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施工方案供參考(10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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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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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1:綠色建筑施工方案綠色建筑施工方案是指建設工程施工階段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設計要求,通過建立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 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政策, 最大限度節約資源,減少能源消耗,降低施工活動對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提高施工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水平,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為貫徹落實綠色施工及規范綠色施工管理, 住建部發布了綠色施工導則,主要包括資源節約及環境保護兩方面,其中資源節約主要從節約土地、 節能、節水及節約材料與資源利用四方面對施工過程進行規范及控制。環境保護主要從揚塵污染控制、 有害氣體排放控制、水土污染控制、噪聲污染控制、光污染控制、施工2、固體廢棄物控制及環境影響控制七個方面。為保證順利拿到綠色建筑運行三星級標識評價, 本項目的綠色建筑施工方案遵守并參考 綠色施工導則、江蘇省綠色施工工程評價參考標準和江蘇省綠色施工工程評審辦法的規定。一、資源節約1、節約土地( 1)建設工程施工總平面規劃布置應優化土地利用,減少土地資源的占用。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建設禁止使用粘土磚。.現場物料堆放應緊湊。 如施工現場場地狹小, 需選擇第二場地進行材料堆放、材料加工時,應優先考慮利用荒地、 廢地或閑置的土地。挖出的棄土,有場地堆放的應提前進行挖填平衡計算, 或與鄰近施工場地之間的土方進行資源調配, 盡量利用原土回填, 做到土方量挖填平衡。因施工造成裸3、土的地塊,應及時覆蓋沙石或種植速生草種,防止由于地表徑流或風化。( 2)土方開挖施工應采用先進的技術措施,減少土方開挖量,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土地的擾動,保護周邊自然生態環境。2、節能( 1)建設工程施工應實行用電計量管理,嚴格控制施工階段用電量。建設工程施工用電必須裝設電表,生活區和施工區應分別計量;用電電源處應設置明顯的節約用電標識; 同時,施工現場應建立照明運行維護和管理制度,及時收集用電資料,建立用電節電統計臺帳。針對不同的工程類型, 如建筑工程、設備安裝工程等進行分析、 對比,提高節電率。3、節水( 1)建設工程施工應實行用水計量管理,嚴格控制施工階段用水量。建設工程施工用水必須裝設水表4、,生活區和施工區應分別計量。施工現場應及時收集施工現場的用水資料, 建立用水節水臺帳, 并進.行分析、對比,提高節水率。( 2)建設工程施工應采取地下水資源保護措施,新開工的工程限制進行施工降水。 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降水的工程, 必須組織專家論證審查。施工中抽取地下水不僅不利于地下水資源的保護, 還會不同程度地形成人為的地質災害,對周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因此,施工降水應遵循保護優先、合理抽取、抽水有償、綜合利用的原則,優先采用連續墻、護坡樁樁間旋噴樁、水泥土樁型鋼等帷幕隔水施工方法,隔斷地下水進入施工區域。 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降水的工程, 經過專家評審并通過后,可以采用管井、井點等方法進行施工5、降水。進行施工降水應當安裝抽排水計量設施。應對施工現場的污、 廢水等非傳統水源進行綜合處理, 努力提高水循環利用率,減少污、廢水排放量。( 3)施工現場應充分利用雨水資源,保持水體循環,有條件的宜收集屋頂、地面雨水再利用。( 4)施工現場應設置廢水回收設施,對廢水進行回收后循環利用。通過技術經濟性比較, 應對施工現場的污、 廢水等非傳統水源進行綜合處理,努力提高水循環利用率,減少污、廢水排放量。比如,可利用沉淀池對廢水進行沉淀處理后, 用于灑水降塵; 處于基坑降水階段的工地,宜優先采用地下水作為養護用水、 沖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等。當不具備廢水回收利用條件時, 可綜合利用場地內其他非傳.統水源6、,比如雨水等。4、節約材料與資源利用( 1)優化施工方案,選用綠色材料,積極推廣新材料、新工藝,促進材料的合理使用,節省實際施工材料消耗量。( 2)根據場地建設現狀調查,對現有的建筑、設施再利用的可能性和經濟性進行分析,合理安排工期。利用擬建道路和建筑物,提高資源再利用率。在施工期間,應充分利用場地及周邊現有或擬建道路、給水、排水、供暖、供電、燃氣、電信等市政設施、場地內現有建筑物或擬建建筑物的功能,減少資源能源消耗,提高資源再利用率,節約材料與資源。( 3)施工現場應建立可回收再利用物資清單,制定并實施可回收廢料的回收管理辦法,提高廢料利用率。二、環境保護1、揚塵污染控制( 1)施工現場主要7、道路應根據用途進行硬化處理,土方應集中堆放。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采取覆蓋、 固化或綠化等措施。施工現場主要道路應首先考慮利用場地及周邊現有或擬建道路。場地硬化時,應根據用途進行處置。如:走重載車輛道路可采用可重復利用的承重磚(構件)進行處理;一般走道,可鋪設可重復利用的.滲水磚;裸土的地塊應及時進行覆蓋或種植速生草種。 施工現場應盡量減少土方開挖量和土方轉運頻次, 有場地堆放條件的應提前進行挖填平衡計算,減少施工現場的土方存放量。( 2)施工現場易飛揚、細顆粒散體材料,應密閉存放。( 3)遇有四級以上大風天氣,不得進行土方回填、轉運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 4)施工現場辦公區8、和生活區的裸露場地應進行綠化、美化。( 5)施工現場大門口應設置沖洗車輛設施。根據無錫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從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運輸, 必須使用密閉式運輸車輛。 施工現場出入口處設置沖洗車輛的設施,出場時必須將車輛清理干凈, 不得將泥沙帶出現場。( 6)施工現場進行機械剔鑿作業時,作業面局部應遮擋、掩蓋或采取水淋等降塵措施。( 7)施工現場材料存放區、加工區及大模板存放場地應平整堅實。( 8)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時應采取有效的降塵措施。