掛鉤時,操作人員只服從吊運確定的指揮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出的危險信號,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四、起重、運輸、安裝設備操作注意事項1、吊裝作業前必須嚴格檢查起重設備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進行試吊。2、吊起重物作業平移時,應將重物提高到可能遇到的障礙物0.5m;以上運行時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搖擺。3、吊裝作業應派專人統一指揮,參加吊裝的起重工要掌握作業的安全要求,其它人員要有明確分工。4、各種起重機具不得超負荷使用。作業中遇到有停電或其他特殊情況,應將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懸在空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12、位。五、高處作業注意事項在準備階段,做細致的設備檢查,作好安全的技術交底。所有起重索吊品具及常用機具的技術規格選用都必須做到以計算(帶有相應的安全儲備)為依據。每天開工前必須檢查一次起重運輸設備。每天收工后必須檢查一次工具及進行設備維護。卷揚機必須有安全裝置,防護裝置。所有工序動作必須統一指揮。現場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施工人員嚴禁酒后或穿拖鞋上班。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栓好安全帶。每臺卷揚機必須設備雙道電門開關,預防突然損壞。架設設備采用3臺5T卷揚機,兩套32T滑輪組等構件,從理論學計算均能滿足力學要求,但所有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尤其鋼絲繩必須是新出廠的合格產品。嚴禁用磨損過度的舊鋼絲繩,卷揚機13、滑輪組均應檢查其安全與防護裝置是否正常,嚴防架設過程中出故障,架梁前應進行試運轉。架梁時捆綁梁端固定位置(兩端各50cm以內),捆綁時應用木塊隔離鋼絲繩與砼接觸,以防磨損鋼絲繩和損壞梁體,應專人負責捆綁,以保證安全可靠。電力及照明線路經常檢查,防止發生漏電事故;遇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停工時,要切斷電源,保護好各種設備。吊裝前,在橋上及橋下設置安全警戒線,禁止非作業人員、現場管理人員進入吊裝區域。專職安全員全程監控。懸空高處作業必須設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從事高處作業人員要定期或隨時體檢,發現有不宜登高病癥,不得從事高處作業,嚴禁酒后登高作業。高處作業人員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準備齊全,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系,應有專人負責,或配有通訊設備。六、梁板安裝事故預案1、停止安裝作業。有人員受傷的立即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救治;2、事故情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3、分析事故原因,追查事故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做到立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明的不能復工,事故責任不明的不能復工,整改不到位的不能復工;4、處理善后事宜;5、對結構構件有損傷的進行補救處理或構件返工;6、恢復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