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服務管理分包合同(6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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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492530
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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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大廈小區員工物業管理服務勞動合同
1、 物業服務分包協議甲方: 乙方:為規范小區物業管理,更好地服務業主,甲方在與 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的基礎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市物業服務實施細則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將 小區的部分物業服務內容承包給乙方進行管理服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一、服務項目(一)甲方外包 物業小區項目包括以下內容:1、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2、車輛停放管理;3、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4、裝飾裝修管理服務;5、物業檔案資料管理;6、物業費用的收取。(二)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1、接管驗收服務;2、便民、代辦和特約服務(含有償2、);3、協助政府相關部門開展對小區業主的有關服務。不含公共綠化的日常養護。二、服務標準1、乙方應按照甲方與開發企業達成的物業服務協議內容和標準為基礎,提供不低于協議中約定的分項標準。2、物業委托代辦特約服務、便民和有償服務、開發公司或業委會提出的其他服務內容達到業主滿意。3、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三、收費標準1、收費項目和價格中物業服務費、裝修押金、垃圾清運費、車位費等乙方嚴格按照小區經物價部門審核的價格和時間收取,每年至少公示一次。2、公共能耗費乙方按實收取,獨立建賬并每半年公示一次。3、乙方的服務費用從物業費中按 支取。四、甲3、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的權利1、甲方對乙方分包的項目享有質量監督和及時督促整改的權利;2、甲方對乙方違反物業服務協議條款享有督促檢查并要求及時整改的權利;3、甲方對乙方管理的項目的重大事項享有知情和協調處理的權利;4、甲方在下列條件下享有收回乙方管理服務分類項目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各類損失和賠償的權利:乙方服務達不到規定標準且不能及時整改;乙方服務過程中因業主重大投訴或嚴重違反物業規定給甲方造成影響的;乙方嚴重損害甲方公司形象的;受到物業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二)甲方的義務1、負有對 小區的接管驗收義務;2、負有向乙方提供本小區服務需要的各類服務證明和票據;3、檢查指導乙方的服務質量4、,受理乙方管理期間的各種投訴;4、根據乙方的要求向開發企業或相關部門爭取有利于小區服務管理的各種利益。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人事任免、成本控制、作息時間等沒有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甲方與開發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規定的工作安排。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乙方的權利1、乙方享有從事上述服務項目的獨立人事管理權,獨立承擔員工薪資、福利待遇和用工風險;2、從事上述服務項目的服務權利;3、按照規定標準收取各類費用并支付相關分類管理成本的權利;4、享有使用物業辦公和經營用房的權利;5、有開發企業對本項目物業補貼的權利;6、可采取規勸、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向地方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5、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二)乙方的義務1、制訂物業服務方案,建立健全服務架構并落實崗位責任制;2、協助對小區進行承接查驗,提出整改項目并督促開發企業及時完善;3、擔管理服務中所必須的成本;4、受甲方對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并落實整改;5、立承擔分包項目所需服務人員的用工風險、保管責任險等;6、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7、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6、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六、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2、乙方已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3、因甲方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5、在本物業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動、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等事由所導致的損害,但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義務而導致以上事故者除外;6、因本物業內設備或相關設施本身固有設計、施工及質量瑕疵所導致7、的相關損失;7、因業主或第三者的故意或過失行為所造成的,或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服務協議、臨時管理規約和其它物業管理規定所造成的相關損害;8、非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義務,業主專有及約定專有部分發生火災、盜竊、刑事案件所導致的損害或損失;9、乙方書面建議改善自用、共用及約定共用部分設施或改進管理措施,而業主未采納所導致的損失;10、除上述各款外,其它因非乙方責任而造成的損害或損失。七、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存在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九、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與開發企業簽署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終止前有效。十、本協議終止情形:1、因不可抗力導致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終止。2、因一方嚴重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受害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損害方進行賠償。3、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原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終止本協議自動終止。十一、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1、 向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代表人: 代表人: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