(9)規劃市區范圍內的施工現場,混凝土澆注量超過100m3 以上的工程,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施工現場應采用預拌砂漿。( 10)市政道路施工銑刨作業時,9、應采用沖洗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無機料拌合,應采用預拌進場,碾壓過程中要灑水降塵。( 11)施工現場應建立封閉垃圾站。建筑物內施工垃圾的清運,必須采用相應容器或管道運輸,嚴禁凌空拋擲。.2、有害氣體排放控制( 1)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2)施工車輛、機械設備的尾氣排放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規定的排放標準。( 3)建筑材料應有合格證明。 對含有害物質的材料應進行復檢,合格后方可使用。裝飾裝修材料應選擇經過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的建筑材料, 并應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的要求,進行有害物質評定檢查。( 4)民用建筑工程室內裝修嚴禁采用瀝青、煤焦油類防10、腐、防潮處理劑。根據 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的規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內裝修所使用的木材及其他木質材料, 嚴禁采用瀝青、煤焦油類防腐、防潮處理劑。( 5)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劑、混凝土外加劑氨的釋放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測定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GB18588-2001混凝土外加劑中釋放氨的限量的規定。3、水土污染控制( 1)施工現場攪拌機前臺、混凝土輸送泵及運輸車輛清洗處應當設置沉淀池。 廢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可經二次沉淀后循.環使用或用于灑水降塵。( 2)施工現場存放的油料和化學溶劑等物品應設有專門的庫房,地面應做防滲漏處理。 廢棄的油料和化學溶劑應集中處理11、, 不得隨意傾倒。( 3)食堂應設隔油池,并應及時清理。( 4)施工現場設置的臨時廁所化糞池應做抗滲處理。( 5)食堂、盥洗室、淋浴間的下水管線應設置過濾網,并經化糞池處理,不能隨意漫流,嚴禁排入項目周邊地表水體。施工現場污水排放應達到國家標準 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要求。 施工現場宜采用環保移動廁所、微生物處理機和可進行酸堿綜合處理污水的先進設備及污水處理技術, 定期委托清運單位及時清理。清運單位須持有相關部門批準的廢棄物消納資質證明和經營許可證。4、噪聲污染控制( 1)施工現場應根據國家標準 GB/T12524 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和 GB12523建筑施工場地噪聲限12、值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對施工現場場界噪聲進行檢測和記錄, 噪聲排放不得超過國家標準。( 2)施工現場的降噪聲設備宜設置在遠離居民區的一側,可采取對降噪聲設備進行封閉等降低噪聲措施。( 3)運輸材料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鳴笛。裝卸材料應做到.輕拿輕放。減少施工噪聲影響,應從噪聲傳播途徑、噪聲源入手,減輕噪聲對施工場地外的影響。 切斷施工噪聲的傳播途徑, 可以對施工現場采取遮擋、封閉、綠化等吸聲、隔聲措施,從噪聲源減少噪聲。鼓勵采取先進的施工工藝,選用噪聲標準較低的施工機械、設備,對機械、設備采取必要的消聲、 隔振和減震措施, 同時做好機械設備日常維護工作。施工現場場界噪聲應符合下表規定。施工階13、段噪聲限值表施工階段主要噪聲源噪聲限值( dB)晝間夜間土石方推土機、挖掘機、裝載機等7555打樁各種打樁機等85禁止施工結構混凝土攪拌機、振搗棒、電鋸等7055裝修吊車、升降機等65555、光污染控制( 1)施工單位應合理安排作業時間,盡量避免夜間施工。必要時的夜間施工, 應合理調整燈光照射方向, 在保證現場施工作業面有足夠光照的條件下,減少對周圍居民生活的干擾。( 2)在高處進行電焊作業時應采取遮擋措施, 避免電弧光外泄。6、施工固體廢棄物控制( 1)施工中應減少施工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工程結束后,對施工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必須全部清除。其中塔吊基礎是遺留在土地中的施工固體廢棄物之一, 有條件14、的.施工現場可采用可拆卸式塔吊基礎,以減少地下固體廢棄物的產生。( 2)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并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建筑垃圾是主要的固體廢棄物,其主要物質是:土、渣土、散落的砂漿和混凝土、 剔鑿產生的磚石和混凝土碎塊、打樁截下的鋼筋混凝土樁頭、金屬、竹木材、裝飾裝修產生的廢料、各種包裝材料和其他廢棄物等。將施工、拆除和場地清理產生的廢棄物進行分類處理,將其中可直接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進行分類回收、再利用,回收利用率不低于 30%。7、環境影響控制( 1)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對施工場地所在地區的土壤環境現狀進行調查, 制定科學的保護或恢復措施, 防止施工15、過程中造成土壤侵蝕、退化,減少施工活動對土壤環境的破壞和污染。( 2)建設項目涉及古樹名木保護的,工程開工前,應由建設單位提供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未經批準,不得施工。( 3)建設項目施工中涉及古樹名木確需遷移,應按古樹名木移植的有關規定辦理移植許可證和組織施工。( 4)對場地內無法移栽、必須原地保留的古樹名木應劃定保護區域,嚴格履行園林部門批準的保護方案,采取有效保護措施。( 5)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現文物,應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并通報文物管理部門。.( 6)建設項目場址內因特殊情況不能避開地上文物,應積極履行經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的原址保護方案, 確保其不受施工活動損害。( 7)對于因施工而破壞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土壤侵蝕、流失。如采取覆蓋砂石、種植速生草種等措施。施工結束后,被破壞的原有植被場地必須恢復或進行合理化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