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照明系統施工組織設計方案(3頁).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507854
2022-08-02
3頁
68.35KB
1、1.應急照明系統方案1.1應急照明是為正常照明因事故中斷時而設置的照明。應急照明直接關系到室內的人身安全和重要設備的安全運行。應急照明按功能分為: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應急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中斷時為確保場所內人員的安全而設置的照明;疏散指示是為了使人員在緊急情況下能安全撤離而設置的。1.2應急照明的安裝部位:疏散照明、疏散指示安裝在人群安全疏散線路上,即走道、樓梯間及拐角處;備用照明安裝在消防控制室、變配電室、消防用電設備機房、通信機房等重要設備用房以及人員密集的場所;1.3應急照明的照度水平:用于繼續工作的備用照明的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水平,如變配電室、消防控制室、計算機室或通信機房等;用于暫時2、繼續工作的備用照明,其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的10%50%,營業廳等人員密集處應急照明的照度不低于正常照度的5%10%。1.4應急電源轉換時間:備用照明、疏散照明的電源轉換時間不應超過15s。1.5供電時間: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應保證繼續工作60min以上;應急照明燈具的工作時間不低于90min。1.6應急照明的控制方式:針對火災事故照明,按運行方式分為平時點亮的持續型,如有人員出入的樓梯間、前室;平時不點亮在火災時點亮的非持續型以及這兩種的組合型。應特別注意平時點亮的持續型應急照明燈具的安裝。2.電線、電纜及保護管的選用按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疏散照明應敷設耐火電線、電纜,電線采用額定電壓等于或高于73、50V的銅芯絕緣電線。阻燃型及耐火型電線、電纜允許長期工作的最高額定溫度一定要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前一定按設計要求驗收導線。應急疏散照明線路的保護管無論明敷還是暗敷,使用鋼導管,對其他應急照明線路的保護管材質要求,當消防應急照明配電線路明敷時采用金屬管,并采用防火保護措施;暗敷時,要求保護層的厚度不小于30mm。當采用塑料管暗敷時,采用難燃型材料塑料管。在無設計要求時,埋設在墻內或混凝土內的塑料管應采用中型以上的導管;建筑物吊頂內必須采用金屬管敷設,金屬管應選壁厚1.6mm以上的熱鍍鋅管。2.1、應急照明線路的敷設應急照明線路單獨敷設,在每個防火分區有獨立的應急照明回路,不能與普通照明線路混用。4、穿越不同防火分區的線路應有防火隔堵措施。當火災應急照明線路的工作電源與備用電源在同一橋架敷設時,中間加隔板。明敷管線時,鋼性導管上涂防火涂料保護。線管、線槽的PE保護線連接完成后,經檢查確認才能穿線。不進人的吊頂,管子的支架和接線盒固定在主、副龍骨上;進人的吊頂,電氣配件應敷設在主龍骨上。2.2、應急照明配電箱的安裝 應急照明配電箱的安裝工藝同普通照明配電箱的安裝工藝,但應急照明配電箱與其他普通照明配電箱應有明顯的區分標志。應急照明配電箱結構及電氣元件宜選用耐火耐熱型,當用普通型配電箱時,其安裝位置應盡可能避開易受火災影響的區域。電源柜安裝在電氣豎井內時,電源柜周圍應留有散熱通道。輸出端的中性5、線應與建筑物的接地裝置直接相連。電源柜出線端的低壓斷路器應選用四極開關;支路斷路器選雙極型開關。2.3、應急照明燈具及安裝安全照明、備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可用普通節能燈、熒光燈(配電子鎮流器)。疏散指示標志燈必須采用消防認證產品。燈具安裝部位一般在走道及樓梯轉角處。疏散標志的箭頭應指向通往出口的方向。燈具安裝高度由設計決定。如無規定,一般疏散出口標志安裝在安全出口的頂部0.2m處,上邊緣距天花板應等于或大于0.5m。采用吊桿的疏散指示標志的下邊緣距地面的高度應大于或等于2m。疏散指示標志安裝在樓梯間、疏散走道及轉角處1m以下的墻上,標志的間距不應大于20m,袋形走道的盡頭離標志的距離應小于或等于10m。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也應安裝疏散指示標志。疏散走道上疏散標示燈的安裝詳見標準圖集的有關內容。疏散路線應簡結明了。疏散標志燈應用不燃燒材料制燈具外殼燈罩,其標志的箭頭指向應與逃生疏散方向一致。所有安裝金屬構件均應做防腐處理。不能用疏散指示牌代替疏散指示標志燈。